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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9 12:41来源:天门市水利局
  水利局2014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现将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严格施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时效,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天门市水利局信息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水利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职责,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规范有序、准确及时的工作机制。通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强化了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安全审核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同时加强网上公开,定期更新编制与政务公开信息,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根据《条例》规定和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计划规划 、工作动态、财务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其中概况信息新增2条;计划总结1条;工作动态57条;财政信息7条;业务工作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依申请通过发展规划栏目公布天门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通过财政信息栏目公布水利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坚持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工作力度不够,网站建设和管理还不够规范。缺乏统一规划,二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信息发布时效有待加强,格式有时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员素质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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