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崔红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水利设施长效管护工作,2023年印发了《天门市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天水利文〔2023〕39号),明确了管护职责和资金来源,规定“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通过多渠道保障经费落实。为支持佛子山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2025年我局专项安排7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佛山泵站引水渠全面清淤和清障除杂,保障灌溉效益。同时,我局鼓励村集体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资金,落实日常维护经费,共同保障工程可持续运行。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深度关切与宝贵建议!恳请继续监督支持,共同推动佛子山镇水利设施短板加速补齐。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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