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机动车遥感监测涉嫌超标车辆信息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我局在东环路、黄谭大道等重要路段开展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监测发现,部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涉嫌超过《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限值要求。
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涉嫌超标车辆予以公示,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进行排放检验。
序号 | 车牌号 | 牌照颜色 | 监测时间 | 车辆行驶路段 |
1 | 鄂W1C839 | 蓝色 | 2024-06-27 | 黄潭大道 |
2 | 鄂R6BA35 | 蓝色 | 2024-06-27 | 黄潭大道 |
3 | 鄂R6HF58 | 蓝色 | 2024-06-26 | 黄潭大道 |
4 | 鄂R12587 | 蓝色 | 2024-06-26 | 黄潭大道 |
5 | 粤XTQ569 | 蓝色 | 2024-06-26 | 黄潭大道 |
6 | 鄂R6DE26 | 蓝色 | 2024-06-26 | 黄潭大道 |
7 | 鄂R9PB88 | 蓝色 | 2024-06-24 | 黄潭大道 |
8 | 鄂R6BE21 | 蓝色 | 2024-05-16 | 东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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