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29)情况的公示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将我局拟销号的序号第29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天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馈。反馈电话:0728-5222061。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29)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29)情况公示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 |
29 | 河湖长制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多祥镇境内刘家河、红卫渠、幸福河以及沉湖周边几支干渠大面积水葫芦覆盖河道,部分沟渠沿岸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 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履职,保持河道水流畅通,沿河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排放。 | 1.严格按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鄂发〔2022〕15号)要求,规范开展巡河,强化巡河履职效能; 2.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洁,及时安排专人对河渠水葫芦、垃圾等进行打捞处理,确保水清、河畅; 3.沿红卫渠建设大三格化粪池处理,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 1.规范开展河湖长巡查。2024年,全市市级河湖长和联系单位累计巡河818次(市级河湖长每季度一次),乡镇河湖长及联系单位累计巡河5451次(乡镇级河湖长每月一次),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查13056次(常态化巡河),发现问题171处,整改问题152处,完成率88%。及时向市镇级河湖长和河湖联系单位发提醒函,提醒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和联系单位职责。 2.全面清理了刘家河、红卫河、幸福河、沉湖南千渠周边水葫芦、垃圾清理。 3.沿红卫渠建设了两座大三格化粪池,将渠边村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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