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
1.创模基础分析
良好的区位交通条件。天门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北部,属于我国中部崛起战略的中西部结合地区。在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提出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区域经济发展出现新的格局的背景下,天门市地理位置愈趋优越。天门市是湖北省三个直管市之一,武汉8+1城市圈城市之一,是城市圈发展的纽带和重要节点,有利于接受省会城市在资金、技术、产业上的辐射,并在服务武汉中发展和壮大自己。天门是江汉平原的交通中心,正不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方面,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复线随岳高速公路和杭(州)兰(州)高速公路湖北段武荆高速公路在天门十字交叉。水运方面,拥有两条黄金水道,汉江和汉北河,其中汉江在天门境内有144公里,常年通航能力1000吨级,并在天门工业园和岳口工业园规划建设专用货运码头。铁路方面,长荆铁路和汉宜铁路二条铁路穿城而过,已经开工建设的沪汉蓉高速铁路过境天门,并在仙北工业园设二级客运站和货运编组站,建成通车后,天门至武汉仅需30分钟,上海4小时30分钟,成都4小时。航空方面,天门市距中国第四大航空港天河机场90分钟车程,仙北工业园距天河机场60分钟车程。
丰富的自然资源。天门市素有“鱼米之乡”之美称,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地下蕴藏丰富的矿产资源,已查明的有原盐、无水芒硝、石油、石灰石、石膏、硫磺等,其中原盐储量大、品位高,具有广泛的开发前景。境内生物资源主要为农作物和家禽及水生鱼、藕等动、植物。大宗农作物为水稻、棉花、麦类,连同豆类、瓜菜之类。林业资源主要为人工种育林以及村居旁散生树木,有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三类。主要树种包括杨、柳、楝、桑、榆、槐、桃、李等。水生资源主要是鱼类,以鲤科鱼类为主,鳅科次之,有不少重要经济鱼类,如青、草、鲢、鲤、鲫、黄鳝、鳜、长江银鱼、红鱿、河豚等。产于天门河的橄榄蛏蚌(俗名义河蚶)为名贵水产品,享誉全国。植物900余种,其中野生半夏行销国内,有“荆半夏”之称。主要土特产有黄花菜,每年上调到省的商品黄花菜,约占全省上调数的45%,还有蓖麻、药材、大豆和茶叶等。
较好的经济基础。天门市已形成了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医药化工、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为骨干的工业体系,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骨干企业逐步成长壮大。成田药业、天门纺机成为全省百家重点中小企业,天宇时装有限公司跻身全省百家民营企业行列。天门纺机被评为全省百家最具成长型的企业。华泰轮毂被列为全省百家重点企业之一。天门纺机、成田药业、益泰药业等七家企业被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侨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北工业园等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园区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招商引资平台日益完善。
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从秦始置县算起,天门已有2000多年历史,境内有距今4600多年的石家河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天门市古称竟陵,素有“三乡宝地”的美誉,是闻名全国的内地侨乡、状元之乡和棉花之乡,还是竟陵派文学发源地。天门是世界茶文化的发源地、“茶圣”陆羽故里,其代表作《茶经》是世界上第一部茶学专著。唐代诗人皮日休、明代竟陵派文学创始人钟惺、谭元春、清朝状元蒋立镛等历史名人灿若星辰。2010年,天门被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别授予“中国蒸菜之乡”、“中国曲艺之乡”的称号。
《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中天门市的发展总体目标是经济结构和体制不断优化,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在实现总体小康的基础上逐步向全面小康迈进。按照富民强市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实施三大战略,构筑“一区三园”产业发展格局和“一主两轴”的城镇空间发展体系,通过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将天门市建设成为湖北新型工业强市,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特色鲜明的示范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具有历史和文化特色的“水乡城市”。
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缔造生产发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城市新文明的开创性实践活动,为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在加快城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是现阶段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它使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天门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北部、汉江下游北岸,东临汉川,西邻沙洋,南与潜江、仙桃隔汉江相望,北连京山,西北同钟祥毗邻,东北与应城接壤,是武汉城市圈西翼主要城市。版图总面积2622平方公里。平面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33′45″-113°26′15″、北纬30°22′30″-30°52′30〞之间。
天门市现辖竟陵、杨林、侯口3个街道办事处,多宝、拖市、张港等21个镇和净潭乡,以及天门经济开发区(侯口办事处)、天门工业园(多祥镇)、国营蒋湖农场、白茅湖棉花原种场。截止2012年末,天门市户籍总人口167万人,全市常住人口133.9万人。
天门市境北缘与大洪山余脉的低丘相连,西、南面有汉水环绕,依山带水,呈龙拱虎卫之状。整个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低丘、岗状平原和河湖平原三种地貎。境内最高处位于佛子山,海拔191.9米;最低处为天门工业园(多祥镇)的陈洲村,海拔23.2米,大部分地区海拔在25-30米左右。汉江流经全境。府河、汉北河横贯腹地,皂市改道河、东河、西河等20多条河流纵横交错,张家湖、华严湖等多个湖泊星罗棋布。
天门市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光照充足、气候湿润、生长期长、严寒期短的气候特点。虽然地势地貌比较单一,但由于北部大洪山脉对冷空气的阻挡作用,西南沿江地带出于江汉河谷边缘,东北处皂市河谷南下冷空气影响,形成了我市气候的区域分布特点:热量条件东北部和西南沿江一带略低,其他地方略高,水资源东南部多,西部和北部少,光资源东高西低。
天门市水资源丰富,天门市河流流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河流38条,河道总长600余公里,逐步形成了现今的几大河流,即汉江、上天门河、下天门河和汉北河。全市共有大小湖泊57个,正常水位时湖水面面积35.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4%。大多分布在丘陵平岗与平原湖区的交接地带,跨市界湖泊1个:肖严湖(跨天门市、孝感市);城中湖泊4个:东湖、西湖、北湖、鬼湖。其中水位面超过1平方公里的有陈家湖、张家大湖、石家湖等,以张家大湖最大,水面面积6.17平方公里。
天门物产资源丰富,除农作物和家畜家禽外,野生动植物约有1100余种。其中动物200余种,包括黄鼬、水獭等毛皮兽,鸟类,各类重要经济鱼类及名贵水产品等;植物900余种,其中药材9类152种,其中属国家收购的有20种。农作物主要有棉花、稻谷、小麦、大豆、大麦、蚕豆、玉米等。
2012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67万人,全市常住人口133.9万人;社会从业人数79.8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23.2万人,第二产业19.9万人,第三产业36.7万人。农村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一年外出3个月以上)约38万人;乡村劳动力5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29‰,人口平均寿命73岁,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比重为6.2%。
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685.1元,同比增长12.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06.8元,同比增长14.85%。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达到11860.8元和4923.9元,分别同比增长21.9%和5.7%。
2012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家,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7.88亿元,同比增长22.4%。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3万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0.67亿元,同比增长43.75%。
2012年,财政教育经费投入7.59亿元,同比增长14.1%。全市共有各类中小学总数182所,比上年减少7所,在校学生总数13.34万人。专任教师总数7933人。幼儿园在园儿童数1.12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8.5%。拥有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1所。
“十一五”期间,天门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加快了城南新区建设,城区空间进一步拓展,建成面积不断扩大,城市承载能力大为提高。加快了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供水普及率98%以上,供气达到1万户以上,城区南北更加通畅,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东湖、西湖水循环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天门河城区段拆迁改造有序推进。实施了主次干道刷黑工程、道路景观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亮化工程,人居环境大为改善,城市形象明显改观。积极争创省级卫生城市,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城市管理逐步规范。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大。完成了乡镇办场的总规修编和行政村的村域规划。加强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镇区道路、给排水、路灯、卫生保洁等设施。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农村路网、农村安全饮水、绿色长廊、“一建三改”和乡村清洁等五大工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
综合交通格局正在形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达48亿元。随岳高速公路、武荆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沪汉蓉高速铁路建设进展顺利,基本融入武汉城市圈1小时交通圈。长荆铁路客运站、货运站通站公路建成通车。启动了荷沙线界牌至竟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以及天门一级货运站,仙北客、货运站建设。改造建设二级公路65公里、等级公路142公里、通村公路1900公里。天门港天门工业园港区建设正式启动,竟陵港、岳口港等主要港口建设明显提速;汉江航道综合整治正式开工建设,汉北河新沟至万台四级航道整治、皂市河五级航道整治全面完工。初步形成了“两高、两铁、两水、两一级”的综合交通网络骨架,交通枢纽地位不断增强,在全省交通格局中的地位日益凸现。
(1)城镇化水平和城镇体系结构
2012年,天门市常住人口133.9万人,城镇人口为63.0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7.08%,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根据《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中期至2015年城镇人口将达到87.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远期至2020年市域总人口将达到97.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5%。
(2)城市空间结构规划
按照《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天门市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采取强化首位城市和重点镇的方式,以点轴式布局为特点,以“一主两翼”为战略空间布局,形成以天门主城区为主中心,以岳口城区及多祥(仙北工业园)为副中心,以一般城镇为基础,沿随岳高速公路、天仙一级公路、荷沙公路、皂毛公路、汉江主轴分布的城镇网络体系,构成纲举目张的城乡一体化格局。最终实现空间上东边一片(岳口、九真、皂市、干驿、仙北),西边一线(渔薪、拖市、多宝),强化南北(突出皂市作为老中心城镇的经济作用,同时重视南部与仙桃衔接的仙北工业园的经济带动作用),突出中心的格局(通过非均衡发展的模式,强化中心城区的核心地位),通过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体现网络辐射与引力互补的优势特征。
(3)城镇职能类型结构
综合分析天门市各城镇发展条件,结合现状职能和未来发展方向对城镇职能进行调整。将天门市域城镇的定位划分为五类,分别是工业商贸旅游综合型、工业产业型城镇、商贸旅游型城镇、轻纺、机械工业型城镇、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综合三农服务城镇。
完善综合型城镇的区域性经济、文化和社会服务功能,强化工业型城镇的特色产业功能,发挥农业型城镇对农村地区的服务功能,挖掘旅游型城镇的环境美化能力,形成以综合型城镇为枢纽,工业型、农业型和旅游型城镇为支点、不同类型城镇功能互补的职能结构。
表1-1 天门市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职能类型 | 城镇名称 |
工业商贸旅游综合型城镇 | 中心城区 |
工业产业型城镇 | 多祥镇(仙北工业园区) |
商贸旅游型城镇 | 皂市镇、石河镇、佛子山镇 |
轻纺、机械工业型城镇 | 干驿镇、张港镇、渔薪镇、多宝镇、九真镇、彭市镇 |
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 综合三农服务城镇 | 蒋场镇、黄潭镇、卢市镇、拖市镇、胡市镇、横林镇、小板镇、汪场镇、麻洋镇、马湾镇、净潭乡 |
(4)基础设施
近年来,天门市实施了天门河生态补水工程、汉北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程等骨干工程,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抗灾能力,提升了城市品位。实施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了天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2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建成并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建成G网基站,完成移动通信基站,全面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和“宽带下乡”工程。新建220kV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5座,完成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共四批。实施农村能源沼气和安全饮水工程,建成沼气池3.8万户,解决53.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末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41.62%。
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21.22亿元,同比增长12.9%(增加值增幅按可比价,下同),增幅位居全省各市州首位,连续十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68.97亿元、164.42亿元和87.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3%、17.1%和12.7%,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61%、64.8%和27.59%。在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质量和效益实现同步提升,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23.19:49.68:27.13调整到21.47:51.19:27.34。工业经济迅速壮大,初步形成了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加工、机电汽配、化工、生物等六大产业集群。
2012年是天门市“重大项目建设年”,投资需求进一步旺盛,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99亿元,同比增长35.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00.19亿元,增长36.1%。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占主体,共完成175.9亿元,增长41.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领域投资额15.8亿元,同比增长356.1%,第二产业领域投资额108.9亿元,增长34.6%,第三产业领域投资额86.2亿元,增长20.2%。
(1)水污染物
2012年天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2。从表1-2可以看出,废水主要来源于城镇生活源,城镇生活源排放占废水排放总量的86.4%;化学需氧量主要来源于城镇生活源和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排放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2.6%,农业源排放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9.9%;氨氮主要来源于城镇生活源和农业源,农业源排放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3.2%,城镇生活源排放占氨氮排放总量的43.8%。
表1-2 2012年天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来源 | 废水排放量 (万吨) | 废水污染物(吨) | |
COD | NH3-N | ||
工业源 | 497.7 | 1424.6 | 78.4 |
农业源 | — | 9326.3 | 1877.2 |
城镇生活源 | 3221.3 | 12273.1 | 1546.8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9.3 | 327.2 | 28.0 |
合计 | 3728.4 | 23351.4 | 3530.5 |
(2)大气污染物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环境统计数据,2012年天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3。烟尘主要来源于工业,工业源排放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0%;二氧化硫主要来源于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工业源排放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57.5%,城镇生活源排放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42.5%;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工业源和机动车,工业源排放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9%,机动车排放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6.8%。
表1-3 2012年天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来源 | 大气污染物(吨) | ||
烟(粉)尘 | SO2 | NOX | |
工业源 | 2183 | 2566.2 | 1485.8 |
城镇生活源 | 722.0 | 1895.5 | 540.9 |
机动车 | 229.9 | — | 1781.4 |
合计 | 3134.9 | 4461.7 | 3808.1 |
(3)固体废物
2012年天门市固废的产量汇总见表1-4。2012年天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15.89万吨,综合利用量15.89万吨,处置率为100%。天门市产工业危废企业有3家,分别是湖北益泰药业有限公司活性炭9.83吨/年、天门福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矾触煤1.8吨/年、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蒸馏残渣0.37吨/年,全部执行“五联单”制度运至湖北汇楚公司处置。医疗废物年产0.02649万吨,全部委托随州一片净公司处理。
表1-4 2012年天门市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污染来源 | 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 | |||
一般工业固废 | 生活垃圾 | 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 | |
15.89 | 19.7 | 0.0012 | 0.02649 |
1.4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近几年,在全市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总体状况趋于好转。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良好。2012年,天门市环境质量总体上稳中趋好。
天门市境内主要河流有汉江和天门河。其中汉江设置两个监测断面:岳口断面(控制)和罗汉闸断面(跨界);天门河设置两个监测断面:杨林断面(控制)和拖市断面(跨界)。汉江水质岳口断面符合Ⅱ类标准的月份比率为100%,总体优,与2011年(100%)相比持平;汉江水质罗汉闸断面符合Ⅱ类标准的月份比率为100%,总体优,与2011年(91.7%)相比略有提高;天门河拖市断面符合Ⅱ类标准的月份比率为100%,与2011年(91.7%)相比略有提高;天门河杨林断面符合Ⅲ类标准的月份比率为58.3%,与2011年(0%)相比略有高。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二水厂)水质达标率100%,与2011年(100%)相比持平。
天门市设有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市政府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和天门新城楼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根据该站点监测结果,2012年天门市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45天,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达94.39%,比2011年上升3.2%,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010年以来,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一直控制在55dB(A)以下,2012年天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值为53.1dB(A),较上年降低0.1 dB(A),区域声环境质量为1类。2012年城市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8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较好。
天门市地处江汉平原,地势低洼,内有大片湿地,沟渠纵横,湖泊密布,拥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据统计,天门市境内除农作物和家畜家禽外,野生动植物约有1100余种,其中动物200余种、植物900余种。天门市全境生态系统主要有农田生态系统、平原湿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天门市境内无原始森林。其中面积最大的是农田生态系统。
天门市目前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天门河城区段污染严重,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直排;二是湖泊富营养化严重,主要原因是氮、磷污染,以城区湖泊最为严重;三是围湖造田导致湿地生态系统萎缩。
天门市虽然地域较为广阔,资源相对丰富,但若继续沿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现有资源和能源将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经济和建设“两型社会”的需要,生态环境也无法承载。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天门市将结合本地的资源和环境特点,从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即人工生态系统出发,基于循环经济的规划理念,构建可持续的绿色城市。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情况
天门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只有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即天门黄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与运营,2011年7月建成,位于天门市小板镇,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处理生活废水,投资15129.97万元,配套管网55.7公里,目前日处理水量达3.26万吨。2012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74.99%,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GB918-2002)一级B的排放标准。。
(2)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2012年我市生活垃圾总量19.7万吨,我市现有1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位于天门市竟陵新建村和众善寺村交界处,设计总填埋库容519.28万m3,平均处理规模为540吨/天,服务年限20年,服务范围包括城区、开发区、杨林、岳口城区,总投资为9883万元。一期工程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法作业。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吨/天,采用“UASB+MBR反应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排入城市管网。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0%。
(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天门市产工业危废企业有3家,分别是湖北益泰药业有限公司活性炭9.83吨/年、天门福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矾触煤1.8吨/年、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蒸馏残渣0.37吨/年,全部执行“五联单”制度运至湖北汇楚公司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年产量约为264.9吨,全部执行“五联单”制度运至湖北随州“一片静”公司处置。
天门市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31家,其中4家放射源,电磁辐射使用单位6家,其余均为移动、联通、电信基站。31家涉源单位全部进行了辐射安全培训,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另外,市环保局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聘请了11名同志为我市危险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专家。
(4)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大部分企业做到了COD、氨氮、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100%;少部分企业部分指标排放偶有超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1)天门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
橄榄蛏蚌俗称义河蚶,是国内特有的珍稀物种。天门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是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范围为天门河黄潭至渔薪段30公里、汉北河口至八一大桥10公里。总占地面积12070亩,生产用地1.2万亩,增值放流站60亩。该自然保护区是集自然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成,可保护天门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橄榄蛏蚌及其栖息地,保护鱼类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2)主要流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近年来我市实施了天门河环境综合整治。2011年,天门河生态补水工程开工建设。该工程包括城市水系联通工程和城区下游生态用水保障两大主体工程。其中,城市水系联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山干渠至西湖引水闸一座,埋设穿越部分城区的引水管道1500米,新建西湖排水渠截污设施;城区下游生态用水保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天门防洪闸下游5公里处新建一座雍水建筑物,正常蓄水位定为25.10米,利用河山干渠沿线涵闸在雍水建筑物上游就近向天门河补水。
(3)城市园地绿地建设
天门市实施了城市道路、沟渠两侧绿化工程,打造水清岸绿的生态区、风景秀丽的景观带;推进小区绿化、庭院绿化、单位绿化;东湖公园、西湖公园已建设完工,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区。基本形成了以河渠绿化为外围,以路网绿化为骨架,以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头绿化为点缀,以广场绿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体系。至2012年,天门市建成区面积300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1.62%。
2010、2011年,天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未达85分,主要原因是当时还未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卫生填埋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门市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中心,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底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12年垃圾填埋场建设完成。同时狠抓环境综合整治,使城乡而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主要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
(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天门市已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为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根据创模规划要求,制定了“创模”工作方案及规划初稿,将创模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部门,制定目标责任制,签订创模年度目标责任状,把创模工作列为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依据创模责任目标和创模指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模办加强创模工作进度跟踪,保证个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2)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天门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在全市建立健全了环保、发改、规划、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体制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整体推进,使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逐年稳步提升。2012年共依法审批建设项目68个,项目环评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天门市高度重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2012年,天门市环保局开展了“环保干部进企业、环保政策入人心”活动,给企业送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帮助企业健全环保制度、落实环保政策、争取项目资金;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保诉求、排污状况。活动中,市环保局共出动34人、走访了27个乡镇、205家企业,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收集环保意见或建议80条,收集整理环保档案205份,做到了“一企一档”。为动员、引导全社会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活动,营造浓郁的创模宣传舆论氛围,天门市环保局制定了创模活动宣传工作方案,拟定了8项工作任务,分别明确了工作内容,确定了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目前,在局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用语,制作了8块展板,长期宣传创模知识,印发了3期创模简报,编印了2000份《环保知识手册》。
2013年,天门市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在岳口镇健康小学隆重召开,活动主题为“千乡万村环保行,共建美丽新农村”,活动宣传了农村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宣传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成效;宣传了我市农村环保模范人物及先进事迹。
天门市建立健全了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但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不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按要求环境监测站二级站人员编制应不少于100人,化验室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待明年底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成后,天门市环境监测站化验室面积可以达到要求,市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现有18人,未达到二级站的标准。按要求监察机构人员应纳入公务员管理或参公管理,我市环境监察人员未参公管理。目前环保局尚无信息中心、宣教中心两个二级单位,相关工作由信息与宣教相关科室负责,目前共有工作人员一人,办公室面积、基础设施以及年度预算均不达标。
天门市现有1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位于天门市竟陵新建村和众善寺村交界处,设计总填埋库容519.28万m3,平均处理规模为540吨/天,服务年限20年,服务范围包括城区、开发区、杨林、岳口城区。
全市开展了城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建立了全天候保洁机制,做到勤扫、勤查、勤洗、勤换、勤捡、勤除。规范垃圾中转站、集装箱管理,实行文明清运作业,杜绝垃圾积压和二次污染。加大了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居民小区、城区水体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根治垃圾围城。对建筑工地进行大力整治,严厉打击车辆带泥上路行为,查扣违规运输渣土车辆20多台次。同时成立了天洁渣土管理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天门市已获得湖北省卫生城市称号,市容市貌明显改观,达到了“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目标。目前正在着手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天门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两型社会”和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历史机遇,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预测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年均增速14%以上;财政收入增长2倍,年均增长22%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4亿元,年均增长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15年达到450亿元,年均增长25%。工业化水平明显提升,规模工业增加值在2010年基础上增长2倍,年均增速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预测到2015年,天门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2:54:34。纺织服装、机械制造、医药化工、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优势进一步突出,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撑点,经济开发区、天门工业园、岳口工业园、乡镇工业小区等快速发展,产业聚集效应进一步增强。
按照“一心两轴”城镇总体规划, 天门市将形成以城区为核心,菏沙公路、皂岳公路为两条城镇化发展主轴线,天门工业园(多祥滨江新区)、皂市镇为副中心的城镇发展总体格局,建设5个区域中心镇、14个特色镇和200个中心村,构建吸纳百万城镇人口规模的复合型城镇化发展体系。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编制体制,完成城乡一体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城镇人口突破9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
到2015年,天门市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社会环境保持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住房等各项指标水平明显提高。
(1)就业不断扩大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就业总量。“十二五”期间力争各类培训1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5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万人;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5万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以创业促就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坚持实施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和气候,扶持劳动者创业,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形成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着力打造创业型城市。
