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杨国雄、曹方强、张永祥、吴卫军、高方、向丽、陈峰、杨晓明、江月林、吴义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白龙寺河和漕渠疏淤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现结合农田水利管理情况和政策要求,答复如下:
根据《农田水利条例》及《天门市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天水利文〔2023〕39号)规定,农田水利工程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产权所有人是管护主体,需依法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工程长效运行。针对白龙沟和漕渠多处涵管损坏,边坡垮塌,河道淤塞等问题,我局在2025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专项安排黄潭镇7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该渠道的疏浚整治工程。
我局将持续跟踪白龙寺河和漕渠整治进展,全力保障工程发挥长效效益。恳请代表们继续监督支持,共同推动天门水利高质量发展!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8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