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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7:25来源: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公布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21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东湖路83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22052;传真:0728-5222972;邮箱:slhhpjysq@tianm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条例》贯彻落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天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32号)要求,结合水利系统实际,认真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获取最新政府信息。

一、强化领导,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科室,落实专人专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其他业务科室根据其科室职能,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有效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公开部门信息300余条,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和处罚结果、财政信息、水利工作动态等方面。

二、回应关切,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为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渠道畅通。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1件),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三、严格审核,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以《条例》要求为基准,为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我局严格规范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对于政府信息的发布,实行领导审核制度,所有信息发布需经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发布。

四、规范目录,加强政府平台建设。结合水利系统职能,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升级,新增政策解读、许可/服务、处罚/强制、招考录用、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新栏目。

五、加强监督,落实信息公开职责。结合水利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2021年全市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清单,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部门信息300余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3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简介1条;财政信息3条;规划信息4条;业务动态60条,涵盖河湖信息、水利工程信息、党建、日常动态等;行政许可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102条,涵盖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采砂许可、非法采砂行政处罚信息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涉及房屋拆迁、水土保持公报查阅、机构改革、北湖改造等,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问题。2020年,我局在每月例会上多次强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问题,并对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详细解读不同类型信息需公开的时间要求。从2020年发布的信息来看,总体的信息发布及时率相比上年有较高的提升,但是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工作动态方面涉及的内容主题比较集中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天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32号)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2020年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单位工作要点,并落实到具体科室部门。从2020年发布的工作动态来看,涉及意见征询、农村饮水、防汛抗旱、河湖保护、工作指南等,相比上年内容更加丰富。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水利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

改进措施: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共公开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5条,人大建议办理情况73条。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事项、公开主体,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涉水建设项目许可结果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三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涉水利行业政策法规相关解读信息。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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