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356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名称
2019年天门市地表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
文号
天环改指办文〔2019〕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2019年天门市地表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8 00:00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攻坚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2019年,2个国考断面(岳口和垌塚桥)水质100%达标,4个跨界断面(石剅、新堰、垌塚桥、钟村)全部合格。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1.3%、10%,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二)攻坚重点。

  重点治理防控汉北河垌塚桥断面水质风险,重点治理提升汉川新堰断面、杨林断面水质。

  二、主要措施

  按照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控源、治污、增容”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针对重点攻坚断面继续因地制宜地采取“拆、堵、关、停、限、治、补”的强力措施,重点解决好污水直排问题、水资源优化调度问题、水生态系统修复问题,确保相关断面稳定达到良好。

  (一)全面加强天门河治理,确保出境断面(新堰、钟村)水质达标。

  一是加快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编制人民大道沿线等老城区雨污合流排污管网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建设和改造老旧居民小区排污管网,2019年底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天门河。(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竟陵街道办事处、天门高新园负责)

  二是实施化工企业明管高架工程。2019年8月底前完成岳口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和镇区部分化工企业、天门高新园重点排污企业“一企一管”和明管高架工程。(市城投公司、岳口工业园、天门高新园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参与)

  三是实施出境断面(南支河)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天门河生态补水。(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

  四是加快天门河沿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市住建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办场负责)

  (二)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快2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一是督促岳口潭湖污水处理厂尽快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确保三个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并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市城投公司、天门工业园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二是尽快实现全市2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运,2019年底,实现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天门河、汉北河所在区域乡镇污水处理厂要提前建成。(市住建局牵头,市城投公司、各乡镇办场园参与)

  三是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开展排污口清查,对非法排污口依法予以封堵,对截流污水采取建设应急式污水设施或铺设污水收集管网截污至污水处理厂处置,确保未经处理污水不入河入湖。(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参与)

  (三)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对禁养区不符合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非规模化养殖场一律依法关闭或搬迁。对非禁养区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杜绝养殖污水直排,限期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河道范围内禁止养殖鸭、鹅、牛等畜禽。(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办场园参与)

  二是持续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化利用试点市建设,加快推进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化利用;依法依规开展现有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畜禽养殖场要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对违法排污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严格处罚。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办场园参与)

  三是限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面源污染。对农田排水沟渠中的农业退水以及汇流的降雨径流开展综合治理,在农田与河渠、湖泊之间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隔离带,控制农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组织开展天门高新园、岳口工业园、天门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天门高新园、岳口工业园、天门工业园参与)

  (五)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护栏围网等设施的建设,推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严格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按要求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办场园参与)

  (六)加强湖泊水环境保护。

  以防治水产养殖为重点,按照《天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2019年完成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精养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养殖水循环再利用等技术示范。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禁止向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强化水产养殖监管,严禁养殖废水、晒塘废水直接排入河流。2019年完成泉汊湖、孙潭、东湖、北湖、周古垱湖的还湖工作。(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七)加强河道清理管控。

  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编制并实施一河一策。认真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开展日常河流湖泊巡查保洁,彻底清除河道或岸边垃圾、漂浮物,严格废料、废物堆存管理。坚决杜绝通过雨水管线排污及雨水冲刷排污入河湖等污染事件。加大入河湖沟渠整治力度,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完善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清查和截污整治,部分断面附近对水质有重大影响的排污口要加快整改或实施改造搬迁。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考核断面一定区域内落实禁采措施。(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办场园负责)

  (八)切实保障生态基流。

  一是加强拦水坝和小水电清理整治,对未经审批的拦水坝、橡皮坝以及非法小水电一律依法限期拆除,对审批合法的,加强监管力度,必须保障下游的生态流量。对生态流量较小河流落实生态基流保障措施,在枯水期进一步细化水资源调度管理,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切实加强考核断面上游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落实水资源保障措施,确保下游必需的生态流量。强化涵闸泵站管理,涵闸沟渠在排涝排渍时,必须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

  二是继续推进天门市城区生态水网构建和水系连通工程,按照 “四湖六河、十水润城”的江汉水都总体布局,围绕“水连通、水生态、水环境”,实施“四湖六河”水联通工程。对天门河、汉北河实行多点、常态化生态补水,确保天门河、汉北河一直保持有不低于10米/秒的生态流量。(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

