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353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名称
天门市环保局2015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天门市环保局2015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与水环境质量是省委、省政府重要考核指标,也是我局污染防治重要工作内容。在大气环境保护方面,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天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制定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围绕城区扬尘治理、工业废气治理、城区夜市摊点治理、主城区禁鞭、机动车尾气治理、秸秆禁烧等重点,狠抓大气质量改善工作。一是加大城区扬尘治理力度。加大对工地监管力度,确保每一个工地都达到“五个一律”要求;加大对渣土车的管控力度;加大道路洒水压尘的密度和频度;成立2个扬尘治理工作专班开展实地巡查,发现并要求整改各类扬尘治理隐患51处。二是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城区老旧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纳入今年计划的五家企业已基本完成。三是城区夜市摊点和餐饮油烟治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夜市摊点整治和小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四是开展禁鞭工作。切实履行职能,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抓好城区禁鞭工作。五是开展机动车治理工程。继续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完成省部任务;设立了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将适时启动黄标车限行;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六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五个专班全面开展禁烧巡查,并依照《天门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查处68人次。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一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下发了《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检查的通知》(天环发〔2015〕19号),对市级饮用水源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了保护区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等基础设施。加大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二是开展天门河综合治理。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天门河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企业的治理,保障农村水环境质量。在前期完成31家畜禽养殖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39家畜禽养殖企业的治理任务;同时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运行监管,下达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定期日常巡查,监督其运行设施,并每月抄电表一次、取水样监测一次,共计取样六十余份。对25家畜禽养殖企业下达环境问题监察通知书。四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黄金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其加强现场运行管理,对中控台、厂内设备等相关硬件设施进行整改,确保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天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运行。
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共通过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申报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18家,除湖北益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焚烧炉内部处置38吨活性炭外,其他所有危废均委托处置,没有出现一例乱扔、乱倒危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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