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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591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2023年天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关于2023年天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8 10:36

为继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天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现将我市拟定2023年《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40家)、《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5家)、《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3家企业、4个重点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17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728-5232825

来信地址: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天门市钟惺大道56号)

邮编:431700

三、公示期间,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接受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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