改善就业服务。加快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咨询指导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重视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督促企业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纽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5年,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加强基层调节组织的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执法效率和处置能力。2015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2)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老百姓享有社会保障。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到2015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3万人、6.2万人、4.5万人;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力争参保人数达80万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5年全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到2015年,城市“低保”规模达到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4.7%,人均补差150元以上;农村“低保”规模达到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6%,人均补差55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多方筹资兴办农村福利院,使全市供养率达到8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的封顶线,提高救助时效和资金使用率。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以教育援助、生活救助、灾害救助为重点,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规范社会募捐活动,精心打造“慈善阳光班”、“温暖工程”等慈善品牌。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完成天门河城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在江家河小区建设安置房1018套;启动天门河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十二五”时期,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市保障性住房8000套。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受益面,解决职工“住有所居”问题,到“十二五”末年归集公积金达到1.1亿元,归集总额突破8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85%,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总额达到1200万元,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扩大贷款面,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到20年,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开通异地办理业务。
发展社会化养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中心,兴办居家养老院,拓展寄养式社会养老业务,提高集中养老供养率。
(3)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加快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进一步搞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强化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市一医院按三甲医院标准的建设与申报,市中医院按县级医院标准建设,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以市一医院为龙头,市中医院、专科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急救中心、血站等全面发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认真实施全省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农村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提高政策服务可及面和农民受益水平。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实现由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的转变。坚持“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国家孕前优生监测项目,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出生缺陷筛查,实行出生缺陷干预,加强出生人口素质监测。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坚决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落实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进行科学考核。
到2015年,全面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的基本任务,实现人口出生率8.5‰、自然增长率2.5‰、出生人口性别比100:120、出生缺陷发生率9‰的目标,以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教育事业发展优化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15年,力争新建和改扩建89个公办幼儿园,创办2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6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入园儿童3.45万人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好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撤销部分规模小、布点分散的教学点。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问题。完成特殊学校的建设,妥善解决残障儿童的上学问题。改善农村教师居住条件,新建教师周转房。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残障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稳定发展高中教育。逐步建立发展规模适度、投资主体多元、办学模式多样、内部运行规范、质量效益较高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高中,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教育)入学率达98%。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推行工学交替、校企结合的办学模式,逐步形成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使天门经济建设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6)文化体育事业趋向繁荣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新建天门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扩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天门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稳步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解决群众看电影难、看戏难、看书难问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陆羽广场文化活动和节假日文化活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唱响“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充分挖掘花鼓戏、天门渔鼓、天门说唱等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文艺精品佳作。进一步加大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树立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争取举办第二届湖北(天门)国家陆羽茶文化艺术节和地方戏曲艺术节。
发展文化产业。以石家河遗址、佛祖山圣地、陆羽故里等文化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增长点。
发展体育事业。规划建设市体育活动中心,改扩建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健身消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建设乒乓球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积极打造全国乒乓球之乡。
天门市版图总面积2622平方公里。天门市整个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低丘、岗状平原和河湖平原三种地貎,分别占总面积的1.3%、22.5%、76.2%。全市耕地10.7万公顷;林地4.5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3.53万公顷;水域用地30627公顷,其中湖泊养殖湖面2334公顷,河渠8316公顷,堤防4668公顷。随着天门市经济发展加速,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加。建设用地资源不足的矛盾将愈加突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也需要占用一定的耕地,使得耕地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
天门市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存在着土地征而不用、征多用少的现象;村庄建设缺乏规划规划指导,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村庄用地不但没有减少,实际规模反而增加。耕地后备资源相对有限,开发整理难度加大,生态资源约束明显。
天门市水资源丰富,天门市河流流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河流38条,河道总长600余公里,逐步形成了现今的几大河流,即汉江、天门河和汉北河。渠道327条,长1953.602公里,湖泊57个,中水位湖面积35.33平方公里。天门市几条主要河流中,天门河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特别是天门河下游水质经常为Ⅴ类和劣Ⅴ类,与功能区划要求的Ⅲ类有较大差距。汉江、汉北河水质良好,能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2012年,天门市城镇生活用水总量8200万吨,工业用水总量21800万吨。天门市水资源丰富,基本能满足用水需求。由于灌区工程老化失修,部分渠道淤积严重。我市灌溉技术落后,灌溉水利用系数低。出现了灌溉效益衰减的现象。农田灌溉用水紧张。
天门市使用能源种类为煤炭、石油、天然气、热力、电力等。天门市2012年能源量为218.84万吨标准煤, 103067万千瓦时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消耗量未统计。消费总量246.33万吨标煤,较2011年增长13.5%。能源主要消耗部门为工业部门,经济增长对高耗能行业和能源资源的依赖性较大。“十二五”期间,天门市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能源消耗增长迅速,能源资源短缺压力将始终伴随经济增长。
天门市“十二五”期间预计主要污染物增长趋势为:COD总的新增量(工业+生活+农业)为3969.612吨;“十二五”NH3-N(工业+生活+农业)新增量为397.92吨;SO2新增量为1756.05吨;NOx新增量为1473.3吨。
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在于:(1)工业减排潜力小、压力大。从天门市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目前仍属于工业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工业污染排放量占排放总量比例较低,工业减排基本无潜力可挖。(2)农村面源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天门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畜禽养殖是市农村经济中具有较强优势和潜力的产业。在畜禽养殖为广大农民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大量的废水以及恶臭气体,污染了地表水和养殖场周边环境,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最大难题。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见表2-1。
表2-1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 | 规划相关内容 | 创模规划相关内容 | 协调性分析 |
天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1、总体发展目标: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宜居城市品质初步显现。 | “创模”规划重点工程的提出均遵照“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城市职能相关要求。 | 本规划符合《天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 |
2、城市职能:湖北新型工业强市和水乡园林城市。 | |||
3、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一主两轴”的城镇空间发展体系。 | |||
天门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2006-2020) | 土地规划目标:至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155711.0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758.00公顷以内;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3055.85公顷以内。至2020年,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市总面积的85%,形成安居乐业的城乡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 创模规划中重点工程的实施遵照土地利用规划的结构调整,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额。 | 本规划符合《天门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2006-2020)》的相关要求。 |
天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 “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削减目标为:到2015年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4%、10.2%、8.3%和7.5%。 | 创模规划中关于“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的预测依据《天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要求。 | 本规划符合《天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相关要求。 |
天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分为能耗指标、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建设指标、城镇基础设施指标、环境管理能力指标七大类。 | 创模规划的相关分析均参照《天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重点工程均包含在规划项目组成范围内。 | 本规划符合《天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 |
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 1、工作目标:到2015年,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重金属相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污染源综合防治水平大幅度提升,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得到基本遏制。 | 创模规划的相关分析均参照《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 本规划符合《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
2.4 创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为提升我国发展质量提供了新的战略指导,同时也为天门市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天门指明了方向。
另一方面,国家提出了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战略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手段的完善。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推动环保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2)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
从全省来看,面临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部崛起战略提供了促进加速发展的政策平台。国家加快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中部地区成为国家重点产业布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重点区域,并给予相关的促进发展政策支持,这为我市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后发优势,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加大对中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有利于我市更多的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带来的机遇。国家批准设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我市享有先行先试的改革权利。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圈内“五个一体化”(即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市建设一体化、生态环保一体化)和武汉新港建设,为天门市实现与武汉同城化发展,更好地承接沿海及武汉产业转移,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新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政策空间和重大发展机遇。
(1)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并行
目前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针对我国土地利用与管理面临的客观形势,为了控制土地的过度开发和浪费,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
同时环境保护也成为经济发展的硬约束指标。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促使国家将资源环境保护作为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国家“十一五”规划将环境保护作为约束性指标,项目落地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十二五”规划继续这一指导思想,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天门市的土地利用规模迅速扩大,土地利用率低,城市环境逐渐恶化,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挑战。
如何在国家政策约束背景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有效地控制更多的建设用地,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是当前天门市面临的一大挑战。
(2)城镇化进程加快
城镇化进程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城镇化过程推动了区域经济增长,提高了文化、教育与科技发展水平,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与思想观念,促进了社会进步。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污水、垃圾、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产生量持续增加,“热岛效应”加剧,城镇及周边地区资源、环境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以城镇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将不断加剧。
到2015年,天门市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5%。因此,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保护好资源环境,为创模提供良好的基础,也是天门市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
(3)环保基础薄弱
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天门市几条主要河流中天门河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特别是天门河下游水质经常为Ⅴ类和劣Ⅴ类,与功能区划要求的Ⅲ类有较大差距;河流水资源开发强度加大,生态用水被挤占。由于矿产资源无序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仍然需要加强修复。乡镇地下水超采。规模化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化学品使用等产生的面源污染引发的生态问题也较严重,“水华”等生态灾害出现范围扩大。农村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仍在加剧。农业区的面源污染、土壤生态系统的退化、生物多样性单一、转基因生物的引入、外来生物物种入侵等,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面临更大的压力。环境监管能力方面,由于业务经费、仪器设备及人员素质等原因,环境监管工作不能全面开展。
(4)消费水平升级,资源进一步紧缺
随着消费水平的升级,人民群众对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需求越来越高,食品消费结构将发生变化,动物性食物需求呈现上升趋势,畜禽养殖量、排污量也将随之增大;同时人均住宅面积、汽车保有量均逐年上升,将导致道路拥挤,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幅增加,交通噪声污染日益严重,能源、土地资源将进一步紧缺。
(5)环保意识增强,环保工作压力增大
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新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氨氮、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碳等也会逐步纳入减排控制范围;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人们的环境环保意思和环境维护意识在不断增强,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控制标准也会进一步严格,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共27项。根据《2012年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天门市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截至2012年,天门市有15项指标已经达到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1项指标已经达标但存在变数、需努力保持,7项指标接近达标需努力改善,4项指标未达标需重点突破,详见表3-1。
表3-1 天门市创省模指标达标情况
指标类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 范围 | 近年现状 | 现状评估(2012年) | 预期分析 |
基本条件 | 1 |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全市域 | “十一五”期间完成总量减排任务,2011年、2012年均完成总量控制任务。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2 |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 | 全市域 | 2010-2012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有应急预案并已演练。 | 已达标 | 存在变数、需努力保持 | |
3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两年取得良好成绩(总分85分以上) | 全市域 | 2011年“城考”成绩为80分,2012年因指标调整,尚未开展。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
经济社会 | 4 | 近两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近两年,每年环保投资指数≥1.6% | 全市域 | 2011、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885.8元、15685.1元。 2011年、2012年环保投资指数分别为1.69%、1.74%。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5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两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全市域 | 2011、2012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849吨标煤/万元、1.632吨标煤/万元,逐年下降。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6 | 单位GDP用水量近两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全市域 | 2011、2012年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7 |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近两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全市域 | 2011-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环境质量 | 8 | 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 | 建成区 | 2012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4.39%。拥有2个自动监测点位。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全市域 |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不全,已监测项目达标率均为100%。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
10 | 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 全市域 | 2012年4个监测断面中,3个断面全年达标率为100%,1个监测断面全年达标率仅为58.3%。 | 未达标 | 需重点突破 | |
11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建成区 | 2011年为53.2 dB(A) 2012年为53.1 dB(A)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12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 建成区 | 2011年为67.5 dB(A) 2012年为67.8 dB(A)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环境建设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建成区 | 2012年为41.62%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 市辖区 | 2012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4.99%,尾水稳定达标排放,但污泥处置不符合指标要求。 | 未达标 | 需重点突破 | |
15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全市域 | 2012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工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90%。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
16 |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建成区 | 尚未开展统计,预计不到50%。 | 未达标 | 需重点突破 | |
17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75% | 市辖区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未正式开展,正在建设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
1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 市辖区 | 2012年生活垃圾总量19.7万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处理率90%。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5% | 全市域 | 2012年工业固废产生量15.89万吨,主要为炉渣,全部综合利用,利用率100%。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20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全市域 | 工业危废都按要求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湖北汇楚公司处理;医疗废物统一运至湖北随州处置。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环境管理 | 21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订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 全市域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22 |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全市域 | 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100%,工业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23 | 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全市域 | 市环保机构独立建制;市环境监察、监测、辐危、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
24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75% | 市辖区 | 2012年为62% | 未达标 | 需重点突破 | |
25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 全市域 | 由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配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
26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全市域 | 已通过湖北省卫生城市考核,正在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 已达标 | 可稳定达标 | |
参考指标 | 27 | 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下降 | 全市域 | 2011~2012年农药施用强度分别为3.13公斤/亩、3.39公斤/亩;化肥施用强度为22.13公斤/亩、22.19公斤/亩。 | 接近达标 | 需努力改善 |
分析各类指标的达标情况,天门市“创模”的基本条件和经济社会类指标已基本符合考核要求,但在水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方面,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中环境质量指标中,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达到省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有较大难度,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将是天门市创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对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考核细则和考核要求,天门市已稳定达标指标共15项。
指标现状
根据湖北省下达给天门市的减排目标任务,2015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7.4%、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0.2%;SO2排放总量削减8.3%。
为确保按期完成总量控制任务,天门市将节能减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认真编制了《天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方案》;将“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单位、各企业,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年度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与减排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严格落实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减排工作机制,采取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专班督导的方式,一包到底、跟踪负责的工作方式,将减排指标作为各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2年天门市实现COD减排量1466.8吨、NH3-N减排量169.98吨、SO2减排量40.96吨,圆满完成了COD和NH3-N在2011年基础上下降1.5%, SO2下降0.8%的年度减排任务。列入“十二五”目标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的省-国家、省-市4个重点项目均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运行,并按期上报减排量,保证所有重点减排项目“一企一档”、台帐健全、规范。
形势分析
在规划期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减排责任,保证资金投入和重点减排工程的实施,预计本项指标能够稳定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
2011年和2012年,天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885.8元、15685.1元,同比增长12.96%。
环保投资主要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科技投入。其中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包括三部分: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管理投入包括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部门环境管理机构和各类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污染防治科技投入包括污染防治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和环境软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2011年和2012年,天门市环保投资分别约为46535.8万元和55892.3万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74.52亿元和321.22亿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分别为1.69%和1.74%。
形势分析
近年来,天门市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环保投资额度逐年增加。市政府出台的《中共天门市委、天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把环境保护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每年新增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同时,上级部门对农村环保的投入也逐年加大。预计本规划执行期内,此项指标可稳定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
1998年至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从2007年开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将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500万元的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不再作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即目前现状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011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将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市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与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百分比。天门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2011年为117.38亿元, 2012年增长到150.94亿元,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011年为1.849吨标煤/万元,2012年下降到1.632吨标煤/万元,下降率11.7%,呈下降趋势,达到了创模指标考核要求。
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天门市将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产业,严格节能减排措施,预计该项指标会逐年降低,本规划执行期内,此项指标可稳定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
