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19576
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名称
关于举行《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关于举行《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09:00 来源: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农村供水经营体制改革成果,明确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主体,健全我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有关制度,快速推动我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本局拟召开《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内容是否合理恰当,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听证时间

202572日(星期1430

四、听证地点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方式

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6301730分止(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为:农村供水单位、用水户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从业人员、相关政府部门代表。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有效信息(见附件)发至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邹志亚;

联系电话:0728-5220023

邮箱:1453406936@qq.com

六、听证须知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内容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若听证会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附件:《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名表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623


《天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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