  (九)持续开展水质监测预警。

  加强天门河、汉北河及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增加水质监测断面并实行每月监测。对重点乡镇设置乡镇跨界考核断面,定期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每日定时了解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数据异常,迅速排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影响。每月定期组织对上月水质同比变化明显的断面进行分析,确保水质改善。河道实施生态治理修复等工程,对下游水生态基流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攻坚责任。建立健全水质改善提升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细化落实,完善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上下游、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主动与流域上游相关地市人民政府协商,共同研究制定汉江岳口断面、汉北河垌塚桥断面、天门河汉川新堰断面上下游、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污染防控协调联动工作措施。将流域治理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分段纳入各级河长工作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通过不断完善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跨县(市、区)界水质考核、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机制等,协同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督办检查和巡查力度,不定期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工作措施绩效,指导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主要措施。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预警、督导、约谈、问责等,对落实不到位、完不成年度目标的重点任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2、天门市天门河杨林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方案

     3、天门市天门河汉川新堰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方案

                                                                                                                        天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城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项目

编制人民大道沿线等老城区雨污合流排污管网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建设和改造老旧居民小区排污管网。

市住建局

市城投公司

竟陵街道办事处

2019年底

2

化工企业明管高架工程

完成岳口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和镇区部分化工企业、天门高新园重点排污企业“一企一管”和明管高架工程。

市城投公司

各工业园区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19年8月

3

天门河出境断面(南支河)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对南支河实施清淤截污等治理工程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底

4

岳口潭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改造项目

将岳口潭湖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现有的一级B提升为一级A。

市城投公司

岳口工业园

2019年底

5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实现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市住建局

2019年底

6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

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护栏围网等设施的建设,推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2019年底

7

水质监测工程

加强天门河、汉北河及其主要支流的水质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持续实施

8

天门河城区段(汉北桥至杨林街办)截污管网建设与完善

段面全覆盖建设,还有16处排污口全部接入,渗漏管网改造。

市住建局

市城投公司

2019年底

 
 
 

   附件2

    天门市天门河杨林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方案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地表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鄂污防攻坚指[2019]5号)相关要求,为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提升天门河杨林断面水质,确保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地表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鄂污防攻坚指[2019]5号),天门河杨林断面2018年水质类别为Ⅳ类,超标项目为氨氮。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降低杨林断面氨氮浓度,逐步改善天门河水质,2019年底杨林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二)攻坚重点。
  天门河杨林断面水质恶化主要原因在于天门城区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杨林断面水质改善的主要措施为强化天门河城区段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逐步达到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维护全覆盖,形成“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进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完成人民大道、庙台巷、南坝堤路等10。2km排水管网建设。二是完善大河、阳渡社区入户管网及化粪池建设,完善天门河两侧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正常运行。三是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对主城区的居住小区、工业企业、学校、医院、交通场站、宾馆酒店等雨污水是否分流,雨污水管错接、漏接,污水直排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污水收集率,解决雨污合流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二)加快推进老旧管网疏通改造。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加大对老旧管网的疏通力度。根据管网普查情况,逐一对堵塞管网进行疏通,对重点积水点的疏通、改造,对重点地段进行了整治,提高排水畅通能力。保证污水收集管网的畅通,保证污水管网发挥最大的效益,年底完成管网疏通50km。同时加强日常的疏通养护管理工作,增加管网疏通班组,确保城区排水畅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加强天门河城区段沿线管道及泵站等附属设施的维护。一是加快推进天门河沿线管道修复、更换。成立运维专班,制定巡查与维修制度,对天门河因施工条件限制采用轻质管材及简易支架方案进行施工的临时试验段管道进行更换,对管网巡查与检修形成常态化机制,覆盖周边居民约540户。二是加强泵站等附属设施检修力度。对泵站等实行常态化养护,每年对泵站进行至少两次清淤、检修,并对部分设施、设备更换。同时为确保安全度汛,采购应急发电机,适时对各大泵站的设备进行关闸蓄水试机,确保泵站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底)
  (四)加强天门河城区段河道垃圾清理。组织人员清理天门河沿线积存垃圾,彻底清除河道或岸边垃圾、漂浮物,开展日常河道巡查保洁,杜绝新增垃圾,全面开展河道岸线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强化谌桥河综合治理。制定谌桥河整治工作方案,逐步推进谌桥河周边工业企业、养殖企业的清理整治,加强谌桥河沿线截污管网建设,改善谌桥河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竟陵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六)强化做好水质监测工作。每周对天门河城区段水质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流域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及时排查水环境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做好天门河城区段周边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天门高新园有关企业严格按要求实施明管高架、“一企一管”将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的工业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工业企业必须实行厂内清污分流,经预处理后,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接入雨水管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投公司、天门高新园,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八)推进天门河沿线排污口的清理整治。按照《天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天门市区域内天门河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攻坚责任。制定杨林断面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共同协商制定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污染防控协调联动工作措施。将流域治理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分段纳入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三)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督办检查和巡查力度,不定期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工作措施绩效,指导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主要措施。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预警、督导、约谈、问责等,对落实不到位、完不成年度目标的重点任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3

