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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54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
天门市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4-19 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等规定和我省明确的移民政策,积极做好全市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2、负责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程的建设、验收工作,组织完成移民接收安置和其他移民安置工作。
  3、负责移民资金运行的管理与监督,及时组织发放移民的各类政策性资金。
  4、负责组织编制、申报、批转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督导协调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后期扶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5、指导协助乡镇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处移民纠纷,化解移民矛盾,维护移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机构改革,原市移民局和原市水利局职责整合组建市水利和湖泊局。原市移民局职责全部转隶到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移民科。
  三、人员构成
  原市移民局编制人数11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2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83万元,增长9%。其中:经费拨款126.13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3.5万元,无上年结余。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2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83万元,增长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29.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2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3万元,增长9%。增长原因是: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均有所提高。具体情况包括:
  1、基本支出107.28万元,其中:(1)人员支出99.2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1万元,增长12%。(2)日常公用支出7.99万元,较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7%。
  2、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移民工作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99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52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是:办公费和工会经费有所增加。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6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明细情况。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因为上年度有政府采购结余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88.17万元,主要资产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37.98万元,通用设备36.35万元,专用设备0.62万元,家具用具13.22万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财政局绩效评价科要求,2019年报送移民直补资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天门市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说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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