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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62272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2 16:00

——2021831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吴志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局对我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市经济逐步恢复常态化发展,并持续向好。

——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在压减一般性支出、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同时,持续加大教育、扶贫、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2020年民生相关支出77.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6%,同比增长6.3%。

——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把疫情防控摆在财政支出的首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安排7.55亿元足额用于疫情防控各项支出,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机构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制度。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市人大预算执行联网监控系统,强预算审查监督的时效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重点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有效提升整改工作到位率。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工作。至2021年5月,各部门单位清收对外借款201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66.22万元,上缴财政收入624.7万元,修定完善制度9项。

一、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6179万元,较上年增长8.96%;总支出1102748万元,较上年增长9.33%,年终结转343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5740万元,较上年增长-41.74%;总支出204468万元,较上年增长-47.16%,年终结转212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66482万元,较上年增长-10.35%;总支出426908万元,较上年增长-6.64%,本年结余3957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001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403万元,较上年增长-16.04%;总支出1403万元,较上年增长-16.04%。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乡村振兴奖补5个财政补助项目6629万元年初未落实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二)部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74.9万元,年度执行金额15255.99万元,执行率为31.8%,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情况差距较大。

(三)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足。

一是调整预算频繁,临时追加各类支出14199.69万元二是超预算拨付市直部门25614.54万元,至2020年末累计超拨63116.72万元三是超拨5个乡镇调度资金16396.22万元,至2020年末累计超拨59917.39万元

(四)本级财政安排的32个项目执行率较低。

一是6个“三农”支出项目执行率低。6个项目年初预算为245万元,全年执行3.77万元,执行率为1.5%。其中,支持果业发展项目(60万元)、农业设施用地监管项目(10万元)未实施,其他4个项目建设进度较慢,资金跨年度使用。

二是26个项目资金未拨付使用,涉及金额5128.37万元。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项目未启动或延迟至2021年实施,涉及8个项目990.16万元;二类是项目启动较晚,不够付款条件,涉及11个项目1167.66万元;三类是项目资金安排较晚,当年不能及时拨付,涉及7个项目2970.55万元。

(五)8家单位将资金从财政转入单位代发代缴户存放,涉及金额2479.04万元。

3家单位代发代缴户列支公用经费14.08万元。

(七)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时间过迟。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开展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及16个重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0年,市直60个部门中,28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于80%,占比47%,其中低于50%的有4个。

(二)10家单位滞留、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166.09万元14家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者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3家单位出借资金568.52万元未能收回5个乡镇向非所属单位拨款325.94万元5家单位未足额申报职工个税。

4家单位多发各项补贴10.83万元2个乡镇未按合同收租金或承包款4.97万元1个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食堂开支不规范

5个乡镇厕所革命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

2个乡镇招商引资协议执行不严

17家单位决算数据编报不准确4家单位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或自评结果不真实。

5个乡镇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少数项目消防未验收投入使用。

18家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留存大额现金、白条抵库、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电子账套丢失、纸质账不完整未严格执行资金直达制度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账务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

10家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不规范。7家单位未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未履行新增资产配置审批程序;3家单位新增资产未在账务系统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多年来,上述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管理的不少问题屡次出现,反映出上述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没有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导致许多项目执行率低。财政部门预算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还需强化。

二是财务管理能力滞后。近年来,中央财政推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政府会计制度等改革举措,但一些部门财务管理建设相对滞后,财务人员能力不适应,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意图。

三是追责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很多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多以督促整改、今后规范为主,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我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扩大,存在支付风险,影响基金可持续运行。

2.5314名低保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63家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1431.63万元。

4.养老保险经办机构340名已死亡人员支付养老38.21万元。

5.102人跨地区重复参保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6.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84.45万元。

7.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未与外部数据对接,数据不能共享。新机保系统部分功能需要优化,如增加查询、回退管理权限、同步税务缴费数据等功能。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按病种收费政策推进不理想。我市2020年按病种付费项目为7种,低于国家规定的不少于100个病种的规定。

2.11家定点医疗机构将不可报销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串换为可报销项目,套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41.08万元。

3.定点医药机构个人涉嫌骗取医保资金129.64万元2018年至2020年,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或个人用2070名死亡人员医保账户购药、普通门诊7661次,医保基金支付相关费用129.64万元。

4.相关部门未动态跟踪重点人群,2020年为309名已死亡人员代缴居民医保费23.79万元

)新增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1.市卫健委将新增财政资金491万元拨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一医银行账户。

2.黄金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因征地拆迁原因未按期建设,造成1.68亿建设资金闲置450天。

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

1石河镇华丰合作社将已建成办公楼和周边建筑物的土地平整、排水涵管、水泥道路等工程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套取资金76.52万元。

2.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17.37万元。

3.部分项目用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标部分项目转包给无资质个人施工并从中获取管理费,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4.8个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多结工程款80.2万元。

5.部分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出现闲置损毁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陆羽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集体决策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工程造价369.79万元竣工后未履行规划核查程序。

陆羽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市中医院集体决策提高装修标准,调高地板、卫生间台面板、木门等材料结算价格,增加造价369.79万元。工程竣工后,市中医院未履行规划核查程序,自行组织验收投入使用。

(二)友谊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违规变建筑层高。

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将部分楼栋架空层层高由2.2米调整为2.4米,住宅标准层层高由2.9米调整为3米。

五、审计建议

(一)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硬化预算刚性约束。

(二)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预算资金直接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减少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引进财务专业人员,改变财务人员短缺的局面;加强在岗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确保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融入城市圈、建设示范区、晋升百强县”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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