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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1180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02 09:00

2022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十四五”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22年工作和2023年工作安排简要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提质量,深入打好污防三战。

聚焦流域治理,系统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重点流域联防联控,与荆门、汉川、仙桃、潜江等地签订横向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和汉江跨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议签订后,我市及周边县市未出现突发水污染事件。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实施,完成了天门河流域2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和黄金污水处理厂3期扩建工程建设,启动城北污水处理厂、九条河和综合整治、天门河净潭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工业园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检查,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问题调研帮扶;完成《全市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方案》编制,对全市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费实行差别化收费。落实水环境监测与保障依法申请取缔横林镇等12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流域安全与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100%。

坚持点防面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高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提请市政府召开大气专题工作会4次,积极配合省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立即处理,共交办问题153个大幅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攻坚合力,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科学研判精准治污,积极开展气象研判分析,全年累计发布臭氧及颗粒物临时管控通知7轮,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轮;开展天门市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防范应对秋冬季颗粒物污染;开展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完成核查58家涉VOCs工业企业规范运行和废气排放情况,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扎实开展巡查检查,开展车检机构每月巡查、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与入户抽查,累计路检路查1000辆、入户抽测59辆;开展汽修行业专项督导检查,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汽修行业均已备案并下达整改通知;联合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及双层罐改造检查;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商混站、夜市露天烧烤巡查。

守牢生态安全,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稳妥开展危废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完成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和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回头看”工作;印发《天门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进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天门福临科技有限公司(华普制药厂地块)和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2处污染地块已完成清场并开展修复,剩余地块正有序进行土壤详查与风险评估方案编制。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在此基础上成功命名2个省级生态乡镇和6个省级生态村;积极筹备编制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预计年底完成编制工作。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全域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正谋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扎实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制定《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生态环境工作方案》。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抓整改,推进环境问题销号。

整合成立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常态化进行月调度、周盯办,形成整改、调度、督办、通报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全年市领导现场督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40余次、下发督办通知11份、工作情况通报2次,调度销号台账及整改问题清单25次,全市环保督察整改推动高效有序。全市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年底,第一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市问题共122项已全部整改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20项,完成整改11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交办我市208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完成。

(三)严执法,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系列内部培训和集中学习,全年共开展20余次学习培训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振队伍精气神。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以“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2022年共抽取双随机任务173家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衔接,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对适用行政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强化联合执法和部门协作,提高执法效能,会同市公安机关召开案件协商会3次,联合执法行动4次,与市公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检查3次。妥善处理信访投诉。紧盯群众热切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对秸秆焚烧、建筑噪声、废气扰民、污水排放等热点问题提前介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全过程跟踪问效,信访投诉处理、回复率均达100%。

(四)优营商,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环评释能,优化审批服务。出台《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十二条措施》,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行环评审批“一网通办”,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建立并动态更新省、市两级重点项目和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三本台账”,提前介入、专班指导,推进环评审批提速提质提效。2022年全年共审批环评项目86个,完成环评备案登记74个,通过“不见面”审批为企业办结项目环评60余个。柔性监管,减少执法干扰。推行“无打扰”监管,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采取在线监控、站点数据监测分析等手段,实施“不见面”监管,基本实现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污染源的全覆盖。推进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智能执法模式,减少正面清单内企业(项目)现场检查频次,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依法轻微违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松绑,提高经营效益。为企服务,派驻环保帮手。印发了《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为企服务“环保帮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推出“环保帮手服务站”网络咨询平台,为有困难企业选派“环保帮手”18名,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全年共服务企业64家,帮扶指导企业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35个。

(五)抓党建,凝心聚力打造铁军。

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抓实政治学习。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四史”学习交流等重点内容宣讲辅导10余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做实为民服务。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聚焦环评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深入企业、乡镇、村(社区)走访调研30余次,带领党员干部认真领办民生实事项目18个,组织系统5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市32个软弱涣散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强化作风纠治,建设清廉机关。定《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修订并印发《中共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天门市生态环境局重大事项月报告》,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全年学习传达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报14次,在全系统开展谈话提醒、廉政谈话120余人次,组织开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纪检信访分析等调研2次。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紧盯环境质量抓好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抓好扬尘管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消灭重污染天气;加大以天门河下游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力度,抓好乡镇跨界断面考核和水质监测,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风险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紧盯环境问题整改抓好督察整改。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紧盯群众热切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对秸秆焚烧、建筑噪声、废气扰民、污水排放等热点问题提前介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践行对人民群众“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承诺。着重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整改问题和完成信访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影响人民群众身边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显著减少。

紧盯环境安全抓好环境监管服务。加强服务、监管、执法“三位一体”建设,把监管执法寓于精细服务和日常管理之中,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例露头就打、决不迁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在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的基础上,全力提升经济指标、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紧盯党建引领抓好各项共性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环保铁军建设,突出抓好创新理论学习,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完成共性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及全市部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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