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局工作要点,与生态环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全年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主题党日学习12次,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例会集中学习,不断提升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一案一意见”,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经集体讨论后做出,确保质量经得起检验。2024年以来,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不予处罚决定5份,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起;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印发《生态损害赔偿提示书》并向涉案主体送达,鼓励赔偿义务人主动承担责任。截止2024年底,我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发起案件数(2024年10月1日前发起案件)62件,已结案61件,结案率达98%。
(三)常态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执法帮扶的工作方案》,深入排查我市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排水情况,确保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行。2024年以来,出动次执法人员1446余人次,对全市608余家次企业进行排查巡查,排查风险隐患51条,形成隐患整改清单跟踪督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四)规范合法性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对2013-2024年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以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00余篇,更新动态60余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条,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切实落实环保主题宣教责任。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多途径、多手段科普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小知识,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各类宣传册500余份,并联合市人民法院组织15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和三方运维人员旁听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庭审宣判,让企业相关人员直观地了解到严重污染环境的法律后果,零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结合我局接收办理的文件数量并参照往年例行活动,今年普法宣传活动频率及内容相较往年更为丰富,对普法宣传形式及频率要求更高。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度有待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存在启动滞后、重复调查等短板与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创新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模式,推动专项普法与常态化普法相结合,倾听收集企业痛难点,把握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重点及导向,依托“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做好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前介入机制。积极贯彻“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尽量做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一案双查”,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滞后、重复调查等不足及短板,破解“先罚后赔”的追赔难、周期长等问题。
三是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全环节跟进。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告知、复核、作出决定均纳入审核范围,严格“一卷一意见”;响应省厅号召,结合铁卷工程等工作,积极组织专家对我局已结案案卷进行多角度评查,持续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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