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31850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04日
名称
天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天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4日

天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天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08:50 来源:天门市审计局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经责局、投资审计中心:
   按照《天门市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局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局党组研究制定《天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能效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4.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优化审计职能配置,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内容
  接收从市发改委划入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从市财政局划入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划入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做好转入人员的接收、安置、关系转移,办公用房的申请和调剂等工作。制定报批"三定"规定,落实部门新"三定"规定。
  三、实施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
   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水平同志具体承担本单位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任务。机构改革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为:第一组长雷华同志,组长刘水平同志,成员陈爱红、李勇、郭爱萍、周兰。陈爱红同志、郭爱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同市机构改革办的沟通联络。
   (二)制定工作方案。
   1.制定方案。参照市机构改革办的工作指南,认真研究制定《天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2.方案报审。将制定的《天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与市机构改革办进行沟通,根据沟通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以党组文件正式报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迅速组织力量逐项、逐个时间点抓好落实。
   (三)学习动员部署。
   1.学习机构改革相关精神。组织本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专班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学习市机构改革办编印的《天门市党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南》。
   2.召开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市机构改革办备案通过《天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后,在本单位召开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启动机构改革工作。
   (四)职责和人员的转隶。
   1.商定职责和人员转入具体事宜。按照市机构改革办要求,根据"编随人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就职责和人员转隶工作与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等单位进行衔接沟通,对照拟转入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对于重要问题或分歧较大的,及时报市机构改革办、市编办协同解决。
   2.办理转隶手续。经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函告市编办。经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并批复印发转隶函后,认真做好有关职责、人员的划入落实工作。
   3.做好职责和人员交接。根据转隶函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全面核对在编人员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接收,确保转移不漏接,人员与编制相适应。
   4.情况上报。职能和人员转隶到位后,及时报市机构改革办、市编办。
   (五)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相关配套工作。
   1.做好办公用房的调整。
   2.做好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转接。
   (六)制定报批"三定"规定。
   按照先转隶、再"三定"的原则,在完成机构改革转隶组建工作后,有序推进"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1.起草"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根据市编办提供的"三定"规定模版、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研究起草审计局"三定"规定草案初稿,经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市编办。研究起草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事项与市编办相关部门沟通协商。
   2.修改完善"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根据市编办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三定"规定草案,报市编办。
   3.形成"三定"规定草案,按程序报审。根据市编办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三定"规定草案,形成送审稿,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以党组文件报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程序审核批复。
   4.落实新"三定"规定。按照批复的审计局"三定"规定,及时开展"三定"实施工作,落实人员定岗定编,明确岗位职责,将"三定"规定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
   (七)总结验收。
   本单位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对机构改革情况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机构改革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在市委领导下,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专班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改革时间表,建立改革任务总台账,对表推进,逐项落实。
   2.注重思想引导。切实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加强改革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改革良好舆论。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3.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机构改革工作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督办、一同推进落实,保证工作不出现任何空档期。对改革的压力、改革代价和改革过渡期内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前研判、提前谋划、提前准备,保证改革稳定有序进行。
   4.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在机构改革期间,不得违规发放财物,不得突击提拔任用干部。
                                       中共天门市审计局党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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