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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57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天门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审计局是隶属政府序列的综合性经济监督执法部门,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区域内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政府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7.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0.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1.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局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依据天发[2002]3号文件,天门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审计一科至五科和计算机审理中心,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天门市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局现有干部职工60人,其中在职工作人员37人,退休干部23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审计署、审计厅安排项目。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重点中学收费政策执行及财务管理审计。
  3.扶贫奖金审计。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奖金审计。
  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6.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派出3个审计组执行全省交叉审计任务。
  (二)本组审计项目。主要有: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2.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包括:文体局、司法局、兽医局等7个单位。
  3.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人社局、多宝镇等14个单位部门17名党政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三)政府投资审计。组织对竟东路南延工程、岳口污水处理厂等24个项目进行审计。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04.68万元,增长61.52%。其中经费拨款366.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94.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6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04.68万元,增长61.5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支出992.91,结转下年69.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99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08万元,增长50.94%。其中基本支出356.11万元,项目支出636.80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1)人员支出338.32万元,较上年增加64.61万元,增长23.61%。(2)日常公用支出17.79万元,较上年增加3.67万元,增长26%。。
  项目支出包括:审计业务支出480.60万元,审计管理支出33.40万元,信息化建设112.8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79万元,其中:办公费4.20万元、报刊费1.05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70万元、维修费0.35万元、一般邮电费0.35万元、办公电话费0.70万元、差旅费3.5万元、印刷费0.39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3.67万元,增长26%。增长原因主要为增加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10.8万元,较上年增加86.4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对计算机机房进行搬迁升级。具体包括:金审工程-网络设备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电器设备5.8万元和其他审计事务-维修经费10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5.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将2017年度投资审计经费33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所致。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十)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十一)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二)收支二条线: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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