城市总用水量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不包括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生活用水指供水量(不是售水量),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工业用水指新鲜用水量。湖北省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天门市单位GDP用水量分别为106吨/万元、93.39吨/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达到创模标准要求。表3-2为天门市水平衡表。
表3-2 天门市水平衡表
年份 | 2011 | 2012 |
总用水量(万吨) | 29100 | 30000 |
工业用水 | 21000 | 21800 |
生活用水 | 8100 | 8200 |
2008年,天门市被省水利厅确定为湖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市),并组织编制了《天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大纲》。2009年12月,天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评审。方案实施四大节水工程:
农业节水工程:三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引汉灌区、绿水堰水库灌区、大观桥水库灌区);杨林蔬菜大棚节水示范片;健康村生态园节水示范片;白茅湖节水示范片等工程项目。
工业节水工程:纺织行业推广喷水织机节水技术;印染行业推广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节水技术;医药化工行业发展和推广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等节水技术。建立益泰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节水示范工程。
城镇生活节水工程:凯迪水务公司水网改造;天门华泰中学节水示范工程;天门新城阳光颐景湾社区节水示范工程;乡镇水厂的管网改造等一批示范工程。
能力建设工程: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等信息系统。
形势分析
2010年,天门市制定了《天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该规划的实施,建立科学的节水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预计本规划执行期内,该项指标会逐年降低,能够确保稳定达标。
指标现状
天门市大力实施减排重点工程,2011年淘汰了天门顺康纸业有限公司2条造纸机、2012年关闭天门五华建材有限公司2条立窑生产线和4台磨机;责令青山猪厂等3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整改、关停了天门经济开发区9个工业锅炉,依法取缔关闭彭市杨庄造纸厂、红旗电镀厂等5家违法排污企业。天门市近两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见表3-3。
表3-3 天门市2011-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年份 | COD排放强度 (吨/万元) | 氨氮排放强度 (吨/万元) | SO2排放强度 (吨/万元) | 氮氧化物排放强度 (吨/万元) |
2011 | 1.225×10-3 | 0.057×10-3 | 1.632×10-3 | 1.213×10-3 |
2012 | 0.944×10-3 | 0.049×10-3 | 1.352×10-3 | 0.984×10-3 |
表中数据显示,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近两年均呈下降趋势,该指标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形势分析
《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湖北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即到2015年,在2010年的基础上全市化学需氧量削减7.4%、氨氮削减10.2%、二氧化硫削减8.3%、氮氧化物削减7.5%。
据此该市提出的污染物排放削减措施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加大运行监管工作力度、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治理项目、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等。仅2013年天门市就确定重点减排项目18个:其中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4个、工业废气项目2个、农村畜禽养殖废物治理项目11个。目前已有16个项目全面完成,其他项目进展顺利。
考虑到本项指标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天门市“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各级政府部门对其高度重视,各项措施也有政策和资金保障,因此预期本规划执行期内,该项指标会逐年降低,能够确保稳定达标。
指标现状
2012年天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为二氧化硫(SO2)0.03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0.01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0.083毫克/立方米,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长期监测数据显示,天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2012年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45天,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达94.39%,比2011年上升3.2%,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为了准确地反映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天门市环保局在原有的市政府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又新建了天门新城楼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该自动监测站实行连续24小时自动监测采样,重点监测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物等指标。
形势分析
本规划执行期内,天门市将大力推动“蓝天”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使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稳定在90%以上,并不断得到提高,确保此项指标可持续达标。
指标现状
天门市现有11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控点位,2010年以来,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一直控制在55dB(A)以下,2012年天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值为53.1dB(A),较上年降低0.1 dB(A),区域声环境质量为1类,声环境质量较好。2010~2012年,天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优质,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形势分析
本规划执行期间,天门市将按照环境噪声声功能区划,严格控制工业、建筑业、商业、娱乐业等噪声污染,制订重点区域噪声控制方案,加大对区域生活噪声、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预计区域环境噪声可以控制在考核要求以内。
指标现状
天门市现有21个交通噪声监控点位,城市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2011年为67.5dB(A),2012年为67.8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较好。天门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均值满足≤70dB(A)的要求,该项指标数据达到考核要求。
形势分析
本规划执行期间,虽然汽车保有量将持续增加,给控制交通噪声带来很大压力,但通过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优化交通运输,推广低噪路面及材料、加强路面保养、种植绿化隔离带、建设声屏障等措施,预计可以确保该指标稳定达标。
指标现状
近年来,天门市坚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开展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城市绿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基本形成了以河渠绿化为外围,以路网绿化为骨架,以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头绿化为点缀,以广场绿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体系。至2012年,天门市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41.62%。
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天门市将继续推进城市绿化建设,争创“国家园林城市”,预计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现有水平。因此本规划执行期间,此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指标现状
2012年天门市生活垃圾总量19.7万吨,现有1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设计总填埋库容519.28万m3,平均处理规模为540吨/天,服务年限20年,服务范围包括城区、开发区、杨林、岳口城区,总投资为9883万元。一期工程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法作业。
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吨/天,采用“UASB+MBR反应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排入城市管网。目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0%,满足创模的指标考核要求。
形势分析
天门市将继续强化垃圾填埋场管理,提高处理率,因此本规划执行期间,此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指标现状
201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5.89万吨,固废种类主要为炉渣,综合利用量15.8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天门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推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集中控制,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和综合利用率,重点提高炉渣、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废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因此预期在规划期内本项指标可持续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
天门市产生工业危废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湖北益泰药业有限公司活性炭9.83吨/年、天门福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矾触煤1.8吨/年、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蒸馏残渣0.37吨/年,全部执行“五联单”制度运至湖北汇楚公司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年产量约为264.9吨,由于天门没有集中安全处置设施,全部执行“五联单”制度运至湖北随州处置。
天门市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31家,其中4家放射源,电磁辐射使用单位6家,其余均为移动、联通、电信基站。31家涉源单位全部进行了辐射安全培训,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形势分析
天门市危险废物全都依法进行了安全处置。市环保局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聘请了11名同志为我市危险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专家。因此本规划期内,通过加强管理,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规定,此项指标可以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
这项指标是保证环保模范城创建成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目前,天门市已建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建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3年,天门市成立了“四城同创”指挥部,并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组织编制了创模规划,将创模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明确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创模”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之一,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形势分析
天门市制订了《天门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规划执行期内,本项指标应能够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
天门市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和重点工程验收关,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2012年共依法审批建设项目68个,湖北益泰药业有限公司草酸生产项目、华润雪花啤酒(天门)有限公司的扩建工程、湖北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天门顺康纸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天门市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仙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等新、扩、改建项目都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了100%,保证了天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到了“增产不增污”。全面启动工业园规划环评,完成了天门工业园、天门岳口工业园(2平方公里)规划环评工作,积极发挥规划环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形势分析
规划期间,天门市将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巩固环评前置审批地位,加大“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环评率、“三同时”执行率100%。
指标现状
2011年,天门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考核,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各项环卫基础设施和服务措施已覆盖城乡结合部并逐步向所辖乡镇地区转移。2013年天门市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在主要道路建设垃圾池、垃圾箱,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农村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天门市工商局多次组织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城市“限塑令”执行有力。制定了秸秆焚烧管理工作方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形势分析
天门市正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市环境卫生、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规划期间,此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截至2012年,天门市有1项已经达标但存在不达标可能的指标,需努力保持。
指标现状
从本规划编制年起倒溯的2011年和2012年两年间,天门市未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无重大辐射事故,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012年,天门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天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天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下发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的通知,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了应急机构及人员,建立了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目前该项指标已经满足考核要求,但存在不达标可能,原因如下。
原因分析
天门市正处在工业经济加速发展时期,十二五期间加强建设的医药等产业将有一批涉及化学品生产、储存等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在规划执行期内如遇意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存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而该项指标是创模考核的基本条件之一,一旦出现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将被“一票否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将调整产业结构作为规避生态环境风险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全市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同时加大环境应急投入,完善环境应急装备、人员配置,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技术培训和定期应急演练,通过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和违法案件发生。
天门市共有7项指标接近达标,通过持续努力改善和提高能够达到创模考核的要求。
现状及差距
2011年,天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为80分,未达85分。2012年因国家城考指标调整,尚未开展,不满足近两年“城考”连续2年得分85分以上的考核要求。
原因分析
2010、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时,天门市未满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指标要求,该两项指标共16分,主要原因是当时还未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卫生填埋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门市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中心,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底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12年垃圾填埋场建设完成,预计2012年该两项指标满足考核要求,“城考”得分可超过85分。规划期内,天门市将继续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改进不足,确保每年“城考”得分在85分以上。
现状及差距
天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为天门二水厂,位于汉江岳口段。市环境监测站在汉江、天门河、汉北河、皂市改道河共设立6个监测点,对水源地水质每月定时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评价,根据监测,二水厂水源地2011年、2012年月水质总达标率均为100%。市环保局每季编制一期水质公报,并报送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阅,同时还利用“行风热线”平台将水质状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公报。此外,天门市还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实地调查,制定了《天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原因分析
该项指标不能满足创模要求,一是天门市近两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中只包含基本项目(表 1)和补充项目(表 2),不包含特定项目(表3);二是还未建立备用水源。
2013年起,天门市监测站已委托普迪公司对天门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年进行一次全监测,包括基本项目(表1)、补充项目(表2)以及特定项目(表3)的所有指标。规划执行期内,天门市将立即启动备用水源地的建设,并抓紧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整合力量,加强监测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必须的设施建设加大投入,确保饮用水安全。因此预计本规划验收时,该项指标应能够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现状及差距
近几年来,天门市共关停、关闭了天门方场水泥厂、天门得事发印染有限公司、西龙砖瓦厂等一大批落后产能;关停了4座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百草枯生产线等一批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这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也极大地减少了COD、SO2等污染物的排放。
天门市重点老工业企业均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新建项目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主要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国控重点企业都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市控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浓度基本做到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同时制定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正在严格按计划实施。实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企业持证排污。
根据2012年的环境统计,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工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90%。这项指标的差距主要在于部分企业全部做到稳定达标还存在一定困难。
原因分析
部分工业企业由于建设时间早,污染防治设施陈旧,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规划执行期间,天门市将继续全面实行排污申报许可证制度,确保执行率100%;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积极支持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强环境执法监督、重点企业污染深度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控监管等工作,预期本项指标可以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及差距
2012年天门市机动车31343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已经由交管部门着手开展。
原因分析
下阶段将研究出台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相关规定,将尾气检测结果纳入机动车年检范畴,出台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争取2014年引入社会资本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预计本规划验收时,该项指标可以达到考核要求。
现状及差距
天门市建立健全了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属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府赋予了相应的职能、编制和经费,但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还未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因此,此项指标距达到创模考核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原因分析
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环境管理能力薄弱,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机构的能力建设离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环境应急监测监控能力不足。造成上述问题是的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力度不够、专项资金投入不足、人才缺乏、相关设施配套不到位等。
现状及差距
近年来,天门市积极开展各类环境教育普及活动,环境教育普及率稳步提高,但由于暂时没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也没有纳入到地方课程,此项指标距达到创模考核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原因分析
此前,在中小学教育中,对环境教育的重视不够,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不够深入。规划期间,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配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预计此项指标可达标。
现状及差距
根据天门市统计数据,2011~2012年天门市化肥施用强度分别为22.13公斤/亩和22.19公斤/亩,农药施用强度为3.13公斤/亩和3.39公斤/亩,均呈增加趋势,不能满足创模指标考核要求。
原因分析
天门市农业对农药、化肥依存度高,农民对正确施用农药、化肥认识不够;相关部门对农药、化肥替代产品的推广不够。
在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27考核指标中,天门市有4项指标达标难度较大,需要重点突破。
指标现状及差距
天门市境内主要河流为汉江、天门河和汉北河。其中汉江设置两个监测断面:岳口断面(控制)和罗汉闸断面(跨界);天门河设置两个监测断面:杨林断面(控制)和拖市断面(跨界)。
2012年,天门市环境监测站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要求对两条河流的4个断面每月进行了监测。2012年1月至6月,每个监测点位监测水温、pH、高锰酸指数、溶解氧、BOD5、总磷、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化学需氧量、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24个项目;2012年7月起每个监测点位新增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5项,监测29个项目。
汉江河流水质总体上保持稳定,水质优,岳口断面和罗汉闸断面符合Ⅱ类标准的月份比率为100%。天门河拖市断面水质较好,杨林断面水质较差,拖市断面符合Ⅱ类标准的月份比率为100%;杨林断面执行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的月份有7个月,比率为58.3%。天门河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特别是天门河下游水质经常为Ⅴ类和劣Ⅴ类,与功能区划要求的Ⅲ类有较大差距。
原因分析
水质不达标的杨林断面,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COD、BOD5、NH3-N、总磷、总氮等指标超标。该断面位于天门河下游,由于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部分水体未实现截污,河流水量不足,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造成水体污染。
因此在规划执行期间,天门市将重点落实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计划,并对河流开展截污、清淤和生态治理工程。水体水质改善是一项综合工程,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任务艰巨,而且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必须制定改善水环境的持续实施计划。
指标现状及差距
天门市现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座,位于天门市小板镇,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配套管网55.7公里。目前日处理水量达3.26万吨,基本正常运行。2013年COD、氨氮平均出水浓度分别在35.78mg/L、3.98mg/L左右,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GB918-2002)一级B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排放的废气及产生的噪声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年天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4.99%,接近达标。
该指标除考核污水处理率外,污泥安全处置情况也是考核重点。目前天门市已有的1座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2.95吨,污泥经压缩处理后,定期由天门市环境卫生机构收集转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此外,污水处理厂也未建立规范的污泥管理台账,目前的污泥处置不能满足建设部、环保部、科技部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要求。
原因分析
天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指标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收集管网覆盖率还较低,造成污水收集率较低,导致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污染物进水浓度偏低,影响减排效果,处理率低于考核要求。污泥处置不符合国家要求。
“十二五”期间,天门市将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联通,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网络,提高污水收集率与处理浓度,加大污泥安全处置力度。预计本规划验收时,该项指标可以达到考核要求。
现状及差距
目前,天门市主城区天然气居民用户达到3.3万户,商业、工业用户近200户,天然气日用量达到4万立方米。“川气东送”长管线仙桃分输站至天门工业园管线已建设,天门工业园已具备通气条件。岳口工业园内、工业园到天门城区中压管线已建成。“孝潜线”长输管线天门分输站的建设将惠及天门市黄潭、皂市、石河、九真、天门经济开发区等9个镇(区)38个村。目前天门市没有对清洁能源使用率进行统计,估计不到50%,距离考核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原因分析
该指标不达标主要在于除部分单位和企业锅炉实行了煤改气外,其他企业还是使用燃煤。规划期内,天门市将开展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加快门站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面。预期本项指标可以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指标现状及差距
环保局数据显示,2012年天门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62%。目前全市已在当地主要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开展创模宣传报道,并开设了“创模”长期专栏。近年来,天门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随着环保工作的深入,一些公众关注的环保问题得到解决,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总体水平不高,距离湖北省75%的考核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原因分析
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满意率低的方面依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环境问题,这正是天门市创模需要加强和提高的指标,仍然集中在环境质量及污染控制与管理上。
此外,环境保护工作与公众期望仍有一定距离的主要原因在于,随着社会进步,公众对高品质的生活环境需求日益提高,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形成了实际感受与期望的落差。需要加大投入,环境保护才能满足公众的诉求。同时维权不够,城市管理不到位,市民身边的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公众投诉渠道受限,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疏导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对环保缺乏知情、理解和支持。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渠道不够畅通,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平台,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规划期内,将定期开展调查,摸清满意率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并针对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同时,加大创模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大环境专项行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一批广大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环境问题,使公众了解全市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所作的努力,切身感受到城市环境质量在逐年改善,从而提高公众环保满意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
(10)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1) 《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2009年)
(1)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环办函〔2011〕965号)
(2)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环办〔2011〕11号)
(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8号)
(4) 《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2012年修订)〉和〈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鄂环委办〔2012〕14号)
(1) 《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
(2) 《天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 《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 《天门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
(5) 《天门市“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6) 《天门市城乡建设“十二五” 规划》
(7) 《天门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8) 《天门市交通发展规划(2009-2020)》
(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2) 《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
(3) 《湖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4) 《天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5) 《天门市生态建设规划》
(6) 《天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7) 《天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8) 天门市2010~2012年统计年鉴
(9) 天门市2010~2012年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门市全市域,面积2622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范围遵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解释,相应执行全市域、市辖区或建成区范围。本次规划考核范围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中各考核指标的考核范围和相关要求执行。
规划基准年:2012年;
建设年:2013-2014年;
验收年:2015年。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两型社会”和天门建设武汉城市圈中心城市的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构建“碧水、蓝天、青山、美城”生态格局为目标,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将天门市打造成绿色宜居、生态文明、持续发展的生态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中部崛起的战略步伐做出贡献,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1)因地制宜,便于操作。从天门市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天门市自然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科学地可持续性地利用本地资源,提出具有较强可操作性、针对性的重点规划任务和工程项目。
(2)稳步推进、突出重点。明确天门市目前创模面临的问题,逐步解决,同时围绕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等创模重点,打造绿色宜居、生态文明、持续发展的生态市。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城市行政辖区经济持续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原则,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合理引导产业、人口和城镇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以人为本、共同参与。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建立持续改进环境质量的长效机制,优化规划实施机制,设计政府牵头,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模式。
