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97号)文件精神,天门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部署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迅速成立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胡业学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军玉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胡业学
副组长:刘军玉
成员:孙俊文、黄雄文、杨挺、肖文彬
二、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乡镇,市政府与责任人签订了环保责任书,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党纪政纪年终考核。
三、积极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市环委会将在今年"世界环保日"加大对"土十条"的宣传学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传单、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来宣传《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条例》和相关知识。市相关单位也将组织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将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深入到乡镇、企业、社区和村,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知晓率。
四、制定工作方案。环保部门组织拟定了《天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以环委会名义下发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五、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详查工作,市环保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生态、监察、环评人员开展重点污染源遥感定位工作,针对筛选出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制定监测方案。
六、开展土壤污染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土壤污染开展执法检查,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修复和治理。并联合相关单位,做好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七、争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推进。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针对已经存在土壤污染的土地,要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要争取省市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大土壤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力度。
天门市环保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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