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9438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3日
名称
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3日

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10:37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各乡镇(场、街道)、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普法工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普法工作办公室:

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现将2019年度全市学法用法有关情况以及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全市学法用法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6月,市普法办对全市因机构改革撤销合并单位摸底后印发了《关于组织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组织学习,重点督导。全市各单位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工作,确保了考试顺利进行。据统计,2019年度我市应考人数2357人,参考人数2357人,参考率100%,其中及格人数2357人,通过率100%,平均分数93.14,优秀率(90分以上)77.39%。参考率和通过率居全省第一。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迟缓。由于全市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账号申请开通时间滞后,平台管理员落实缓慢,导致人员变更不及时,部分学员学习迟缓。二是日常学习督促不力。个别单位对所属学员日常督促不力,导致有的学员考前临时抱佛脚,学习效果打折扣,考试成绩不理想。三是学习管理缺位。少数单位管理人员缺位或交接工作不及时,对账号增减、密码变更、信息查询、报表生成等工作不熟悉,影响了平台正常使用。四是优秀率不高。全市优秀(90分以上)只占77.39%,在全省排名靠后。

二、2020年度学法用法工作相关要求

(一)学习对象

学习对象为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市、乡(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国有企业。具备在线学法条件的村(居)干部可自愿参加。当年退休离职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并报市普法办核实后可不参加。

(二)学习内容

学员可登陆“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http://www.faxuan.net)或“法宣在线”手机APP 进行学习,参加专题测试,完成2400 积分后方可参加全省年度统一考试。2020 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将于12 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全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加大组织督导力度,确保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领导带头学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以身作则。

2.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本单位一名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管理员,如管理员调整变动,及时做好平台操作对接工作,并向市普法办报备。

3.加强日常督导。提高管理员责任意识,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学员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提高学习效果,确保本单位学员应学尽学、应考尽考。

4.做好平台管理。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对平台系统要熟练操作,明晰本单位参学参考人员具体情况,熟练掌握系统账号增减调动、密码变更、报表生成等操作流程。

5.提高优秀占比。加强日常学习,提高学习成效,考出好

成绩。

各单位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过程中如有涉及账号申请、人员调动、离退休、新进人员等疑难问题或考试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或市普法办联系:

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长涛

电话:18001133660     18001133655。

学习考试交流群:法治天门QQ群号:224831612

                学法用法交流微信群

市普法办联系人:贺琳惠  卢瑞琪

电话:0728—5227049

QQ :820459268   邮箱:820459268@qq.com

                      天门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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