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涂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安全饮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我市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历经3个“五年计划”滚动实施阶段,财政加大投入,建成“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8处,转供站17处,全市日供水规模达到29.5万吨。
一是出台政策,保障用水安全。通过出台《天门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
二是建立机制,落实三个责任。成立由市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建立农村供水常态化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各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是财政支持,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安排维修养护经费,并对供水单位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给予适当补助,保障供水工程长效运行,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农村安全饮水氛围
一是公开信息,畅通反馈渠道。通过发放供水服务卡,在政府网站公开监管单位信息,分级设立监督电话,畅通供水问题反馈渠道,与群众建立有效沟通桥梁。
二是宣传讲解,养成良好习惯。组织志愿者通过节水课堂现场解答节水问题、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讲解农村饮水安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知识,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用水、爱护水源的习惯。
三、提高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农村安全饮水
一是置换水源,提高供水能力。为改善群众用水条件,按照《天门市“十四五”供水保障规划》,我市打造了以汉江水为主水源、以水库水为备用水源的供水体系。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用水安全。按照“政府主导建设、市场主导运营”的供水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水质检测、计量收费、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乡镇水厂供水应急预案,指导供水单位做好抢修、维护等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用水问题。
三是强化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我局每月组织水质检测工作人员对全市乡镇水厂及转供站进行采样、监测,并形成检测结果,出具水质检验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由局执法科督办整改,确保各类水质符合标准后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继续关注农村供水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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