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现将2023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方面。2023年度,我市PM2.5均值为36.9微克/立方米,天气优良率为82.5%,同比上升4%。
2.水环境方面。2023年度,我市8个国(省)考水质断面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7.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土壤环境方面。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4.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全年已成功申报1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镇13个,省级生态村95个。今年已整治完成3(国家级)+1(省级)条农村黑臭水体,累计完成整治11条,剩余4条达到序时进度。全年完成5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完成163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8%。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精准治污,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工业源、秸秆源“五源并治”,落实大气重点减排项目162个,组建减排帮扶工作专班,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面源污染整治开展实地督导,推动4蒸吨以上燃气锅炉实行低氮燃烧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和离线采样分析,精准开展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58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帮扶,累计抽测柴油货车329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7台并完成整改,常态化对城区及周边18家工地开展巡查,帮扶华世通申报B级绩效。
2.坚持系统治理,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污水、供水、排水、净水、补水“五管齐下”工作方针,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风险断面水质攻坚三项行动,大力开展以天门河为重点的流域综合治理、园区水环境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入河排污口治理,完成黄金污水处理厂3期扩建、第二水厂改扩建等7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启动城北污水处理厂、九条河综合整治、天门河净潭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全市263个汉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252个,完成率95.8%,启动天门河(汉北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核定入河排污口193个,需整治排口82个,已完成28个,整治完成率34.1%;在全省率先出台《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实行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
3.强化综合管控,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建设、治理同步推进,组织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审和污染地块修复,完成35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审工作,对新增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到应纳尽纳,基本修复完成易普乐农化、华普制药等2个污染地块;检查督导61家重点企业的危废及化学品管控情况,排查并整改完成28项风险隐患,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4.见行见效,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组织机制,由市环委会统筹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研究制定各乡镇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提请成立了1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明确各专业委员会在相关行业领域的职能分工,进一步夯实“一岗双责”要求。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常态化开展月调度、周盯办,目前,中央、省级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和交办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6项,剩余4项稳步推进中,今年需完成销号的4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
5.积极谋划,努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聚焦制约我市生态环境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主动谋划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类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7.70亿元,谋划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额6亿元,谋划生态环境EOD项目1个,计划投资20亿;谋划制定《天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承载能力。
6.从严从实,突出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强化能力建设,筑牢执法基础。积极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自查工作,围绕执法案卷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完整性、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等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机构成功创建为A类示范单位,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天门五一劳动奖状”。二是聚焦执法办案主业,打造执法铁军。2023年度,我局立案37起,下达行政处罚21起,罚款金额250.3万元;适用配套办法7起,其中查封扣押3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移送环境犯罪2起;实施不予处罚5起,减免罚款两百余万元;发布4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4起典型案例被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采纳,加大了违法震慑力度。
6.落实落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精简审批流程。深入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极大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长,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4个,环评备案登记项目79个,通过“不见面”审批为企业办结项目环评审批52个,不见面审批率81.2%。推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和总量交易告知承诺制,共对30个建设项目总量来源直接在环评批复中明确,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释放发展活力。二是开展打捆环评试点。结合实际制定小微企业打捆环评改革试点方案,对各产业园区有打捆环评意向的小微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对小板镇智能家居产业园、天门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试点服务,最大限度做政策“减法”换发展“加法”。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为企帮扶走访服务。每月调度10个市直部门走访企业情况,梳理38家企业困难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企业困难。通过开展“环保帮手”活动,服务企业68家,收集并解决生态环境类问题31个。
7.走深走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一域一品”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二是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双周例会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生态环境业务纳入例会学习计划,开展政治轮训260余人次;持续抓好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三是扎实开展宣传教育。精心做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工作。2023年,累计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5次,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11次,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并推广宣传视频1部。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水、土壤等各项目标任务。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细颗粒物(PM 2.5)浓度均值和优良天数比例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秸秆露天焚烧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全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调度、督办,聚焦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推动问题按时解决销号。
全速开展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建设。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和我市生态环境六大提升行动,围绕天门河流域水质改善、李湾渡口水质攻坚等突出环境问题,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管长远的项目,切实以项目实效提升环境质量。
(二)主要措施
1.持续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深度”。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源头减排、末端治理两手抓。继续加大大气减排项目谋划实施;持续抓好扬尘管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积极做好秸秆焚烧前期谋划部署,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跨领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系统治理、重点攻坚双管齐下。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加大以天门河下游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力度,抓好乡镇跨界断面考核和水质监测;紧盯李湾渡口、入河排污口等水质短板开展攻坚行动,对4个考核断面建设防人为干扰电子围栏,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继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污染防治、绿色创建同步进行。以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控为重点,推进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质提效,通过整改完成一批、纳管完成一批、项目推进一批、美丽乡村建设一批,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41.47%。
2.持续加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持续抓好历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紧盯群众热切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对秸秆焚烧、建筑噪音、废气扰民、污水排放等热点问题提前介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践行对人民群众“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承诺。在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集中反馈后,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并提请市领导领衔督办,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位市领导挂帅、一个牵头部门、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推进有力。针对交办信访件,将建立信访台账,精准交办,有力督办,每周调度进展,适时开展回访的形式,确保群众身边“最后一公里”的环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3.持续提升经济绿色发展“速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坚持柔性监管,对企业无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首次不罚,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推行“服务式”执法、“提醒式”执法,用柔性手段达到监管目的。坚持减少打扰,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尽量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以非现场监管为牵引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主动靠前服务,持续推进“打捆”环评试点和“环评+X”审批合一,积极为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等环境影响小、污染治理技术成熟的项目实行“打捆”环评审批,将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总量批复等审批事项和环评进行并联审批,用“最大公约数”为项目落地加速度。积极当好高质量发展参谋助手,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环境要素保障,助力全市重大项目快速健康落地。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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