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我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加关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加紧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住了经济发展基本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严格按照中央、省一系列政策要求,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持续为中小微企业“供氧输血”,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为实体经济减税降费10415万元,拨付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性奖补资金3570万元,向上争取疫情期间优惠再贷款贴息直达资金302万元。
——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把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基础教育、乡村振兴、医疗卫生、就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2021 年,涉及民生支出 704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1.21%。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并顺利上线,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与“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市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部门预算资金43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决算草案编制、财政保障状况、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存量资金管理等。
2021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950494万元,支出总量947157万元,结转下年3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774万元、支出217797万元,结余51977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13258万元、支出29170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1551万元,滚存结余2631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2万元、支出413万元,调出资金102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编预算49809.64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
我市2021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文件中,代编预算有49809.64万元未按规定在当年6月30日前分配落实到部门和项目。
(二)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下达不及时。
审计抽查2021年预算指标下达情况,发现47笔17030万元转移支付指标未在规定的一星期内下达指标。
(三)非税汇缴专户不明资金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1年底,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有514.94万元资金未查清资金来源,并长期滞留汇缴专户。截至2022年5月,来源不明资金累计余额为494.35万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不彻底。
2021年,市财政部门共清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750.59万元。审计发现,2021年仍有超过两年(2020年及以前)转移支付资金629.3万元未被清理收回,并在国库支付系统继续使用,年末尚有余额508.69万元。
(五)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执行率低。
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指标中,有196个项目未执行,涉及金额9632.16万元,涉及单位96个。其中: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146个,涉及金额8507.16万元,涉及单位72个;非税收入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50个,涉及金额1125万元,涉及单位29个。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开展了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及17个重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3家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3782.26万元被财政收回。
(二)5家单位收入征管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或超范围收费。
(三)10家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白条抵库,违规出借公款,以大额现金支票向个人支付工程款、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个别单位承包款等收入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违规集资支付红利,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部分支出报销手续不合规,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
(四)5家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1家单位培训资金被冒领,2家单位专项资金闲置,3家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1个乡镇投入建设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招商不成功,未产生预期效益。
(五)4家单位通过代发代缴资金专户列支公用经费93.26万元。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8年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厕所革命”方面。部分已建成户厕验收不合格,部分改厕资金结存在各乡镇。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建设资金;超范围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债券资金。虚报工程量套取小微水体整治工程项目资金4.71万元。
3.畜禽粪污治理方面。1家公司虚报固定资产投资额、套取奖补资金5.98万元。
4.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家公司将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违法转包给个人施工,涉及金额240.95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及助企纾困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9至2021年涉企发展环境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政策落实方面。11家单位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86.17万元;2家协会违规收费32.68万元;部分单位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超过比例多收质量保证金,未及时清退质量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涉及金额4770.43万元。
2.政务环境建设方面。部分单位政务事项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指定中介机构进驻服务窗口,并收取相关中介服务费619.38万元等。
3.市场环境建设方面。一是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不到位。二是政府融资担保公司违规多收担保费增加企业融资成本75.67万元。三是1家公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增加用户用气安装成本4.35万元,并从中收取代理费1万元。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对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法开采矿山未治理恢复,涉及面积250亩。
2.闲置土地31宗,面积1735.49亩。
3.4家化工企业搬迁遗留厂区未进行治理恢复。
4.农村安全饮水合格率偏低。
5.乡镇污水治理工程管网建设滞后、后续运维管理不到位,
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城区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
6.11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未依法办理排污登记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7.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费、污水处理费1338.7万元。
(四)“一卡通”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高龄补贴资金、移民直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向226名已死亡对象发放高龄补贴5.92万元。
2.重复发放移民直补资金0.36万元。
(五)“防贫保”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防贫保”政策落实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象认定上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理赔不及时,档案资料不完整。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兴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营指标不达标。主要表现为:在保企业贷款不良率较高,面临担保代偿风险;资产比例不符合监管规定;融资担保业务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不足;担保业务运营质量不高,担保代偿率远远高于2%的正常水平。
(二)市兴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加重企业融资成本。部分“过桥换肩”业务按年利率12%至14%收取利息费用,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
2.2个投资项目未建成,投资资金4769.84万元未能收回。
(三)市城开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融资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违规设立共管银行账户,资金账外管理;以收履约保证金或借款形式收回预付款;调剂贷款资金29522.2万元用于其他项目。
2.未严格遵守建设程序。10个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四)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不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职不到位。
2.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经营管理不规范。重大经济事项集体议事记录不完整;超范围经营水产养殖项目;投资50万元项目未产生收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先行施工。
(二)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征地拆迁补偿款55.18万元未发放到位。
(三)智慧城市项目部分材料报价虚高。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硬化预算刚性约束。
(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督促指导,将绩效目标管理覆盖到所有预算资金和项目。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三)强化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村扶持资金、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工程更变等建设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天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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