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9439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名称
市司法局脱贫攻坚巡视问题整改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市司法局脱贫攻坚巡视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0 16:27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天门市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整改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文[2019]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查找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整改认识再提高,对帮扶措施项项再落实,对政策条条再宣传,对帮扶责任、主体责任再压实,确保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重点内容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责任科室:政治处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统筹安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机关干部、党组中心组学习范畴,排出时间表,制定具体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要求。

2.规范机关干部学习。利用天门司法行政工作学习微信群,通过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等形式及时推送扶贫动态,扶贫工作重要理论政策。每周周四下午为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传达学习精准脱贫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扶贫攻坚大局的意识。

3.突出抓好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做到“四统一”和“四有”,即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时间,统一学习笔记,统一学习台帐,有会议记录、有课题安排、有发言讨论、有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真正通过思想武装推动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4.利用客户端平台随时学。充分利用客户端平台开展个人随时学、随地学,中国长安网、社会扶贫、湖北省纪委监委、学习强国等客户端使学习活动不局限时间、地点,充分提高了学习的高效性。

(二)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综合管理,确保履职到位发挥作用

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

整改措施:

1.选派素质高、能吃苦、经验丰富干部驻村,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状态,达到一组三人。

2.开展督查促进履职尽责,协调做好保障工作,确保驻村帮扶干部吃住在村、工作到户。

3.加强人员管理。将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情况列入述职范畴,及时提请党组研究听取工作队情况汇报,各队员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先晋职依据之一。

(三)严格落实帮扶责任,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及各帮扶责任人

整改措施:

1.建立“工作到组、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开展1次结对帮扶活动,掌握底数,落实帮扶举措。每名干部分别与3至5户组成帮扶对子,每月进村入户走访,从家庭人口数、产业发展、经济收入来源等方面逐户摸清群众家底,根据致贫原因,按照脱贫标准逐步落实帮扶措施。

2.不定时开展模拟入户访谈活动,及时精准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提升知晓率、满意度。

3.完善扶贫手册和资料图档,确保规范完整。

(四)充分发挥司法为民职能优势,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科、法宣科、律公科

整改措施:

1.开展送法下乡。组织律师定期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涉及到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对有法律援助等法治需求的贫困户,登记跟踪办理。

2.落实法律顾问。为两个重点村新民村、前台村派出专职律师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并将驻村律师的姓名、电话、照片在村办公室进行公示,以便村民的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3.提供法律服务。派出律师代表走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新民村华进农机合作社、前台村众江水产养殖两家负责人签订法律服务承诺书,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解决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难题,对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法律建议。

4.开展法治惠民活动。投入资金帮助重点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律师对村级合同、资产处理等方面进行法治体检,提出司法建议,规避法律风险。

(五)时刻关注爱心需求,为贫困人口搭建爱心桥梁

责任科室:驻村工作队

整改措施:扶贫驻村工作队时刻关注“中国社会扶贫网”,利用平台每月发布贫困户的需求,集中梳理一批贫困户实际需求,集中全局干部职工力量帮助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同时动员法律工作者参与爱心帮扶,更直观、更透明的构建贫困户和爱心人士的暖心桥梁。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2019年2月15日至2月18日)

召开全局动员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梳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扶贫工作队明确责任清单,依据问题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问题整改(2019年2月19日至4月10日)

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具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建立整改台账,详细记录整改时间、内容、步骤,逐一销号,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质量。

第三阶段:汇总上报(2019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小组将具体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扶贫工作队进行整理汇总上报至扶贫专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李  靖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志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代元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哲谦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王  蓉  党组成员

成  员:代  勇  政治处主任

宋柳兵  办公室主任

郭义关  法律援助科科长

郭艳炎  法制科科长

李昌美  司法鉴定科科长

龚亚民  行财科科长

杨春枝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徐志浩  基层科科长

刘亚林  公证处主任

郭主纲  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冯进平  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主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责任、压实责任,全面促进部门责任、驻村帮扶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各责任科室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发挥牵头科室作用,协调运转,加强督办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扶贫工作实际,找出工作薄弱点,补齐短板。分析贫困户的致贫原因,根据致贫原因给出相应措施、建议,做到“用真心扶真贫”,建立完善的扶贫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见成效。

(四)加强监督问责

有效运用“四个意识”,严肃查处在扶贫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扶贫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激励扶贫干部积极作为、求真务实,真正帮扶贫困户,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行为问责追责,纳入年底述职范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