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环保局2015年环保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创新环保体制机制。制定了《天门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决定实施办法》、《天门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并下发了《天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公、检、法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制了《天门市生态创建总体规划》,制定了《天门市生态文明(生态市)建设考核办法》,提请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快天门河污染综合治理的决议》和《关于在天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并开始实施。二是调整了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与生态市创建领导小组合二为一。三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制定了生态文明(生态市)建设考核办法;小板镇、黄潭镇等2个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命名,兴场村、天龙村、晴滩村、徐马湾村、七屋岭村、水府庙村、大桥村、九真村、兵铁村、卢家口村、麻洋村、大台村、中刘村、诸葛村、郭湾村、方桥村、范岭街、江台村、罗湖村、小板村、江垸社区、蔡庙村、潘渡村、盛湾村、周铺村等25个村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命名;向各单位发文征集“创模”资料;提请市政府申请进行“创模”中期评估及《天门市生态创建总体规划》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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