  天门市天门河汉川新堰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方案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地表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鄂污防攻坚指[2019]5号)相关要求,为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提升天门河新堰断面水质,确保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地表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鄂污防攻坚指〔2019〕5号),天门河新堰断面2018年水质类别为Ⅳ类,超标项目为氨氮、溶解氧。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改善天门河新堰断面水质,2019年底新堰断面水质达到省跨界断面考核标准。
  (二)攻坚重点。
  天门河新堰断面水质较差原因主要是天门城区及沿线乡镇生活污水排放、工业园区工业废水经支流汇入、沿线养殖企业养殖废水经支流汇入等。改善水质的攻坚重点是强化天门河下游段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监管,改善天门河下游段水环境质量,提升新堰断面水质。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天门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一是完成人民大道、庙台巷、南坝堤路等10。2km排水管网建设,完善天门河沿线社区污水管网建设。二是清理排查城区已建成污水管网,对雨污水管错接、漏接,污水直排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解决雨污合流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二)强化沿线乡镇生活污水厂建设治理。加快推进天门河沿线拖市、渔薪、黄潭、卢市、净潭、横林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底以前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试运营。天门河沿线村庄有条件通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尽快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三)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一是通过自查、督查、暗访、曝光等方式,继续开展天门河两岸禁养区“回头看”。二是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化利用试点市建设,对天门河沿线养殖企业科学确定“一场一策一方案”,通过“自我完善一批;签约服务一批;关停拆除一批”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全域开展中小养殖场粪污治理,关停拆除三分之一以上,所有粪污需全量收集还田、规范运行、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养殖户与农牧结合工程、有机肥厂及种植户对接服务指导;引导双方签订对接协议,并切实履行双方职责,做到还田利用,2019年底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各相关乡镇,完成时限:2020年底)
  (四)加强工业企业管理。一是要求天门河及支流两侧重点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并将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天门高新园、岳口镇化工企业严格实行“一企一管”、明管高架。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化工企业开展环境隐患专项排查,通过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由各园区对照问题清单督促企业改正,并建立问题台账,进行跟踪销号式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投公司、天门高新园、岳口镇,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五)加强天门河重点流综合治理。推动杨家新沟、龙咀河、九条河、谌桥河等天门河重点支流的综合治理,改善天门河重点支流水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竟陵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以天门河“清四乱”为主要内容,以大幅度改善天门河水质为目标,确保实现水中“七无”:无漂浮物、无杂草丛生、无杆、无网、无阻水障碍物、无乱采、无河道淤塞;水岸“六无”:无垃圾、无固废、无乱建、无乱占、无乱挖、无乱排。清理整治天门河城区段、大庙泓沟、九条河、天门河入河排污口,强化开展巡河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扎实推进垃圾统筹治理。一是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扩大为5个社区,覆盖竟陵街道办事处30%社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小板镇、黄潭镇50%以上村庄。二是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019年底完成一座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三是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启动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二期建设。四是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率,彻底清运天门河上下游两岸垃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强化天门河水质监测。对天门河拖市(入境)、天门河黄潭大桥(城区上游)、天门河陆羽大桥(出城区断面)、天门河李湾渡口(城区下游)、南支河净潭(出境)、天门河新堰(出境)等6个天门河及支流断面每月进行采样监测。加强天门河水质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水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梳理天门河治理相关项目工程,对项目工程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工作,要倒排工期,限期完成。
  (三)加强信息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天门河水质监测情况,及时有效疏导负面舆情,加强宣传,扩大正面舆情的影响力,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强化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水污染治理的新措施新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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