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2-04065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启绿风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天门多宝分散式风电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天环函〔2021〕19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启绿风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天门多宝分散式风电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02 16:25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中启绿风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京启迪天门多宝分散式风电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天门市多宝镇建设北京启迪天门多宝分散式风电项目(一期)(变更)(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9006-44-02-058226)。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1.000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4台单机容量37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5MW,预计年上网电量3104.89万kW·h,风机轮毂高度145m,叶轮直径166m;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配套建设新建道路1.4km,改建道路3.0km。项目总投资1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54%。

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实施将对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次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开挖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土方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及时清运,尽快恢复植被、减少扬尘。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施工,尤其是引起地表大面积扰动的作业;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无雨日要勤洒水;配备公路养护、维修、清扫队伍,使道路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削减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特别是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应予以更新。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方法主要由隔油池处理和成套油水分离设备处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施工区营地少量生活污水考虑采用化粪池处理,在施工营地修建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同粪便一并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尽量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采取适当的隔声措施,离居民点较近的一侧施工区域应设置围障;尽量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采取适当的隔声措施,离居民点较近的一侧施工区域应设置围障。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委托有资质专业的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和城市环境卫生部门将固体废物运至指定的地点消纳、贮存。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行风机安装时,应在满足风力发电功率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植被覆盖率低的林地或者灌木林地、灌草丛等处进行施工,且应画出施工红线,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新建道路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尽量利用植被覆盖率低的区域,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在雨季施工时,施工区域不出现大规模的水土流失状况;严格控制光源;加强法治宣传,减少人为对野生动物的伤害;加大栖息地保护,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敏感期,缩小影响范围,缩短影响时间。

(二)营运期应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处理效率及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再进入站区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优先作为绿化用水。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机舱内表面贴覆阻尼隔声材料,叶片用减速叶片。提高安装精度,加强营运期管理,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本项目营运期在考虑所有风机噪声叠加影响的情况下,地面投影外95m和374m处,地面1.2m高处的噪声贡献值可分别衰减至55dB和45dB以下,即在对应距离位置噪声排放可满足《风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1084-2008)1类标准昼间55dB和夜间45dB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风电场周边当地居民的沟通,并开展噪声跟踪监测,如出现居民点噪声超标,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或者搬迁。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水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在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要求的危险暂存间中,然后定期统一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转移、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提高鸟类对风电机和输电线的注意力;加强监测,科学管理营运;加强野生动物救护;恢复和改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环颈雉等的栖息地环境,并开展定期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生境调查监测与研究。

6、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分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定管控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商业场所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大环境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

四、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该项目建设投入正式生产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生产过程中接受环境执法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

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内容开工建设前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八、原批复文件“天环函〔2020〕285号”作废。

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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