争创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旨在通过创建过程,构建全社会参与、长期有效运转的创模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市功能,全面推进天门市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要求,确保16项已达标指标持续稳定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对7项接近达标、4项未达标需重点突破的指标进行科学分析并制订方案,到2014年年底,23项指标稳定达到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4项难点指标逐年改善和提高,力争达到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具体指标见表4-1。
表4-1 天门市创省模规划指标一览表
指标类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 范围 | 近年现状 | 规划目标 |
基本条件 | 1 |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全市域 | “十一五”期间完成总量减排任务,2011年、2012年均完成总量控制任务。 | 2013至2014年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
2 |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 | 全市域 | 2010-2012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有应急预案并已演练。 | 2013至2014年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不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 |
3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两年取得良好成绩(总分85分以上) | 全市域 | 2011年“城考”成绩为80分,2012年因指标调整,尚未开展。 | 2013~2014达到考核要求 | |
经济社会 | 4 | 近两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近两年,每年环保投资指数≥1.6% | 全市域 | 2011、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885.8元、15685.1元。 2011年、2012年环保投资指数分别为1.69%、1.74%。 | 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2013~2014年环保投资指数保持在1.6%以上 |
5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两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全市域 | 2011、2012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849吨标煤/万元、1.632吨标煤/万元,逐年下降。 | 2013至2014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 |
6 | 单位GDP用水量近两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全市域 | 2011、2012年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 2013至2014年单位GDP用水量逐年降低。 | |
7 |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近两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全市域 | 2011-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 2013至2014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 |
环境质量 | 8 | 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 | 建成区 | 2012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4.39%。拥有2个自动监测点位。 |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全市域 |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不全,已监测项目达标率均为100%。 | 2013至2014年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 | |
10 | 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 全市域 | 2012年4个监测断面中,3个断面全年达标率为100%,1个监测断面全年达标率仅为58.3%。 | 辖区内水质持续改善,按功能区达标。 | |
11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建成区 | 2011年为53.2 dB(A) 2012年为53.1 dB(A)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
12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 建成区 | 2011年为67.5 dB(A) 2012年为67.8 dB(A)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 |
环境建设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建成区 | 2012年为41.62%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 市辖区 | 2012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4.99%,尾水稳定达标排放,但污泥处置不符合指标要求。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污泥处理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要求。 | |
15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全市域 | 2012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工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90%。 | 2013~2014年,按期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任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口自动监控,全面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
16 |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建成区 | 目前尚未开展统计,预计不到50% |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
17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75% | 市辖区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已经由交管部门着手开展,正在建设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75%,检测机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1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 市辖区 | 2012年生活垃圾总量19.7万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处理率9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5% | 全市域 | 2012年工业固废产生量15.89万吨,主要为炉渣,全部综合利用,利用率100%。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5% | |
20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全市域 | 工业危废都按要求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湖北汇楚公司处理;医疗废物统一运至湖北随州处置。 | 2013~2014年继续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
环境管理 | 21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订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 全市域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 保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订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
22 |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全市域 | 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100%,工业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 | 保持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 | |
23 | 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全市域 | 市环保机构独立建制;市环境监察、监测、辐危、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
24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75% | 市辖区 | 2012年为62% | 2014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75% | |
25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 全市域 | 由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配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稳定大于80% | |
26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全市域 | 已通过湖北省卫生城市考核,正在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有效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乡镇地区转移,城市“限塑令”宣传到位、执行有力。 | |
参考指标 | 27 | 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下降 | 全市域 | 2011~2012年农药施用强度分别为3.13公斤/亩、3.39公斤/亩;化肥施用强度为22.13公斤/亩、22.19公斤/亩。 | 2013~2014年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下降 |
4.7 战略重点
针对天门市在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达标因素,创模工作的战略重点主要包括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坚持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创模机制等五个方面。
(1)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突出的水环境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发展节水生活用具,加强用水管理。综合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气化率,加快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改造工作。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强化对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适当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逐步将噪声达标区的覆盖范围由中心区向中心城镇发展。倡导绿色文化,全面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改造;完善农村收集管网,加速现有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对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监控,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运转效率。制定科学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完善和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3)提升环境保护能力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天门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等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以环境信息化为载体,形成涵盖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基本涵盖环境管理业务信息化的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公众参与,数据共享程度和快速综合决策水平;市级污染事故快速反应中心基本建立,形成应急监测网络,处置系统和污染事故现场信息传输系统,为构建生态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环境监管保障和技术支撑。
(4)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强化循环经济政策,制定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强化节约意识,做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政府和节约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要求,在生产、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污染物排放达标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资源型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机制,探索适合天门市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农业模式。倡导将生态观念和生态文件融入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用生态概念包装旅游资源,用生态文件观念塑造人文景观。
(5)优化创模机制
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创模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将创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优化创模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多方投资,推进创模重点工程项目化、市场化运作。
按照空间管制的原则和目的,根据天门市域内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综合自然资源、生态适宜性等多方面因素,《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天门市城市建设控制要求确定为“四区、四线”,其中 “四区”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四线”为紫线、绿线、蓝线、黄线。规划在市区内划定四区,在中心城区内划定四线。
(1)分区控制
禁建区。为市域内的绿色生态空间,包括生态涵养地、水源保护地、基本农田。区内不得进行大规模建设,防止风景林地及基本农田转为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
限建区。为市域内的边缘型空间。包括大面积乡村地区、汉江北岸、汉北河、天门河两岸100米以内地区,要严格控制区内建设,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降低农地污染。
适建区。为市域内的增量空间。要合理布局城市发展和各类建设用地,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已建区。为市域内城市(镇)的存量空间。包括市区、城镇已建成区、已有发展基础的地区,属于优先发展地区。明确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城市的各类开发区要按统一的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管理,开发区不得另行编制城市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的乡镇企业应在工业区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点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天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管制,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村镇规划。
(2)“四线”范围及控制
紫线范围主要包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紫线范围内原则上均为禁止建设区。包括陆羽故居、文学泉等历史遗迹保护区。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主要包括城市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其他绿地(G5)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天门市域大型河流(汉江、汉北河、天门河)的蓝线范围为:汉江堤防工程边线外100-500米,其余地区均按照100-200米进行控制。汉北河、天门河等中小型河流的蓝线范围为堤防工程边线外20-50米。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并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明确区域发展特色,构建以城区为核心,菏沙公路、皂岳公路为两条城镇化发展主轴线,天门工业园(多祥滨江新区)、皂市镇为副中心的城镇发展总体格局。
天门主城区规划形成“一主两副,三带两轴” 的城市结构布局。
“一主两副” 是指天门主城区有一个主中心和两个副中心。以北部生活新区为主城区主要中心。以老城片区中心和南部工业新区的商业市场贸易区作为两个副中心,与主中心互相支撑城市功能。
“三带”是指天门主城区内的三条生态绿带。即依托天门河、河山支渠、杨家新沟三条水系和滨水绿地形成天门主城区的三条生态绿带。沿岸布置市民休闲场所和活动场地。
“两轴”是指两条城市发展控制轴。以天岳路和天横路之间的主城区作为南北向城市发展主要轴线。布置行政、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等市级公共设施,作为主城区发展的主要轴线。以南洋大道和健康大道之间的主城区作为东西向城市发展次要轴线,联系产业园区、居住、仓储片区,是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的次要轴线,也是未来城市向东拓展的主要方向。
岳口城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区”的城市结构布局。
“一心”是指岳口城区原行政中心迁移至岳飞大道和孝义路,结合规划的商业、医疗等公共设施形成新的城区综合中心。
“两轴”分别是以天岳路、岳飞大道以及解放大道为轴,前者更好的带动城市新区发展,同时促进岳口北向拓展,实现与天门主城区的对接;后者则依托原有商业基础,形成完善的城市商业发展轴。
“两片区”是指青汉支渠以西和大庙弘沟以南为旧城片区和青汉支渠以东以及城区北部为新城片区,旧城片区主要是原有居住用地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新城片区主要是城区的产业发展用地,一方面北向产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与天门城区的融合,另一方面东向为盐化工的建设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有利的条件。
2003年8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发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2011年8月1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文)。开展规划环评能够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能够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环境风险,从源头预防环境问题产生。目前对于这一类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国正处于起步和完善提高的阶段,已有某些大中型城市开展了此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天门市应积极吸取其他城市的经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各类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植壮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医药、机电汽配、化工等优势产业,实现总量、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①纺织服装: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创新力度,引导企业集聚配套,打造纺纱、织布、染整、服装一体化产业链。到2015年,纺织能力达到150万锭左右,其中精纺50万锭;形成年产针织面料9000万米、纯棉服装面料5000万米的能力;服装产量达到3500万件(套);实现年产值100亿元,建成湖北重要的纺织服装加工基地。
②食品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培植龙头企业,大力引进知名食品企业,实行集群式发展,促进食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到2015年,食品加工实现产值100亿元。
③医药。鼓励企业发挥现有基础优势,大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拓展产业领域和市场空间,实行重组、兼并和资本运作,不断扩张发展,逐步形成医药中间体、皮肤外用药和化学制剂三大医药生产集团。到2015年,医药产业实现产值200亿元。
④机电汽配制造。重点发展铝轮毂及汽车零配件、纺织机械、泵阀产业,鼓励企业大力开发主导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立行业领军地位。到2015年,机电汽配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
⑤化工。着力建设化工产业园区,扩大精细化工和农化工规模,积极开发盐化工。到2015年,化工产业实现产值过50亿元。
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加强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业规模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动农业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方向转型升级。
(1)推进优质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坚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理念,稳固发展优质粮棉油,大力发展蔬菜、生猪、家禽、名特水产,积极发展杨树产业,形成以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生猪、家禽、名特水产、杨树为主的八大优质和特色农产品基地。
(2)培植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加快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延伸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3)增强农业保障能力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低丘岗田改造、高产农田示范区、水土流失保护、血防灭螺等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新型农机具,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十二五”末,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72000亩,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00万千瓦。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培养和发展特色工业。支撑重点行业节能减排与技术升级,引领资源循环利用新兴产业大规模发展,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与发展模式转变。以现有五大产业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建设纺织、服装、食品、低碳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资源吸引效应、质量提升效应,综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猪-沼-肥-菜(渔)”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1)严格土地准入制度,严守规划要求
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是项目引进的首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完善入园项目审核制度,建立包括产业定位、项目建议、环保要求、规划条件、投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要求等准入指标体系,提高准入门槛,加强企业用地合同管理,明确企业用地的建设规范与违约处置办法。
(2)创新新建用地集约利用模式
推进以孵化器、加速器、标准厂房、特色产业集聚区筹为主要内容的集约开发建设模式,推进园区由外延式开发向内涵式开发转变。明确孵化器等配套设施开发建设主体的选择标准和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开发多元化,提高运行和管理效率。
(3)完善建成区企业土地退出机制和土地资源挖潜模式
制定天门市限制企业用地及退出管理办法,确立严格的企业土地或建筑物退出管理流程与实施办法。做好建成区土地资源挖潜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资源挖潜的规划建设时序和空间布局。深挖土地潜力,通过采取调剂、回购、收回、资产重组、追加投资、复垦置换等办法,将土地资源出让给效益好、集约利用率高的企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闲置土地资源或建筑物的回购、改造、补贴以及相关配套支持。
(4)加强土地供应、评价和监督管理
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动态评估与考该机制,摸清存量土地资源,掌握土地供应的主动性。定期对开发区内企业用地、产出、环保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综合评价,对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仍无法达标则不再享受优惠政策甚至直接退出天门市。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园区管理机构的协调职能,增强对土地管理的协调能力。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气化率,加快城市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改造工作,禁止机关、事业单位、饮食服务业、建筑工地使用燃煤设施,加大城区居民天然气推广普及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重。加强新上项目的节能审查,抓好冶金建材等高能耗行业的节能工作。加强燃料含硫量的监管,加强对燃料流通渠道的控制、市场引导和技术监督,燃煤及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内。大力开发农村能源,提高农村沼气普及率。
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严格实施计划用水、用水许可与阶梯水价制度;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创建节水型企业,促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提高重复用水率,推进电力冷却水循环使用,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推广喷灌、滴管;推进饮食、旅店等服务业节水。
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再利用,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和其他固体废物(科研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的处理与处置。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体系,促进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数据库,规范废弃物加工利用行业行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突出重点领域,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建设。
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要求,在生产、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节材,发展绿色建筑。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完成重点企业生产生产审核,逐步扩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范围。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的要求:“将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造船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广泛推行清洁生产标准和技术导向,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实施以节约降耗为目标的企业技术改造,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突破制约天门市主要工业行业清洁发展的技术瓶颈。
强化政策引导,制定清洁生产实施意见,支持、鼓励和推动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引导有条件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鼓励污染物排放达标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监督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强制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天门市“创模”期间需要进行清洁审核的工业企业名单见表5-1。
表5-1 天门市“创模”期间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名单
序号 | 重点工业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建设地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湖北福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岳口工业园 | 2014年12月 |
2 | 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 | 制药 | 岳口工业园 | 2014年12月 |
3 | 湖北天义药业有限公司 | 制药 | 侨乡经济开发区 | 2014年12月 |
5.4.2 加强重点企业污染防治
结合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调整,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依法坚决关闭、取缔“十五小”和能耗物耗高的重污染企业。以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为重点,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并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实现污染全过程控制,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废气治理重点: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合理制定工业企业排放的烟尘、粉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方案,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技术改造,加大现有污染源治理力度,确保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二是以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重点,实施烟气脱硫工程。三是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锅炉和窑炉,关闭或改造布局不合理、煤烟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四是开展氮氧化物排放因子研究,将氮氧化物纳入环境监测和统计范围,为实施总量控制创造条件。
工业废水治理重点:一是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二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推广中水回用;三是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四是按产业有序聚集,污染集中控制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有计划的搬迁;五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的监督性监测。
工业固废治理重点:一是大力推进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二是推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集中控制,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三是重点提高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固废的回收和循环利用。
牢牢把好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标准和安全风险评估三道关口,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从严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推进企业进行建设污染设施并实施在线监控。排污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
严格落实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切实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日常监管执法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未批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违法企业的责任。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部门联动机制。保证“环评”执行率、“三同时”落实率100%。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涉及企业超标排污、擅停治理设施、偷排、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治和处罚,增加执法权威和震摄力。同时,加强城市恶臭、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加大现场处罚和限期整改力度。
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演练。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确保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布对企业的检查结果,使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结合环保重点工作,积极推动舆论宣传,加强公众监督,梳理规范排污企业典型,增强企业的治污意识和责任。
多渠道建立接受环境投诉。提供上门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渠道,成立信访接待办公室,负责信访系列工作。切实畅通“12369”环保热线,加强网上环境舆情收集,不断提升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所有环境信访件受理率100%、查处率100%、结案率90%、群众满意率90%以上,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权益。
及时处理信访,把信访工作目标切实分解到职能部门,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对因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上访,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天门市生活饮用水由第二水厂提供(取水口汉江岳口段),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必须保障加压水厂进水输水管道与加压水厂出来的配水管道的完好,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管线,防止管道破裂渗水,工程施工破坏管道等。
天门市备用水源地为第一水厂(取水口汉北河口),应按照在用水源地管理。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保护工作。
6.1.1 规范建设、严格监管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的各项法规,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监管力度。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要求,统一按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围网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2014年底,完成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批复,规范化设置水源地公示牌、界桩与隔离设施、警示宣传标志,实现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提高监管水平。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和后督查;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其中,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禁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旅游和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使用等实行严格限制;对已经完成环保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要按照此要求对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并报原环保审批机构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增加和补充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
6.1.2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预警机制
