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江河道采砂天门段采区2025年度采砂控制指标的公告
为规范汉江河道天门段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水生态安全,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水利厅有关要求及市人民政府对《汉江河道采砂天门段采区2025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将我市汉江河道天门段2025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开采范围、开采高程、作业时间、作业方式及禁采区域等控制性指标公告如下:
一、年度采砂控制总量
全市汉江河道天门段2025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70万吨。
二、各采区控制性指标
(一)兴场村采区作业面积为0.31k㎡,采区范围为A(374426.4,3390188.7)、B(373992.2,3390009.1)、C(373294.2,3389374.8)、D(373057.0,3388857.2)、E(372920.6,3388919.7)、F(373170.6,3389465.2)、G(373910.7,3390137.7)、H(374369.1,3390327.3)。分三个区域作业,年控制开采量为40万吨,其中A区作业面积0.09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29.10m,控制采量 25万吨;B区作业面积0.15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28.20m,控制采量10万吨;C区作业面积0.07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26.50m,控制采量5万吨。作业方式为水采作业。
(二)复兴采区作业面积0.09k㎡,采区范围为A(415753.1,3372369.6)、B(415929.3,3371796.1)、C(415785.9,3371752.0)、D(415609.8,3372325.6)。分A区和B区两个作业区域,年控制开采量为10万吨,其中A区作业面积0.033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32.5.00m,控制采量4.8万吨;B区作业面积0.057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31.00m,控制采量5.2万吨。作业方式为水采作业。
(三)双合垸采区作业面积0.105k㎡,采区范围为A(419123.9,3369952.2)、B(419266.0,3370216.4)、C(419574.3,3370050.6)、D(419432.2,3369786.4)。分A区和B区两个作业区域,年控制开采量为12万吨,其中A区作业面积0.049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30.00m,控制采量5万吨;B区作业面积0.056km²,控制开采高程为30.30m,控制采量7万吨。作业方式为水采作业。
(四)绿林口采区作业面积0.10k㎡,采区范围为A(447702.7,3362765.6)、B(447788.4,3363561.0)、C(447907.7,3363548.1)、D(447822.0,3362752.7)。控制开采高程为27.20m,控制采量8万吨。作业方式为水采作业和旱采作业。沉湖二泵出水口位于采区范围,上下游各100m、左右各30m为禁止作业区,利用标识与施工区域隔离。
三、禁采区划定
序号 | 起点 | 止点 | 长度 | 限制因素 |
1 |
沙洋县邓集村(竹皮河口) |
天门市多宝镇(沙洋汉江二桥下游10.4km) |
46.9km | 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洋汉江水厂水源地、旧口镇大王庙村水源地、旧口镇潘集村水源地、汉江马良姚集水源地、荆门-武汉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线路汉江跨越、沙洋水位站、沙洋汉江大桥、沙洋汉江二桥、多宝镇水厂水源地 |
2 |
潜江市兴隆村 (兴隆枢纽上游1km) |
仙桃市马家垸村(汉右芦庙闸下游2.1km) |
52km | 兴隆水利水电枢纽、汉江潜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潜江汉江红旗码头水源地、兴隆水文站、泽口水位站、泽口闸、潜江汉江泽口码头水源地、潜江汉江大桥、仙桃郑场镇马垸中心水厂水源地 |
3 | 仙桃市朱垸村(天门 汉江大桥上游2.5km) | 仙桃市徐鸳口(随岳高速汉江大桥上游2.6km) |
7.1km | 天门市二水厂水源地、省道213天门汉江大桥、潜江至天门货运铁路汉江大桥、仙桃自来水公司文泉水厂水源地、随岳高速汉江大桥 |
4 | 仙桃市龚台村(拟建仙桃汉江二桥上游0.5km) | 仙桃市观音堂村(仙桃水文站下游300m) |
9.3km | S214仙桃市汉江二桥(拟建)、仙桃三水厂水源地、仙桃二水厂水源地、天仙公路汉江大桥、 |
5 | 仙桃市鄢湾村(天门至仙桃货运铁路汉江大桥上游0.5km) | 仙桃市禹王村(汉宜城际铁 路汉江大桥下游7.5km) |
13.5km | 天门至仙桃货运铁路汉江大桥、孝洪高速汉江大桥、汉宜城际铁路汉江大桥、沉湖镇福星水厂水源地、长埫口镇禹王中心水厂水源地 |
四、禁采期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和水生态安全、河势稳定、涉水工程安全、航道与通航安全,每年的7月15日至10月15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为汉江及东荆河河道禁采期。禁采期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防汛应急抢险除外)。
五、有关要求
采砂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确定的控制总量、开采范围、开采高程、作业时间、作业方式执行,严禁超量、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作业。
禁采区、禁采期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汉江河道天门段从事采砂活动。对非法采砂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北省汉江河道采砂天门段采区2025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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