天门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天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湖北省天门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在天门市政府网司法局板块公布,网址: 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sfj/,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陆羽大道西28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39359,传真电话:0728-52248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工作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35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53条,微信公众号“天门司法”公开信息146期380条,局领导参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访谈1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例,已依法予以公开。同时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审核把关,保障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推进公开信息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长效化。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出台了配套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要求积极推进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版块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政务信息、公众参与、资金信息等栏目。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设置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公共服务等专栏,推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审查。一是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强化对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诚信办事的服务意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本局主动公开信息435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53条(包括工作动态26条,政策解读4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1条,规划总结1条,公共服务9条,建议提案2条),微信公众号“天门司法”公开信息146期380条,局领导参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访谈1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例,已依法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 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本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改进情况: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都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天门司法”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了解和更深认识。
(二)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数量较少,群众参与度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努力扩大公开范围,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公众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分办件1件,会办件2件。组织了政协委员见面会,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办理工作,将办理情况分别交予市政协办、市政府督查室,并通过市政务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22年无退回重办件,沟通率、办结率、反馈评价满意率均为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公布信息。一是强化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按照我局工作职能,及时准确公开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和基层人民调解等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做好法定公开内容动态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定期更新发布。
(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信息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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