开展饮用水全指标分析,逐步实现各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全分析,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特定项目全分析,并将检出项目纳入常规监测。
建立完善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证全天候应急联络、责任人到位、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实现及时预警和应急。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做到“一源一案”的要求,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6.1.3 建立饮用水源风险防范机制
全面加强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应急,特别是供水管网破坏及污染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应急方案,成立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包括科室的设置、专业的人员的配置、相关仪器的配备。
通过完善与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构建生态水网、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提升河流、湖泊水体水质。
6.2.1 完善与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我市工业污水处理的主要任务包括:新建天门工业园和岳口工业园2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努力提高“十二五”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水平;从严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改进现有废水治理设施已达深度治理要求,提高工业废水治理水平。
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主要任务包括: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天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建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11年5月建成运行);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统,解决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渗漏等问题,提高进水水质和实际处理量,增强污水处理厂实际减排效果。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采用先进再生水回用技术,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广泛应用于农业灌溉、工业循环用水以及城市景观等。
重点治理天门河。建议水利部门加快天门河生态补水工程建设进度,城投公司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住建、城投等部门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堵截直排天门河的排污口,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发挥社区职能,提高天门河沿岸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接入河量。
对汉北河进行堤防加固、河道疏挖、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植生块护坡、穿堤建筑物加固等综合整治,改善汉北河河水水质,保障流域的生活、生产用水。
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全面恢复项目区河道功能,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流态自然、引排合理”的整治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把推进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摆上重要议程,较大幅度提高再生水回用能力。采用分散与集中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鼓励回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用水等。
控制城市径流污染源。加强城区环境清扫工作,禁止乱扔废物和随地倾倒垃圾等;搞好城市绿化,减少不透水地面比例以及降雨侵蚀;对初期雨水进行工程处理,或进行雨污分流;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活动比较频繁,还应重点配套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控制农村径流污染源。实施相应的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逐步建设农业面源污染处理系统,通过设置植被缓冲带、自然湿地等措施,充分利用土地和植被的净化能力,截留净化农田径流中的氮磷及有机物,对面源污染进行适度处理。
加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建设项目严格实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尤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迅速控制开发平台、堆积边坡、裸露地等重点侵蚀产砂源地,并辅助以生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与景观重建。
推荐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增施有机肥、适当减施化肥;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减少高毒农药用量,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的生物防治;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采用科学的农田管理方式;加强乡镇的市政建设,建立中小型污染水处理厂,以控制农村的生活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管理,避免发展污染较大的企业。
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控制。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下发了《天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禁养区、适养区和限养区,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设立污染治理专项基金,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对养殖污染治理采取先治理后补助的方式;采取种养结合、资源综合利用的方法治理小型养殖企业和农村散养户所产生的污染。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成对全市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天门河源出荆门市京山县深赶冲,经京山县、钟祥市入天门市,至净潭分南、中两支流,分别流入汉川县的新河口和吕家巷注于汈汊湖。由于是跨行政区流域,因此天门河流域天门段的污染防治涉及河流沿途总经行政区,仅依靠一个市(县、区)的力量难以控制河流的污染。因此建议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建立不同行政区之间的联动管理机制,合理布局各类项目,协同监管沿岸污染源,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跨界流域发生跨行政区污染纠纷,实质上是上下游地区利益冲突,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协调利益冲突、如何优化配置有限的流域水资源,使流域上下游地区共赢。目前协调流域各地区利益冲突的最好办法就是创新体制,实施生态环境区域补偿机制,促进各地区合力治污,建立统一的流域生态环境区域补偿管理办法,其实质是对各市(县、区)政府进行严格的环保考核,并以行政区域承担府河水质保护和修复责任。
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与优化,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示范,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力推广以沼气为主的可再生利用能源,以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厂大中型沼气工程为重点,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以秸秆为原料的农业生物质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广生物乙醇燃料等清洁能源,制定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发展规划。
进一步完善城市工业布局。产业应向工业园区集中,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向城市下风向布置,外迁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重点区域限制发展烟粉尘排放量大的项目且改扩建项目坚持“以新代老”原则,环境敏感区保护范围内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或有一定大气环境风险的项目。
对历史遗留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及污染大、耗能高的产业,加快结构型调整,予以关停并转迁,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调整城市交通运输结构,推行公交优先策略。加强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特别是中小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高效稳定的除尘技术。
利用科技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天门市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开发少废、无废及无害化综合集成技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应用新型高效污染处理技术和同步脱硫脱硝技术、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技术,有效减少酸雨和大气污染。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加强益泰药业等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合理制定工业企业排放的烟尘、粉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方案,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技术改造,加大现有污染源治理力度,确保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1)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立健全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工作,探索有效管理机制,切实实施污染防治工程与控制措施。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的监督检测、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采取年检、抽检、路检相结合的方法监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系统。尽快制定《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对全市机动车发放环保标志,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城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有效遏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重的趋势,控制氮氧化物浓度的上升。
(2)加快推进使用优质清洁燃料。大力推行清洁燃料机动车,增加采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汽车,应用燃油清洁剂技术;推广电喷发动机及三元催化净化器等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有效措施。
(3)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的监督检查。对在用机动车必须强化检查/维护(I/M)制度,即建立统一、规范、先进的在用车排放检查、维修体系,有效地控制在用车排放措施;进一步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认证工作,实施计算机网络管理,建立随车档案和网络数据库,以便于分析检查/维护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
结合文明工地创建,着力强化扬尘污染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堆场、道路等各类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湿法清扫等道路保洁措施,减轻路面扬尘污染。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城管、环保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
巩固烟尘控制区创建成果,扩大烟尘控制区范围,控制城区锅炉燃煤污染,逐步建立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建立以降低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推进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废气治理。
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提倡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结合城市发展和工业布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构建防风固沙体系,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抑制扬尘产生。
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将污染扰民的饮食业单位列为重点单位,将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列为重点区域,有效进行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治理,限期达标。
严格控制在居民楼内开设餐饮业,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餐饮业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解决油烟扰民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多部门联手建立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对情节恶劣、污染严重的小餐饮企业,依法查处。对大部分小型餐饮企业,要做到安装环保治理设备,特别是油烟净化设备,尽最大可能减少扰民问题的发生。
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必须在2015年底前加装油气回收装置。鼓励机电、家具、喷涂等行业以水性漆替代油性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和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摸清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和分布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为契机,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将臭氧、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开展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性监测,掌握大气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水平、季节变化、区域分布特征。
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配合武汉城市圈大气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环保部门协调发改、农业、工业、公安、交通、建设、商务、质检等部门,共同做好污染防控,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经过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要求的重污染企业予以关停。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构建区域、省、市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所在区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
天门市现有11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和21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需针对新增、改建区域的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布点方案进行调整,增加覆盖建成区和车流量较大道路的监测点位,加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对监测点位未覆盖到的新建成区域,建议定期进行抽样监测,以便掌握天门市声环境整体质量情况,为制定噪声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加强对商业单位、娱乐场所等主要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管。
城区内各商业单位一律不得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宣传车和广告车的使用;营业性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其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不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直至达标,对位于居民敏感区污染扰民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新开餐饮娱乐业一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居民听证制度,并作为工商执照办理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控制餐饮娱乐业噪声扰民问题。
(2)居民或单位装修及居民娱乐要有所防范措施,要控制时间,严禁在公众休息时间施工或高声喧哗,通过建设“安静居住小区”和“绿色社区”来引导居民建立保护声环境的意识。
(3)环保、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夜间执法检查,加大噪声扰民事件的处理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1)加强道路规划和交通管理及环路交通系统的建设,分流过往车辆;在噪声影响严重的路段,实行车辆单向通行,减少车流量,降低交通噪声。
(2)加强环境管理,与公安和交通部门密切配合,中心城区切实执行机动车限速和禁鸣的规定,巩固并逐渐扩大“禁鸣区”,通过由线到面、由中心区发散到全部建成区。
(3)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地面快速公交网络的建设进程,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加强道路网的建设,加大道路中央及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和管理,增加交通噪声的衰减距离;完善城市交通噪声控制设施,在城区噪声敏感区(点)设置噪声屏障,控制噪声环境污染。
(4)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合理规划公路沿线的开发。通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规划沿线地区的开发,避免在公路近侧布设居民区、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噪声缓解措施,减少对沿线噪声敏感区域的影响。
(1)加强建筑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实行建筑施工噪声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施工单位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22:00-6:00时段不得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则要环保部门批准,实行建筑施工环保申报制度。在城区施工作业时,尽可能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采用低噪声作业方式,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边界处采取砌围墙等隔声措施。
(3)推行商品混凝土,建议各施工方的混凝土搅拌工作能集中在远离城区的地方进行,尽量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
(4)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噪声扰民事件和超标噪声的处罚力度,并责令其整改。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科学选址,合理布置厂房,规范项目建设,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污染;实行清洁生产,预防噪声污染。
(2)对现有工业噪声污染源,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监督管理。对于企业露天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应尽可能移至车间内,且厂区内的噪声车间尽可能远离工厂边界;对于治理技术不甚成熟的高噪声设备(如冲压机、金属加工机械及木工机械)采取在设备周围加隔声屏、隔声罩、门窗作隔声处理,乃至加高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确保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
(3)对位于城区内噪声扰民严重的企业的现有噪声源,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噪声控制方案,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使之达标;对新建、改建的企业,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对重点噪声扰民而又难以治理的企业,逐步搬出市区。
噪声污染的防治涉及环保、工商、城管、公安、建设和规划等政府管理部门,应大力推进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及信息共享机制,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为广大居民建设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建立奖罚措施或政策,鼓励公众对噪声扰民现象进行投诉或举报,经相关部门现场取证,对排放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给予举报人奖励。
全面开展天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加快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的试点,逐步全面推进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
对工矿企业污染的土壤,根据原有企业生产工艺确定主要污染指标,在土壤取样监测的基础上,采用适宜技术方法和措施进行原位或异位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以植物修复为主,辅以化学、微生物及农业生态措施的生物修复综合技术。
对种植业污染的土壤,实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和种植指导。严重污染的土地退耕还林,恢复自然植被;轻度污染的土地通过加深耕作层、增施有机肥、轮作换茬、定期土壤消毒、降低农药施用强度等方式修复、改善土壤质量,并推广科技农业、生态农业。
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
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加快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的试点,逐步全面推进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
开展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对受到污染的土壤实施修复。
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渠道,积极申请和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污染防治。
根据各企业的生产工艺,确定其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潜在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物,检查各生产厂房的地面防渗情况,厂区内下水道渗漏情况,环保设施处理达标情况,活性污泥、沉淀底泥以及生产废料去向,截断由生产废液的渗漏和有毒有害废物的填埋导致的污染物迁移进入土壤的路径。
严禁利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灌溉农田。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理,采取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化学品环境监管,从严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禁止利用污水灌溉生产生食蔬菜和瓜果的农田。
建设新城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和改造老城区管网,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统,解决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渗漏等问题,提高进水水质和实际处理量,增强污水处理厂实际减排效果。
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岳口镇、皂市镇、渔薪镇、干驿镇等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11年5月建成运行);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排放标准,已建污水处理厂应完成脱氮除磷改造,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泥及产生的噪声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GJ 3025-93)的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 号)要求,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处理处置的主体责任,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非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应当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禁止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超处理处置能力接受污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污泥管理台账和严格的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实施信息公开。用于农用的应达到《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统筹考虑尾水再生利用系统及污泥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并确保污泥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建立分类收集工作系统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有机易腐蚀性垃圾不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采用单独容器和车辆收集。
采用美观实用、生态性良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将立式中转站改装为先进的水平式压缩中转站,提高垃圾收集和中转运输效率,保证运输过程的密封性。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垃圾收运系统,改善天门市的市容环境。
各类生活垃圾根据不同性质分别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理。鉴于生活垃圾高温可燃烧、适宜条件下可生物降解的特点,推广减量化明显的焚烧技术和资源化效果显著的堆肥技术,降低填埋比例。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垃圾填埋场,确保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不出现垃圾渗滤液污染事故。对渗滤液、沼气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或利用,达到无害化处理。
环卫设施一般具有数量多、占地面积小、与居民生活关系紧密等特点。因此,这些设施的布局要以方便居民使用为首要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在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满足设施密度的要求情况下进行布置。
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特别要做好村民、集运人员的垃圾分类教育,从根本上确保垃圾分类处置。科学划定生活垃圾的分片收集与处置范围,委托专门的营运公司统一集运或由环保局统一运输。农业耕种发达的地区,要结合农业种植,将可降解的生物垃圾通过堆肥发酵后还田使用,不能降解的垃圾通过统一填埋或焚烧处理,建筑垃圾通过铺路、制砖等综合利用,禁止建筑垃圾直接向耕地、河道等任意倾倒。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清单和登记管理、交换转移联单、风险评价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具有相应资质,设备运行处理记录完全,危险废物去向明确,处置场所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和自检次数符合标准要求。对产废单位实施严格日常监管和考核制度,对未达标企业、项目限期整改。
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辖区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保证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置,特别要加强对个体小诊所的管理,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系统,经收集的医疗废物最后统一由经过审批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置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对医疗固体废物的监督工作,医疗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泄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不得露天堆放、任意丢弃;医疗废物定时、定点、定人收集,做好消毒处理,日产日清;医疗废物的转运,必须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杜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洒泼、掉失等事故。
天门市将实施一系列的园林绿化重点项目,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通过打造亮点、增加绿量、升级改造,努力完成一批重点绿化工程。
(1)加快建设各类公园绿地,突出水乡园林特色,增加公园绿地面积。2014年6月前完成河山支渠带状公园、江家河游园、植物园和学院路湿地公园建设工程;2014年底完成前、后壕带状公园、状元路带状公园改造并完成城区水体连通工程;2015年5月之前完成东湖公园二期、杨家新沟带状公园和友谊公园新建工程。
(2)新建和改造城市干道绿化工程,构建城市“绿网骨架”。将北环大道、北湖大道、陆羽大道东延段、发展大道和汇侨大道东延段、南洋大道西延段、三乡路南段、接官路南延段、状元路南延段、西环路南延段、经十路北延段、义乌路南延段、西湖路南延段、人民大道东段、金龙大道、东江大道、纺织路等城市主次干道进行高标准绿化景观建设。将陆羽大道东西段、钟惺大道、南洋大道、创业大道、汇侨大道、学院路、状元路、三乡路、接官路等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厚实绿量,丰富植物配置,打造“畅、洁、绿、美”的城市绿廊。确保道路绿地达标率达80%以上,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乔灌木所占比例达7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60%以上。
(3)建设水体防护林带、高压走廊隔离带及干线防护绿化带。依据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天门河、汉北河等中小型河流防护林带按照20—50米进行控制;高压走廊下建设安全隔离绿化带;规划随岳高速和天仙一级公路的道路两侧设置30—5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80%以上;在城市规划范围内,采取租用、征用、临时占用等多种形式,新建城市园林苗圃500亩,占建成区面积2%以上。
结合资源、环境特点,探索适合全市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农业模式,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和产品优质化,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①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②推行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
③推进生态渔业建设;
④增强农业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实施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保护农林病虫害的天敌,减少化学药品施用量,促进土壤肥力再生,减轻种植业对资金投入的依赖。
(1)合理利用与保护水资源
实施水功能区划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发展节水农业和节水工业,做好污水处理回用,提高用水效率。注重农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节水作物;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安全评估。尽可能做到充分利用自然水系调控功能,减轻对生态干扰,保证生态蓄水,以及保持河道疏通、净化。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做好蓄水、引水、调水工作,正确处理防洪与抗旱、开源与节流、上游与下游、城市与农村的用水矛盾,管好用好水资源。
(2)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
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注意优化用地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土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提高土地使用率。农村通过调整、撤并、移民方式,促进村以下的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相对集中。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控制基本建设巩固用地规模,优化建设工程方案,减少占用土地。严格土地管用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禁止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
(3)保护森林资源
依托重点生态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优化林地、林种及树种结构,营造混交林(多树种、多品系块状混交或利用地形自然混交),改造低产、低效(防护效能)林,发展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保护天然林,增加森林生物产量,提高防护效能,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
(4)保护湿地资源
加强湖区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发湿地资源,保障蓄洪行洪安全,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城市。
(5)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
从严审批矿产权,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内采矿,治理整顿矿业秩序。科学地制定矿产开采规划,划定矿产资源可采区和限采区、禁采区,禁止在地质灾害重发区和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限制关闭不符合开采条件的矿山。
加强城区公园建设与改造,深入开展创建花园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和绿化合格小区,引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绿化型社区和企业,加强社区住宅、企事业单位附属用地、工厂企业的搬迁改造、保护性建筑周围环境整治,保证这些地区披上绿妆,开展全民绿化美化家园活动,实施社区绿化、庭院美化工程;加强街道绿化,按“一街一景”要求进行建设,形成更多的景观带、生态长廊。
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扩大城市绿地面积,重点开展城区道路、人行道配套、天门河流域整治等市政工程和综合性公园、城区小游园、城区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工作。
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人们的生态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培养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培养和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质,树立科学、文明生态观念的任务。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对全市域范围内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产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企业进行排查,摸清全市存在的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数量及分布情况,并归类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档案数据库。坚持一厂一档、分类归档,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演练等内容,建立环境风险源安全监控体系,及时对各类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更新,构建重大风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并实现同上一级环境风险源监控中心联网,实现对重大风险源有效监控和管理。对备用水源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清查,摸清环境风险源底数、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
