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证服务办事指南(2025年版)
天门市公证服务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及证明材料清单
委托
(自然人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书涉及的不动产权利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涉及不动产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二)(自然人申办)一般事务性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书涉及的不动产权利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2.声明
(一)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声明的法律事实相关的证明。
(二)商标转让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让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商标权利证明;
4.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三)放弃继承权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等相关人员死亡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财产权利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5.有遗嘱的,需提交遗嘱
(四)涉及其他法律行为的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声明的法律行为相关的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3.遗嘱
(一)处分财产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遗嘱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3.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处理事务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继承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或者注销户口证明或墓碑照片;
3.全部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表(见附件3);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遗产的财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土地证、存(单)折、存款证明、车辆登记证、购房合同及其他财产证明等;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不能亲自到场的继承人,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5.公司章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公司章程文本;
3.发起人协议或者股东名册;
4.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
5.会议通知(或公告)及会议文件;
6.事前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6.出生(婚生子女)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出生证明;
3.生父母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7.学历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
8.学位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位证明。
9.资格
(一)法人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非法人组织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0.(自然人申办)纳税状况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纳税证明。
11.证书(执照)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证书(执照、其他证明)。
12.文本相符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文本原本。
13.合同(协议)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申请人身份证明;
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三)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收养人身份证明;
3.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4.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
(四)解除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收养关系证明;
3.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提交身份证明。
(五)抚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之间以及与被抚养人关系证明。
(六)变更抚养权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3.原抚养权证明,
(七)(自然人申办)遗赠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遗赠人近亲属关系证明;
4.协议涉及具体的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二、办理条件
(一)当事人条件
1.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办理。
(二)事项条件
申请公证的事项必须是真实、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材料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办理流程
办
公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8号(法律服务中心二楼)
四、办理时限
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根据《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要求,公证办理应在5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以内出具公证书。但如果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详情见附件1)
五、咨询电话
0728-5239890
六、常见问题
1.问:办理继承权公证可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答:继承权公证的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问:身份证明有哪些?
答:自然人:1.境内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等;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4.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等;5.外籍自然人提供所在国护照、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等。
组织:1.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代理:本清单中公司章程、出生、学历、学位、资格、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本相符公证,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办公证,代理人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1.监护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问:不动产权利证明有哪些?
答: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查档资料、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等。
4.问:婚姻状况证明有哪些?
答: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问:死亡证明有哪些?
答:公安机关出具载明死亡日期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死亡(继承)公证书、人事部门档案等。
七、附件
1.《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
2.《亲属关系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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