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39719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 文 号 | 天水利函〔2022〕107号 |
标 题: |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
曹云肆、高翔、冉仁奎、蒋建华、胡彩霞、欧世忠、艾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干驿镇排涝泵站电力专线升级改造纳入市级农用电力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干驿镇镇管泵站电力专线全部为裸线(铝质线),线路老化严重,管理不专业,排涝抗旱期间需经常抢修,农忙时群众私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电力专线进行升级改造。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鄂发〔2012〕21号)和《天门市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天政规〔2013〕6号)文件规定,代表们提到的镇管排涝泵站产权人为干驿镇,是维修管护的主体责任人。泵站电力专线升级改造由供电公司负责,我们将与干驿镇一道,积极争取电力设施改造项目,早日实施干驿镇排涝泵站电力专线改造,确保泵站用电安全。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理解与关注,请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利工作。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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