完善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集中整治重点防控地区、行业和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施环境高危企业工艺、技术和设备改造,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将其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巡查可能产生环境风险的环节,发展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从源头上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防范能力;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排放的企业实现“一单位一预案”,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环境管理部门联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送环境应急指挥部门,确保各类风险防患于未然;对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点进行专项检查,避免环境风险事故。
在政府主导下,完善饮用水源、重点流域、敏感行业和高危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监测、监察、处置专项方案,实行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四级管理,落实应急指挥、响应、处置和报告、损害评估等各项制度,明确和规范应急处理程序,强化舆论引导和群众稳定工作,增加配备应急监测、指挥、联络、处置等设备,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库、物资储备,做到突发环境事件力争不发生、发生能控制、污染不蔓延。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有计划、分批次地对其进行知识更新和操作训练;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建立环境安全教育示范基地。环境安全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安全意识。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对社会公众进行环境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政府部门要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时,充分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地反映事态信息和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建立畅通的突发性环境事件信息获取渠道,避免出现社会恐慌和群体性事件。
根据《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天门市作为湖北省非重点防控区,按照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的推进和重点污染源防控与治理,实现2015年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07年相比零增长。天门市现有1家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天门福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硫酸制造企业,生产原料硫铁矿中含少量重金属砷,其重金属排放浓度达标。要加强其监管,确保含重金属的废水治理系统的有效运行。
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月报告制度,每月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环保部门每两月在企业车间、排污口和厂界各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检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重金属污染企业应对重金属特征污染物规范处理,排放多种污染物的需分开处理,不得与一般污水或多种重金属混合处理。
建立并实施完善的监管制度,建设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突发事件环境应对能力。对重金属重点防治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此外,对今后引进的涉重金属项目按照产业类别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点。
2011年12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天门市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进行安全管理。
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建立管控清单,制定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的物质生产、销售和使用措施。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生产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多发态势。开展河流沿岸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及废弃物全过程风险管理,对重点化工企业生产废物和医疗废物进行重点监管,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实现全过程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实施严格的资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对驾驶、装卸管理和押运人员上岗资格集中审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制定涉及重化工的园区环境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措施,减少重点环境管理类危险化学物质排放;调整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优化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产业布局;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险化学品评估的重要内容,提高环境准入门槛,科学确定并落实环境安全防护距离;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
从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预警、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等方面,制订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环保、交通、公安、安监、水务等多部门联动的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综合性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
多方申请资金,争取国家、省级支持,加强辐射环境质量检测;对放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放射源进行调查登记,完善放射性污染源管理数据库,进行全过程跟踪,使全市的放射源、射线性废物得到安全有效控制。
以运行的放射源为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辐射防护。制定废弃放射性物质回收处置方案,依法安全收贮废弃放射源。继续实行异地使用放射源登记备案制度,对一、二、三类放射源和重点行业采用剂量在线监控,严格落实放射源安全周报、月报制度,提高放射源监管水平。制定和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专家库,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用放射源的进入、退役管理和在用放射源和辐射源的监管力度,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降低辐射事故潜在风险,确保“十二五”期间内不发生核辐射污染。
加强和规范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优化、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布局,加强高压线路、电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的审批与监管,确保城乡电磁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
城市环境治理是重点,维护是关键,环境监管是保障。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天门市的环境监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使环境监管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传统监管方式,提升全市环境监管服务水平。
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切入点,以环境监测预警,环境执法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大体系为重点,加快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项基础条件,抓紧提升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2015年,市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达到中部地区标准化建设要求;以环境信息化为载体,形成涵盖全市域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基本涵盖环境管理业务信息化的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公众参与,数据共享程度和快速综合决策水平;市级污染事故快速反应中心基本建立,形成应急监测网络,处置系统和污染事故现场信息传输系统,为构建生态天门提供强有力的环境监管保障和技术支撑。到2015年,基本建成先进的环境监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实现天门市环境监管体系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环境保护协管员制度,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必须的物资和装备,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
落实环境保护机构职能、编制和经费。天门市环保局需增设应急监控中心、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中心等类似局属事业单位或股(室),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
完善地方性环保规范性文件,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水平,以促进天门市环境、经济、社会的统一协调发展。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二级站人员编制应不少于100人,天门市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现有18人,达不到二级站的要求;化验室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目前监测站化验室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达不到二级站的要求。天门市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环办[2011]140号),认真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部地区标准),从人员编制与结构、业务经费、办公实验用房、基本仪器设备配置等四个方面,摸清现状,查找差距,按照填平补齐、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方案,报送天门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落实建设资金,努力达标,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待2014底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成后,天门市环境监测站化验室面积可以达到要求。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按要求监察机构人员应纳入公务员管理或参公管理,我市环境监察人员未参公管理。天门市环境监察机构将全面落实《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环发[2011]97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宣传教育能力标准化建设。目前天门市环保局尚无信息中心、宣教中心两个二级单位,相关工作由信息与宣教相关科室负责,目前共有工作人员一人,办公室面积、基础设施以及年度预算均不达标。天门市环保局将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环发[2010]87号)的要求加快天门市环境信息管理办公室 (中心)的建设工作,设立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其人员编制,业务经费、用房面积以及装备建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天门市已制定《天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应设置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结合天门市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装备建设情况,增加对天门市环境应急体系的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与指挥平台。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使创模工作实施长效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各项创模环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的落实,加快责任目标所涉及企业的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环保政令畅通。
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
加大城区综合整治力度,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城区管理无缝对接和精细化、社区化、长效化。巩固“湖北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有力地促进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发展环境经济,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工业污染防治以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强化对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整治。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市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重点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从严查处环境建违法行为,并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破坏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曝光,杜绝“脏、乱、差”现象的存在。政府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地区转移,保证在辖区内不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提高环境卫生应急能力,做好信息保障,逐步规范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同时加强对应急处置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切实预防并妥善处理由环境卫生或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加强天门市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建设。通过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以及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同时,在网络上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情况;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每年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调查的通知》(国统字 [2006]196号)进行满意率调查,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噪声状况、垃圾收集与处理,环保宣传教育等单项满意率和城市综合满意率,确保环保模范城考组现场问卷调查和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大队调查满意率均达75%以上。
环境宣传教育要紧密围绕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一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全市人民对创模工作的认知、关注和参与度。
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创模”长期专栏,在城市的窗口地带重点地区建立大型的创模公益广告宣传牌,在街道社区开辟专栏,营造创模的社会氛围。结合“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和重要活动,由工会、妇联、团委、市容、街道、社区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在创模宣传教育的推动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促使市民建立起“天门是我家,环保靠大家”的思想觉悟。
在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发放统一的环境教育教材,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环保公益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绿色学校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严格执行中小学环境教育的实施方案,编制中小学生环保统一教材,制定教学计划,确保环境教育普及继续达到80%以上,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并将相关内容进行照相、存档,纳入创模档案管理。
通过城市主要媒体、各种环保活动宣传绿色消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塑料袋均有偿使用,推进城市“限塑令”的有力执行。同时,将绿色消费向多个领域延伸,鼓励市民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逐步走向更为理性的高层次的消费。
为了实现创模目标,完成创模工作任务,确保2015年各项创模指标达到考核标准,根据天门市实际情况,重点实施各要素污染防治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清洁工程)、节能减排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环境宣传教育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
(1)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流域综合整治包含天门河生态补水工程、天门河上段近期治理工程、汉北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具体见表10-1。
表10-1 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 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涉及范围 | 天门河、汉北河、全市中小河流 |
涉及指标 | 指标3、指标10 |
工程内容 | 1. 天门河生态补水工程 总投资:3772万元 建设内容:河山支渠引水,城市水系联通,城区下游生态用水保障。 社会效益:改善城区河道水质,形成靓丽的亲水景观带,改善两岸的灌溉条件及航运条件,推动天门经济的跨越发展。 2. 天门河上段近期治理工程 总投资:2878万元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社会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平衡。 3. 汉北河综合整治工程 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河道疏挖、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植生块护坡、穿堤建筑物加固等。 社会效益:改善汉北河河水水质,保障流域的生活、生产用水。 4.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程 总投资:29802万元 建设内容:疏浚清障、堤防加固、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 社会效益:全面恢复项目区河道功能,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流态自然、引排合理”的整治目标。 5. 汉北河上段渔薪段治理工程 总投资:2989万元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社会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平衡。 6. 东河清水垱水库至老龙堤闸河段治理工程 总投资:2778万元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社会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平衡。 7. 南港河刘家湾至张角电站河段近期治理工程 总投资:2950万元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社会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平衡。 8. 天门河下段八市至净潭河段治理工程 总投资:2947万元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社会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平衡。 |
投资金额 | 50116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2)饮用水安全工程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建立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预警系统,实施水源地保护区标识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工程措施,保障饮水安全。具体内容见表10-2。
表10-2 饮用水安全工程
项目名称 | 饮用水安全工程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2、指标9 |
工程内容 | 1.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规范化建设项目 总投资:200万元 建设内容: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指示标志,包括路标、水上标志。完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风险防范部门,加强日常培训和演习。 2. 备用水源地建设 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水源地污染防治,堤防护坡治理,植树造林,提高林草覆盖面积,整治水土流失,加强水源地的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源地连续自动实时监测系统,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等。 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总投资:23005万元 建设内容:继续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改造老旧管网,转压站建设、水源工程等,提高供水水质、水压,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农村供水服务质量。解决38.94万农村居民及11.3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
投资金额 | 23705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3~2015 |
(3)城镇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推进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新建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天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天门河、南干渠等受纳水体水质。具体内容见表10-3。
表10-3 城镇水污染减排项目
项目名称 | 城镇水污染减排项目 |
涉及范围 | 主城区及乡镇,岳口工业园,天门工业园 |
涉及指标 | 指标3、指标7、指标10、指标14 |
工程内容 | 1. 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总投资:10882万 工程规模:2014计划建设16.82 km,2015计划建设19.25km。 2. 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总投资:5000万 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1.25万吨、远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氧化沟生化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离心脱水一体化机处理工艺。 3. 天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 总投资:5872万 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1.5万吨、远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采用改良型A2/O工艺,配套12.68km污水收集管网。 |
投资金额 | 21754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4)工业企业废水减排重点项目
工业企业废水减排包括结构减排和废水治理等,具体内容见表10-4。
表10-4 工业企业废水减排项目
项目名称 |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减排项目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7、指标15 |
工程内容 | 1. 结构减排 总投资:5560万元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和关闭企业,关闭武圣村张为平酒坊、杨港村王士改酒坊、李忠鹤酒厂、薪镇武圣村酒厂、湖北省天门陆羽神酒厂、湖北省天门市陆羽食品厂和天门市楚天香酒业有限公司,削减COD 200吨、氨氮4.95吨。 2. 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 (1)天门诚鑫化工有限公司节水改造工程 总投资:2200万元 处理工艺:气浮+好氧处理 环境效益:减排化学需氧量121.78吨、氨氮7.46吨。 (2)天门合福油脂有限公司废水减排工程 总投资:280万元 处理工艺:生物接触氧化 环境效益:减排化学需氧量122.88吨、氨氮7.4吨。 (3)天门天源木业有限公司废水减排工程 总投资:500万元 处理工艺:物理+化学+生物处理 环境效益:新增COD削减能力213吨/年。 |
投资金额 | 854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包括种植基地污染综合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散户养殖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减排措施,具体内容见表10-5。
表10-5 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水污染减排项目
项目名称 | 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水污染减排项目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1、指标5、指标6、指标7、指标14、指标15、指标27 |
工程内容 | 1. 种植基地污染综合防治 (1)张港花椰菜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污染综合防治 总投资:150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灌溉水源水质净化工程、测土配方工程、农作物病虫害物理及生物防治工程。 (2)天门嘉祺农产品有限公司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污染综合防治 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灌溉水源水质净化工程、测土配方工程、农作物病虫害物理及生物防治工程。 2.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涉及企业:天门市得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天门市天顺养猪场、天门市胡市应平生猪养殖场、天门市多宝白龙泉生猪养殖合作社、天门市沉湖兴源贸易有限公司、天门市恒盛猪场、天门市嘉贝养殖场、天门市兴旺畜牧有限公司、天门市黄湖养殖场、湖北健康天升畜牧有限公司、天门市青山养猪场、天门市灰市养猪场共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总投资:2300万元 建设内容:干清粪、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沼液处理(生化处理)全过程综合治理。 环境效益: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26.81吨/年、氨氮71.21吨/年。 3. 散户养殖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1)张港镇白台村养殖散户养殖污染治理 总投资:35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养殖小区与集中处理设施等。 (2)拖市镇丁仗村养殖专业户养殖污染治理 总投资:4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集中处理设施,铺设管网等。 |
投资金额 | 37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10.1.2 蓝天工程
(1)清洁能源改造和利用
城区天然气站场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燃气加气站建设工程、液化石油气供应设备建设、燃气宣传与行业监管设施设备。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具体内容见表10-6。
表10-6 清洁能源改造和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 | 清洁能源改造和利用工程 |
涉及范围 | 主城区 |
涉及指标 | 指标1、指标3、指标5、指标7、指标8、指标16 |
工程内容 | 1.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内容:城区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部分工业窑炉燃煤用生物质燃料替代。 环境效益: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2. 西气东输“潜孝”支线天门分输站 总投资:16500万元 建设内容:天然气长输管道铺设。 环境效益: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3. 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 总投资:4000万元 建设内容:27公里高压输气管线,天门市区综合站(门气站、加气站)和天门工业园门站、LNG加气站,及配套建设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环保系统,公用设施配套工程。 环境效益: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促进节能减排。 4. 武汉中醇化汽车新能源有限公司(天门)甲醇供应站项目 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内容:中心站1至2个,甲醇加注场地2个、改装车间2个、甲醇储备库2个以及办公生活辅助设施、消防环保安全设施等。 环境效益: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
投资金额 | 245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2)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
大气污染减排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工业结构调整减排工程、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等具体内容见表10-7。
表10-7 大气污染减排工程
项目名称 | 大气污染减排工程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1、指标5、指标7、指标8、指标15 |
工程内容 | 1. 结构减排 总投资:1200万元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和关闭企业,关闭天门市五华建材有限公司2座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关闭李忠鹤酒厂、天门市五华精制石灰厂、天门市岳口镇杨李桥砖瓦厂等22家企业,削减二氧化硫757.52吨、氮氧化物 220.74吨。 2. 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 (1)湖北益泰药业有限公司硝酸尾气处理 总投资:1200万元 处理工艺:碱吸收+催化吸收 环境效益:新增NOx削减能力180吨/年。 (2)天门福临化工有限公司硫酸技改尾气脱硫工程 总投资:800万元 处理工艺:碱吸收 环境效益:新增SO2削减能力110吨/年。 |
投资金额 | 32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完成机动车环检社会化站点建设,全面提升环保检测能力。具体内容见表10-8。
表10-8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项目名称 |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程 |
涉及范围 | 主城区 |
涉及指标 | 指标8、指标17 |
工程内容 | 1. 黄标车淘汰工程 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黄标车提前以旧换新,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推行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提升油料品质,减少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 2. 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建设 建设机动车标准化环境检测系统,建立天门市机动车尾气管理数据库,实现机动车环保检测社会化。 |
投资金额 | 8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10.1.3 宁静工程
通过开展城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交通干道种植树木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声环境质量达标。具体内容见表10-9。
表10-9 城市宁静工程
项目名称 | 城市宁静工程 |
涉及范围 | 主城区 |
涉及指标 | 指标11、指标12、指标24 |
工程项目 | 1. 开展城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程 2. 在主要交通干道设立禁鸣和限速标志 3. 城区交通干道种植树木 |
投资金额 | 2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具体内容见表10-10。
表10-1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涉及范围 | 主城区 |
涉及指标 | 指标2、指标3、指标18、指标24、指标26 |
工程内容 | 3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包括土建工程、压缩设备以及密封垃圾运输车等配套设备建设,并对城区其他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对城区垃圾运输实行密闭化、无害化处理。 |
投资金额 | 15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10.1.5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项目包括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大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力度等。具体涉及的工程内容见表10-12。
表10-12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项目名称 |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2、指标3、指标15、指标16、指标19 |
工程内容 | 1.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 总投资:250万元 建设规模:500口户用沼气池与改圈、改厨、改厕配套建设。 环境效益:实现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方面的节能减排。 2. 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 总投资:280万元 建设规模:小型沼气工程10处,包括沼气发酵池、原料预处理池、沼气供气设施和沼肥利用设施等。 环境效益:实现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方面的节能减排。 3. 天强畜牧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总投资:458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沼气36.5万立方米。 环境效益:实现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方面的节能减排。 4. 红雨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总投资:342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沼气36.5万立方米,有机肥20440吨。 环境效益:实现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方面的节能减排。 5. 天门民鑫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总投资:435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沼气18.25万立方米,有机肥8600吨。 环境效益:实现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方面的节能减排。 |
投资金额 | 1765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3~2015 |
10.1.6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1)城市绿化建设
将采取规划增绿、见缝插绿、合理密植等多种方式,高标准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具体内容见表10-13。
表10-13 城市绿化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城市绿化建设工程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3、指标13、指标24、指标26 |
工程内容 | 实施河山支渠(天横路-状元路)景观工程、竟东路(学苑路-汇侨大道)景观工程、天仙一级公路绿化带东延,湿地公园和植物园等绿化工程的建设 |
投资金额 | 120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3~2015 |
(2)生态环保模范示范建设工程
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建设,具体内容见表10-14。
表10-14 生态环保模范示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生态环保模范示范建设工程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3、指标13、指标24、指标26 |
工程内容 | 创建绿色社区6个,绿色学校4个。 |
投资金额 | 2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3~2015 |
