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度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0 15:40来源:天门市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市水利局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健全机构,规范制度,落实人员,及时公开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刘丽君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共同组织、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优化信息公开。一是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完善了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在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理。二是拓宽渠道。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在市政府、市水利局政务网站公开以及其它形式公开(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相结合,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权责清单、防汛抗旱、行政执法动态、水利建设、南水北调、农水安全饮水、"三公"等重要工作信息,重点公开"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等公众密切关注的事项。

  (三)细化公开制度。通过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考核奖罚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评先奖罚内容,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形式

  2016年1-12月,我局通过天门市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68条。其中:政府信息指南、政府信息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都按照规定时间及标准按时发布,并及时准确公开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4条、权力清单68条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水利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0条,规范性文件8条,并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及时更新网络内容,规范操作管理,达到或超过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展现天门水利工作的实效和业绩,明确办事程序,真心实意为大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公开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事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