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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35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天门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5-08 00:00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天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年初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天门市政府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部署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全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胡业学为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其中市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市辐射站负责危废监管,防范土壤污染风险;环保局环评科负责行业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危害土壤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环保局生态科负责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制定的《天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将组织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18年全市将完成全部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收集及样品分析工作。全市将根据以往已经监测的土壤污染状况结果和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逐步摸清了全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的家底,确保土壤污染详查工作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三、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
  全市将积极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2018年天门市岳口镇大庙泓沟底泥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将加快工作进度,制定大庙泓沟底泥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方案。
  四、完善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
  市政府将与湖北省益泰药业有限公司和天门顺康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全市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活动,综合采取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按日计罚、企业关停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五、做好长江大保护
  落实中央"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对汉江保护区范围内,重化工项目和污染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对岳口镇斯普林医药、易普乐、福临化工的搬迁企业,编制好突然污染修复方案。
  六、制定天门市土壤修复规划
  根据省环保厅的工作要求制定《天门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并向省环保厅上报备案,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倾斜力度。
  七、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第一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企业的进入,确保化工企业必须入园,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环保、农业、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市的"多规合一"平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任何违反规定将不符合建设用地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纳入城市规划。第二严格重金属企业总量控制,全市涉重金属企业不得增加环境总量,不得超总量排放。第三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加强企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八、加强企业监管力度
  第一加大对企业的监测力度,充分利用企业在线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等手段,监督企业达标排放。第二开展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九、加大对危废的监管力度
  加强危废监管,防范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启动危险废物堆存场所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全市存放危险废物的堆存场所,对风险隐患较大的堆存场所,要求使用权人立即整改,加快对废旧电子产品、旧轮胎、废塑料制品等回收利用场所开展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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