(3)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整治包括农村连片整治、生态村庄的建设等,具体内容见表10-15。
表10-15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涉及范围 | 各乡镇 |
涉及指标 | 指标3、指标13、指标24、指标26 |
工程内容 | 1.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1)1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总投资:3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集中供水设施、生活污水生态处设施和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或垃圾中转站,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沼气化处理。 环境效益: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的问题。 2. 环境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 (1)创建6个文明生态村项目 总投资:900万元(150万元/个) 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处理、垃圾转运、畜禽污染沼气化处理工程。 3. 农村生态养殖工程 (1)天门市兴旺畜牧有限公司生态立体循环养殖项目 总投资:4000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精养鱼池+堤面养鸡(养猪)+生物有机肥(鸡粪)转化”的养殖模式,实现无污染循环养殖。 (2)稻鳅共生生态种养产业基地 总投资:6000万元 建设内容:水稻种植和泥鳅养殖有机结合。 |
投资金额 | 1120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10.1.7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包括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传教育、固废与辐射环境监管和环境信息能力建设项目。具体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内容见表10-16。
表10-16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2、指标20、指标23、指标25 |
工程内容 | 1.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总投资:1500万元 建设内容:提高常规监测能力、应急监测能力和自动监测能力。 2.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 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提高常规监察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项目 总投资:250万元 建设内容:提高环境宣传教育能力。 4. 固废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总投资:200万元 建设内容:提高固体废物与放射性污染源环境监管能力。 5.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环境信息中心,配备相关的设备,加强对环境信息的管理和宣传。 |
投资金额 | 295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2~2015 |
10.1.8 “创模”宣传教育工程
通过对天门市“创模”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模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创模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具体内容见表10-17。
表10-17 “创模”宣传教育工程
项目名称 | “创模”宣传教育工程 |
涉及范围 | 全市域 |
涉及指标 | 指标24、指标25 |
工程内容 | 1. 宣教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总投资:180万元 建设内容:新增和更新宣传教育装备,配置宣传用车,进行户外宣传,建设门户网站,提供技术培训。 2. “创模”宣教活动 总投资:50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创模”宣传条幅、报刊报道、专题片制作、群众性参与活动组织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 |
投资金额 | 230万元 |
实施时间 | 2013~2015 |
10.2 投资估算
为实现天门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创模期间,天门市将实施创模八大工程52个重点子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6.6亿元,其中财政投资约11.4亿元、社会资金约5.2亿元,详见附表1。
根据重大项目类型,向国家环保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等。
此外,我市可选择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发展、能源、工业、交通、城市发展和供水等项目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
除申请国家环保资金外,具体项目可向省级财政、市级财政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通过上级转移支付、以奖代补、地方财政支出的形式支持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意见》责任分解方案,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对环保的投入,城市圈各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由于规划涉及的环保项目类型多、资金量大,仅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全社会资金的投入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为达到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各企业可自行建立企业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和保障环境安全的各个环节;同时,各企业可通过BOT、BT、TOT模式加入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是治理污染的主体,污染源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投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等费用应由企业自筹解决。
通过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可以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物质的循环利用率,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状况,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把天门建设成为易居、和谐的城市。本次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包括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主要任务、综合整治提升环境质量、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提升环境监管服务水平等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创模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与“两型社会”作出的重要决策。2013年天门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四城同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并在全市范围内召开了动员大会,通过大手笔投入、大力气整治、大项目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城市。2013年天门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开展“四城同创”,将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对周围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碧水蓝天”的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梦想与追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实现人民意愿的有效途径。对良好的生活环境的需求,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较高,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近年来天门市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建设管理基础不断加强,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环保工作力度显著加大,污染防治与节能减排、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水环境质量等指标与创模标准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其次,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2012年GDP总量达到321.22亿元,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具有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经济支撑。
(1)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指标10)
2012年天门市4个监测断面中,汉江岳口断面、罗汉闸断面和天门河拖市断面的达标月份比率100%,天门河杨林断面达标月份比率只有58.3%;汉北河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杨林断面位于天门河下游,由于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部分水体未实现截污,各类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就直接排放,造成水体污染比较严重。
为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天门市共安排水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3个,涉及城镇污水治理项目3个、工业污染源水污染治理项目6个、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5个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12个。这些项目均有相关的组织、政策、法律和监督保障实施,部分项目正按照计划如期实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通过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关停和限期治理河流沿岸的工业企业、取缔沿线的畜禽养殖等,坚决杜绝生活及工业污水的直排现象,实现流域沿岸的全面截污;同时,通过河道清淤工程,加快流域水体的水体改善,修建沿岸生态湿地,修复水体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等,建立行政区之间的联动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上述相关措施及时落实后,可促进境内主要河流各监测断面水质改善,有利于促进该项指标达标。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指标14)
该项指标的考核要求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2012年天门市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目前日处理水量达3.26万吨,基本正常运行。2012年天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4.99%,接近达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不能充分发挥处理效能,同时污泥未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规划期间,通过对管网建设的进度加强督办,对城区管网进行全面检修与维护,对新建管网进行技术改造,并引进部分工业企业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量;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行单位经过全面的调试、检验、整改,完成在线监测及中控系统验收,逐步完善台账制度。同时加大投入,升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设施,实现对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与处置。上述措施和工程按期落实后,可确保天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污泥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实现。
(3)建成区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指标16)
目前天门市统计上没有对清洁能源使用率进行统计,估计不到50%,该指标不达标主要在于除部分单位和企业锅炉实行了煤改气外,其他企业还是使用燃煤。
规划期内,天门市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天然气长输管道铺设、天然气发电及综合利用项目、甲醇供应站项目等重大工程均有相关的组织、政策、法律和监督保障措施,且部分项目正按照计划如期实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通过上述措施及重点工程的实施,这一指标也将满足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
(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指标24)
2012年天门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62%,不满足“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75%”的创模指标考核要求。
规划期间,天门市将继续巩固和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创模环保工作的力度,让市民感受到环境质量改善的实惠,并积极主动投入到城市环境建设活动中来。使公众了解全市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所作的努力,切身感受到城市环境质量在逐年改善,从而提高公众环保满意率。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3)
2011年,天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为80分,未达85分。2012年因国家城考指标调整,尚未开展,不满足近两年“城考”连续2年得分85分以上的考核要求。
2010、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时,天门市未满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指标要求,该两项指标共16分,主要原因是当时还未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卫生填埋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门市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中心,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底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12年垃圾填埋场建设完成,预计2012年该两项指标满足考核要求,“城考”得分可超过85分。规划期内,天门市将继续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改进不足,确保每年“城考”得分在85分以上。
(2)全市域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指标9)
天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为天门二水厂,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评价,二水厂水源地2011年、2012年月水质总达标率均为100%。该项指标不能满足创模要求一是天门市近两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中只包含基本项目(表 1)和补充项目(表 2),不包含特定项目(表3);二是还未建立备用水源。
2013年起,天门市监测站已委托普迪公司对天门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年进行一次全监测,包括基本项目(表1)、补充项目(表2)以及特定项目(表3)的所有指标。规划提出了备用水源地排污治理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等,这些工程均有相关的组织、政策、法律和监督保障措施,且部分项目正按照计划如期实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通过上述措施及重点工程的实施,这一指标也将满足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
(3)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15)
2012年天门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工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90%。这项指标的差距主要表现部分全部做到稳定达标还存在一定困难。
规划执行期间,天门市将继续全面实行排污申报许可证制度,确保执行率100%;加强环境执法监督、重点企业污染深度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控监管等工作。天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域内重点工业企业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监督,并大力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市域内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定期检查及周围群众的监督。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到2015年该项指标能够满足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标考核要求。
(4)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指标17)
2012年天门市机动车31343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已经由交管部门着手陆续开展。
规划期间,天门市将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检测机构通过省环保厅检查验收,并得到省环保厅委托,同时从管理制度上规定检测方法、联网报送要求、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等;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进行车辆环保标识大检查,严格禁止无标识车辆上路行驶;同时,从政策和资金方面鼓励机动车燃油改燃气工程,推进清洁燃料使用进程,可保证该指标稳定达标。
(5)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指标23)
天门市建立健全了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属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府赋予了相应的职能、编制和经费,但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还未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要达到考核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环保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引进和经费投入,加大仪器设备以及办公环境等硬件投入,同时加大维护更新等经费。规划已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列入重大工程,计划投入2950万元提高环境监察、监测等能力。如能顺利落实,本项指标在规划期内将可以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6)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指标25)
近年来,天门市积极开展各类环境教育普及活动,环境教育普及率稳步提高,但由于暂时没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也没有纳入到地方课程,此项指标距达到创模考核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规划期间,天门市将加大绿色学校创建力度,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配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此项指标可达标。
(7)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下降(指标27)
2011年以来天门市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呈增加趋势,不能满足创模指标考核要求。
创模期间天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从农药、化肥品种选择、用量控制、施用方法及施用时期减少流失的技术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药、化肥施用减量化工程。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水、土、生物等资源的有效利用,构造循环型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减少、防止对生态环境、生产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实现污染减量化和资源再利用。通过天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措施,规划期内,预计此项指标可以满足创模考核要求。
(1)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指标2)
从本规划编制年起倒溯的2011年和2012年两年间,天门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但天门市正处在工业经济加速发展时期,十二五期间加强建设的医药等产业将有一批涉及化学品生产、储存等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在规划执行期内如遇意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存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而该项指标是创模考核的基本条件之一,一旦出现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将被“一票否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违法案件发生。加大污染企业整治、工业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完善突发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细化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严格执行重点风险源预案评估备案制度,督促重点风险源企业制定和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广泛开展能力培训和处置演练。通过综合采取措施,防范安全隐患,预计此项指标能够达到考核要求。
创模是一项系统化的建设工程,其特点是规模大、涉及面广、建设工程持续时间长、参与的部门多,由于以上诸多因素影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风险,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具体分析如下: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天门市的一项大事,涉及到全市的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各下级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不是依托某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建立由全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组成的协调领导机构,由市政府统一管理,所有部门通力配合,才能促成创模目标的实现。若出现协调脱节、配合不到位,将可能导致创模措施和项目工程不能及时落实,对创模进度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组织实施对于创模各类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在一些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涉及到政府、企业甚至个人,从政府的最高领导层到普通的民众都有可能涉及。因此,不能单纯地将项目实施完全外包给企业或个人,没有政府管理人员的参与,项目建设方将很难对创模的目标和过程有深刻的了解,从而难以按照创模的实际需要进行系统实施。同时,在协调政府内部各部门机构的工作时,建设方也将存在种种不便,难以推动和控制整个项目的进展。
创模的整体实施需要3至5年,甚至更长。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进行项目管理、控制项目进度、确保创模整个实施过程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表进行,对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如果许多实施项目在一开始就没有能够制定明确的、可行性的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按时实现预期的目标,最终造成项目半途而废或整个创模工作严重延误。根据创模的总体目标及阶段目标,对整个创模工程应做整体设计,分阶段、逐步实施。
“十二五”期间GDP增长情况不确定,可能造成主要污染物增长量的不确定,影响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是在“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率13%的前提下进行总量控制,据推测,“十二五”期间,随着天门市GDP增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就会随之增长,给减排带来较大的压力。在未来的发展中,发展趋势不一定完全按照预测进行,可能影响到经济发展和创模工作的开展。
管理不到位会影响规划的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污染监管、执法、污染整治项目设计与施工方面出现管理不到位,从而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投资效益。例如,对建筑扬尘、道路扬尘的监管将对天门市空气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如果管理不到位,将会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以及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等指标的实现。
(1)城市环境质量将得到稳步改善
通过创模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用量,改变燃料结构;扬尘和汽车尾气治理,烟尘污染治理和饮食油烟治理,工业废气治理,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通过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噪声污染治理,努力营造安静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环境质量的改善,又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形象,营造了良好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
(2)环境基础设施将得到加强
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规划其他相关措施落实后,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水设施,完善交通与绿化,快速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3)环保机构将得到完善
通过创建活动,天门市环保部门自身建设将得到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和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1)有力拉动经济快速增长
通过创模,加快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有利于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对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快速增长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2)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创模,淘汰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使经济结构趋向合理。消除传统的结构性污染,使天门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既达到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又大大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率,为天门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优化提供较大的环境容量和资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天门市“两型社会”建设。
(3)有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过创模行动,配套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将形成天门扩大开放,吸引外资重要的基础条件,是城市的无形资产,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天门投资,促进天门市的经济建设,使城市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势头。通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天然气全面普及,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了更大的环境容量和空间,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4)直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创模工程,城市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形成巨大的经营性开发收入。通过生态工业、清洁工艺、循环经济模式发展,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费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产生基本收益。在创模中也将进一步发展和扶持天门市的环保产业,还将带动设备制造业、环保产品开发等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
(1)由于经济持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将有较大的改善。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卫生保健服务、民主法律意识、文明程度显著增强。
(2)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科学技术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将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科学思维方式将渗透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
(3)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过程,就是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环保模范城市是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典型代表,是中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排头兵,是全国城市科学发展的杰出代表,在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
创模的过程是展现城市风貌,塑造城市形象的建设过程,而良好的城市风貌和形象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创模的宗旨与目标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水平的要求,同时,创模从更高层面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和协调。
通过创模,合理有序地开展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对于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塑造良好的形象和风貌,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通过创模工作,必将加快天门新型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广大市民对政府和城市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将大幅度提高,形成强烈的“自豪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
2013年天门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四城同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下设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为责任领导的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专班,由市环保局牵头,具体实施统筹协调、综合材料、公文档案、定期考评、技术支撑、运转保障和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创模举措落实等各项工作。
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制定市创模工作方案并进行区内任务分解;各“创模”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创模工作方案、计划、成立创模专班,具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创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负责创模工作的联络、技术资料收集及档案整理等工作;天门市“四成同创”工作专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收集情况、掌握进度,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根据创模规划的要求,将创模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部门,制定目标责任制,签订创模年度目标责任状,把创模工作列为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依据创模责任目标和创模指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模办加强创模工作进度跟踪,保证个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天门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按指标分解的目标责任分解表见附表2。
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创模项目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对创模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制,取消其评先资格。
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创模项目进展情况和创模考核结果,建立重点项目环保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大创模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难点、热点问题。
附表1 天门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大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 | 实施时间 | 责任单位 |
创模项目总投资 | 16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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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碧水工程 | 107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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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河生态补水工程 | 河山支渠引水,城市水系联通,城区下游生态用水保障 | 3772 | 地方资金 | 2012~2015 | 水利局 | |
2 | 天门河上段近期治理工程 | 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 2878 | 中央1727万 省级441万 地方710万 | 2012~2014 | 水利局 |
3 | 汉北河综合整治工程 | 堤防加固、河道疏挖、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植生块护坡、穿堤建筑物加固等 | 2000 | 中央1000万 地方1000万 | 2012~2014 | 水利局 |
4 |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程 | 疏浚清障、堤防加固、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 | 29802 | 其中中央12000万 | 2012~2015 | 水利局 |
5 | 汉北河上段渔薪段治理工程 | 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 2989 | 中央1793万 省级598万 地方598万 | 2014~2015 | 水利局 |
6 | 东河清水垱水库至老龙堤闸河段治理工程 | 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 2778 | 中央1667万 省级556万 天门555万 | 2014~2015 | 水利局 |
7 | 南港河刘家湾至张角电站河段近期治理工程 | 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 2950 | 中央1770万 省级590万 天门590万 | 2014~2015 | 水利局 |
8 | 天门河下段八市至净潭河段治理工程 | 堤防加固、河道疏挖和岸线绿化等 | 2947 | 中央1768万 省级590万 天门589万 | 2013~2014 | 水利局 |
9 |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规范化建设项目 | 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指示标志,包括路标、水上标志。完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风险防范部门,加强日常培训和演习 | 2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环保局 水源地所在地方政府 |
