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普法工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普法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提高我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20〕8号)要求,市普法办定于12月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组织开展2020年度在线学法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试时间
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28日8:00-12月30日17:30;补考时间为12月31日8:00-18:00。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年度重点学法内容等。
四、考试方式
考试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 (www.faxuan.net)进行。通过电脑、手机安装法宣在线 APP 均可参加考试。学法平台自带学法内容和考试题库,可完成智能组卷、阅卷,即时显示考试成绩。试卷满分100 分,共50题,其中判断题、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均2分。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良好、60-7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湖北省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自行下载打印。
相关注意事项:
(一)每位学员必须完成相应的2400积分任务和学习内容,方能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生可以在平台上进行“2020年法律知识复习题库”的学习和练习,熟练掌握法律知识。
(三)每位学员在12月28日-30日统一考试期间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参加12月31日的补考。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考试且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可参加12月31日的补考。
(五)不得代考。
五、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工作是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印发的《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单位管理员要认真督促本单位所有学员考前完成规定学习积分,及时解答学员疑问和处置账号、密码等问题,确保应学尽学、应考尽考。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覆盖面、参考率和合格率,并做好督学督考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将纳入法治天门建设绩效考核指标。
各地各单位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 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或市普法办联系:
湖北省无纸化非技术联系人:李长涛;联系电话:18001133660。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技术、售后服务电话:400-657-0518;18001273790/1/2/3/4/5/6/7/8/9 等 10 个手机号。
市普法办联系人:简肇明、程思敏 。
电话:0728-522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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