10 | 备用水源地建设 | 水源地污染防治,堤防护坡治理,植树造林,提高林草覆盖面积,整治水土流失,加强水源地的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源地连续自动实时监测系统,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等。 | 5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环保局 水源地所在地方政府 |
11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解决38.94万农村居民及11.3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 23005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水利局 |
12 | 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 铺设城区污水收集管网 | 10882 | 中央6769万 地方4113万 | 2012~2015 | 住建委 城投公司 |
13 | 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日处理污水1.25万吨、远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氧化沟生化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离心脱水一体化机处理工艺。 | 50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住建委 园区管委会 |
14 | 天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 | 日处理污水1.5万吨、远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采用改良型A2/O工艺,配套12.68km污水收集管网。 | 5872 | 财政资金 | 2012~2014 | 住建委 园区管委会 |
15 | 结构减排 |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和关闭武圣村张为平酒坊等7家公司,削减COD 200吨、氨氮4.95吨 | 5560 | 企业自筹 | 2012~2015 | 经信委 环保局 |
16 | 天门诚鑫化工有限公司节水改造工程 | 气浮+好氧处理工艺,减排化学需氧量121.78吨、氨氮7.46吨 | 22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环保局 |
17 | 天门合福油脂有限公司废水减排工程 | 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减排化学需氧量122.88吨、氨氮7.4吨 | 28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环保局 |
18 | 天门天源木业有限公司废水减排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处理工艺,新增COD削减能力213吨/年 | 5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环保局 |
19 | 张港花椰菜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污染综合防治 | 实施灌溉水源水质净化工程、测土配方工程、农作物病虫害物理及生物防治工程 | 15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农业局 |
20 | 天门嘉祺农产品有限公司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污染综合防治 | 实施灌溉水源水质净化工程、测土配方工程、农作物病虫害物理及生物防治工程 | 50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农业局 |
21 |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 干清粪、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沼液处理(生化处理)全过程综合治理。涉及湖北省天门市青山养猪场、天门市灰市养猪厂等共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 230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畜牧局 能源局 环保局 |
22 | 张港镇白台村养殖散户养殖污染治理 | 建设养殖小区与集中处理设施等 | 35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发改委 |
23 | 拖市镇丁仗村养殖专业户养殖污染治理 | 建设集中处理设施,铺设管网等 | 40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畜牧局 |
(二)蓝天工程 | 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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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 城区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部分工业窑炉燃煤用生物质燃料替代 | 20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5 | 环保局 住建委 中燃公司 |
25 | 西气东输“潜孝”支线天门分输站 | 天然气长输管道铺设 | 165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住建委 |
26 | 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 | 27公里高压输气管线,天门工业园门站、LNG加气站 | 4000 | 企业自筹 | 2010~2013 | 住建委 |
27 | 武汉中醇化汽车新能源有限公司(天门)甲醇供应站项目 | 中心站1至2个,甲醇加注场地2个、改装车间2个、甲醇储备库2个以及办公生活辅助设施、消防环保安全设施等 | 200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住建委 |
28 | 结构减排 |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和关闭天门市五华建材有限公司2座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关闭天门市五华精制石灰厂等22家企业,削减二氧化硫757.52吨、氮氧化物 220.74吨。 | 12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5 | 经信委 环保局 |
29 | 湖北益泰药业有限公司硝酸尾气处理 | 碱吸收+催化吸收工艺,新增NOx削减能力180吨/年 | 12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环保局 |
30 | 天门福临化工有限公司硫酸技改尾气脱硫工程 | 碱吸收工艺,新增SO2削减能力110吨/年 | 8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环保局 |
31 | 黄标车淘汰工程 | 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黄标车提前以旧换新,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推行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提升油料品质,减少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 | 80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环保局 公安局 |
32 | 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建设 | 建设机动车标准化环境检测系统,建立天门市机动车尾气管理数据库,实现机动车环保检测社会化 | 2013~2015 | 环保局 公安局 | ||
(三)宁静工程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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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城市宁静工程 | 1. 开展城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程 | 20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公安局 |
2. 在主要交通干道设立禁鸣和限速标志 | 公安局 | |||||
3. 城区交通干道种植树木 | 住建委 | |||||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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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3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包括土建工程、压缩设备以及密封垃圾运输车等配套设备建设,并对城区其他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对城区垃圾运输实行密闭化、无害化处理 | 150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城管局 |
(五)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 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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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 | 500口户用沼气池与改圈、改厨、改厕配套建设 | 250 | 中央财政80 | 2013~2014 | 能源局 |
企业自筹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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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 | 小型沼气工程10处,包括沼气发酵池、原料预处理池、沼气供气设施和沼肥利用设施等 | 280 | 中央财政120 | 2013~2014 | 能源局 |
企业自筹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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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天强畜牧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 年产沼气36.5万立方米 | 458 | 中央财政150 | 2013~2014 | 能源局 |
企业自筹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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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红雨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 年产沼气36.5万立方米,有机肥20440吨 | 342 | 中央财政119 | 2013~2014 | 畜牧局 能源局 |
企业自筹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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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天门民鑫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 年产沼气18.25万立方米,有机肥8600吨 | 435 | 企业自筹 | 2013~2014 | 能源局 |
(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 2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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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城市绿化建设工程 | 实施河山支渠(天横路-状元路)景观工程、竟东路(学苑路-汇侨大道)景观工程、天仙一级公路绿化带东延,湿地公园和植物园等绿化工程的建设 | 120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住建委 |
41 | 生态环保模范示范建设工程 | 创建绿色社区6个,绿色学校4个 | 2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环保局 |
42 | 1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集中供水设施、生活污水生态处设施和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或垃圾中转站,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沼气化处理 | 3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4 | 环保局 |
43 | 创建6个文明生态村项目 | 建设污水处理、垃圾转运、畜禽污染沼气化处理工程 | 90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环保局 |
44 | 天门市兴旺畜牧有限公司生态立体循环养殖项目 | 实施“精养鱼池+堤面养鸡(养猪)+生物有机肥(鸡粪)转化”的养殖模式,实现无污染循环养殖 | 4000 | 企业自筹 | 2012~2013 | 农业局 畜牧局 |
45 | 稻鳅共生生态种养产业基地 | 水稻种植和泥鳅养殖有机结合 | 6000 | 企业自筹 | 2013~2015 | 农业局 |
(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2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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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提高常规监测能力、应急监测能力和自动监测能力 | 150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环保局 |
47 |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 | 提高常规监察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 50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环保局 |
48 | 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项目 | 提高环境宣传教育能力 | 25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环保局 |
49 | 固废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提高固体废物与放射性污染源环境监管能力 | 20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环保局 |
50 |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 建设环境信息中心,配备相关的设备,加强对环境信息的管理和宣传 | 500 | 财政资金 | 2012~2015 | 环保局 |
(八)“创模”宣传教育工程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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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宣教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 新增和更新宣传教育装备,配置宣传用车,进行户外宣传,建设门户网站,提供技术培训 | 18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同创办 环保局 |
52 | “创模”宣教活动 | 包括“创模”宣传条幅、报刊报道、专题片制作、群众性参与活动组织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 | 50 | 财政资金 | 2013~2015 | 同创办 环保局 |
附表2 天门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1、制定总量控制计划或实施方案,总量控制指标分解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2、向有总量控制任务的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 |||||||
3、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 | |||||||
4、建设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 | 市环保局 | 2015年 | |||||
2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1、制定突发事件、辐射事故、城市特征污染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2、建立突发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 | 市环保局 | 已完成 | |||||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并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 |||||||
4、近两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或引发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5、近三年发生的所有污染事故及查处情况一览表 | |||||||
3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 1、考核近两年城考连续得分85分以上 | 市环保局 | 2013年 | |||
2、按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4 |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 考核近两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0000元 | 天门调查队 | 已完成 | |||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6% |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 污染源治理投资 | 市环保局 | 2014-2015年 | |||
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 | |||||||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投资(含收集管网建设) | 市城投公司 | 2014-2015年 | ||||
市住建委 | |||||||
天然气工程建设投资 | 市住建委 | ||||||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投资 | |||||||
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投资 | 市城管局 | ||||||
其他防治工程建设投资 | 市住建委 市水利局 | ||||||
其他环保投资建设 | 市发改委 | ||||||
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科技投入 |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 | 市环保局 | |||||
污染防治科技投资 | |||||||
5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省平均水平,或近两年逐年降低 | 1、制定并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 市经信委 | 日常工作 | |||
2、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两年逐年下降 | 制定并实施年度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 市发改委 | |||||
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及全民节能行动 | |||||||
近两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逐年下降 | |||||||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关停淘汰的高耗能企业目录、情况 | 市经信委 | ||||||
近两年能源平衡表及其说明 | 市统计局 | ||||||
6 | 单位GDP用水量(吨/万元)小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近两年逐年下降 | 1、制定节水计划和方案、工程项目、措施 | 市水利局 | 日常工作 | |||
2、单位GDP用水量实现近两年逐年下降,且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 |||||||
3、近两年城市总用水量及明细表、数据来源明细 | |||||||
4、近两年城市水平衡图(或表)及其说明,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明细 | |||||||
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说明 | 市住建委 | 日常工作 | |||||
6、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关停淘汰的高耗水企业情况 | 市经信委 | ||||||
7、重点用水工业(造纸、印染、酒精、火电、炼油、钢铁等)企业吨产品用水量核定汇总表 | 市环保局 | ||||||
7 |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1、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各项措施及其定量效果 | 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计划 | 市经信委 | 日常工作 | ||
量化产业结构调整效果 | 市环保局 | ||||||
2、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削减各项措施、工程项目 | 市环保局 | ||||||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小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两年逐年下降 | |||||||
8 | 建成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 | 1、城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空气监测点位,且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 市环保局 | 已完成 | |||
2、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10天,主要污染物(PM10、SO2、NO2)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 |||||||
3、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污染控制、秸禁烧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两办一区 | |||||||
4、加强城区扬尘污染控制 | 市城管局 | 2014年 | |||||
两办一区 | |||||||
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维护、规范管理、核准和比对实验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6、城市大气环境复合型污染控制、淘汰消耗臭氧物质 | 市环保局 | 2015年 | |||||
7、空气质量监测、质控原始数据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全分析监测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2、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 政府办 | 已完成 | |||||
3、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文件,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及护栏 | 政府办 | 2014年 | |||||
4、具有与城市集中饮用水需求量相匹配的备用水源地 | 政府办 | 2015年 | |||||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情况(正式报告) | 政府办 | 日常工作 | |||||
6、搬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与供水无关的码头、堆场 | 搬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与供水无关的码头 | 市交通局 竟陵办事处 岳口镇 | 2014年 | ||||
搬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与供水无关的堆场 | 市水利局 竟陵办事处 岳口镇 | 2014年 | |||||
7、供水部门供水情况年度报表 | 市住建委 | 日常工作 | |||||
8、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情况报告 | 市环保局 | ||||||
9、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批准文件,实验室分析和质控原始记录 | |||||||
10 |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全市域内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 | 市环保局 | 2015年 | |||
2、功能区划定文件,水体达标情况一览表 | |||||||
3、市辖区内其他水体水质类别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 定期对辖区内其他水体水质开展监测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深入开展市辖区河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 市水利局 | ||||||
4、市辖区内未划定功能水体无黑臭现象 | 市环保局 | 2015年 | |||||
市水利局 | |||||||
5、编制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6、实验室分析和质控原始记录 | |||||||
11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1、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认定文件,区域噪声网格和噪声功能区点位分布图 | 市环保局 | 2013年 | |||
2、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认定批复 | |||||||
3、严禁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加强健身、集会、娱乐活动音量控制 | 市公安局 两办一区 | 日常工作 | |||||
4、提高文化娱乐业环境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在居民住宅楼开设文化娱乐场所,督促文化娱乐场所配备隔声降噪装置 | 市文广新局 | ||||||
5、加强城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监管 | 市环保局 | ||||||
6、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工作总结报告 | |||||||
7、环境噪声监测现场原始记录(打印条或记录表) | |||||||
12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 1、上级关于本地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点位的认定批复 | 市环保局 | 2013年 | |||
2、开展城区机动车禁鸣行动,设置禁鸣时段和禁鸣区 | 市公安局 | 2014年 | |||||
3、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本地主、次干道名单及分布图 | 市规划局 | 日常工作 | |||||
4、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工作总结报告,采取的主要措施 | 市环保局 | ||||||
5、声级计和校准器计量检定证书 | |||||||
6、环境噪声监测现场原始记录(打印条或记录表) |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1、制定完善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 | 市住建委 两办一区 | 日常工作 | |||
2、开展城市重点绿地建设,近两年绿化工作总结 | 市住建委 | ||||||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明细表 | 市住建委 | 2015年 | |||||
4、新增重点绿化工程简介及相关照片、图文资料 | 市住建委 | 日常工作 |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 1、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或向周边水体直排 | 市城投公司 | 2015年 | |||
2、污水处理厂环保档案资料 | 市城投公司 | 日常工作 | |||||
3、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 | |||||||
4、污泥产生、含水率检测、处置情况 | |||||||
5、城市的工业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方可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接管证明 | 市环保局 | ||||||
6、环境监测部门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定期监测(每年12次) | |||||||
7、环境监测部门、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质控原始记录,自动监测、自动监测比对监测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8、近两年市政污水、雨水新增管网情况,污水接污率及接污面积,市政排水、雨水管网图,城市排水体制(雨污混流、分流与截污)情况 | 市住建委 | ||||||
市城投公司 | |||||||
15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 1、下达重点工业企业(国控、省控、市控)文件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2、重点工业企业做到“一企一档”,重点企业环境监察记录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3、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严格实施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4、各企业定期监测报告及监测数据质控原始记录 | |||||||
5、重点污染源名单及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考核验收资料及安装、联网、使用的情况,在线监测达标情况 | |||||||
6、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情况明细表 | |||||||
16 |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1、制定并实施推广清洁能源的政策、工程项目、措施及其定量效果 | 市发改委 | 2015年 | |||
市住建委 | |||||||
市环保局 两办一区 | |||||||
2、统计市辖区内燃烧设备(锅炉、窑炉、茶炉、大灶)能源使用情况 | 市质监局 市统计局 | 日常工作 | |||||
3、能源平衡表及其说明,全市域能源消耗量(以原煤计) | 市统计局 | ||||||
4、燃煤锅炉、窑炉的监测报告 | 市环保局 | ||||||
17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75% | 1、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并报政府批准实施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2、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 | 市环保局 | 2015年 | |||||
3、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 | |||||||
4、将机动车环保检测作为安全性能年检的前置条件,禁止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 市公安局 | 2015年 | |||||
5、采取具体措施控制机动车、农用车污染 | 推广公交车“油改气” | 市交通委 | 日常工作 | ||||
推广出租车“油改气” | 市交通局 | ||||||
淘汰污染严重的黄标车 | 市公安局 | ||||||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抽检 | |||||||
1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基本情况一览表 | 市城管局 | 2013年 | |||
2、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中转、清运系统 | 市城管局 两办一区 | 2014年 | |||||
3、制定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措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 | |||||||
4、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废气、渗滤液排放监督性监测(每年至少4次)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5、各垃圾处理厂运行记录(月报、年报) | 市城管局 | ||||||
6、市辖区垃圾收集点位图、转运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含每月产生量、清运量)、城市环卫规划 | 市城管局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5% | 1、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台账,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2、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 |||||||
3、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堆场、贮存场(临时或永久)立标及基本情况一览表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20 | 危险废物处置率 |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 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账、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 市卫生局 | 2014年 | ||
督促医疗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
加强医疗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监管,严防发生环境污染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2、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建立台账、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督促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法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并严格推行转移联单制度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3、废物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 | |||||||
5、城市“限塑令”宣传到位、执行有力 | 市工商局 两办一区 | 日常工作 | |||||
21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 1、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 政府办 | 2014年 | |||
2、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 | 政府办 | 2013年 | |||||
3、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引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 | 市环保局 | 日常工作 | |||||
4、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有关记录、案例、档案,政府办有关批复等 | |||||||
5、城市各类国家及省重点环保项目清单、投资、建设进度及完成情况 | |||||||
22 | 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 | 1、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 | 市环保局 | 2014年 | |||
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 | |||||||
3、规划环评执行率≥80% | |||||||
23 |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1、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 | 政府办 | 已完成 | |||
2、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市环保局 | 2015年 | |||||
3、环保系统有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 | 市环保局 | 已完成 | |||||
24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75% | 1、近两年公众满意率调查结果(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调查结果) | 天门调查队 | 2015年 | |||
2、在当地主要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创模”长期专栏,时间不少于1年 | 同创办 | 日常工作 | |||||
3、各类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情况 | |||||||
4、各类环保模范单位创建情况 | 市环保局 | ||||||
25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 1、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 | 市教育局 | 2014年 | |||
2、中小学环境教育正式纳入到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 | |||||||
3、绿色学校要求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 |||||||
26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1、巩固省级以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效 | 市卫生局 | 2015年 | |||
2、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中村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两办一区 | 2015年 | |||||
3、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 市城管局 两办一区 | 2014年 | |||||
4、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转移 | 市环保局 两办一区 | ||||||
5、城市辖区内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 市环保局 两办一区 | 日常工作 | |||||
27 | 农药化肥亩均施用量持续下降 | 1、制定农药化肥减量化政策措施,实施农药化肥替代及减量工程 | 市农业局 | 2015年 | |||
2、农药、化肥亩均施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连续两年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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