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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370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标 题: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晶丰电子封装材料(天门)有限公司高端集成电路封装材料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晶丰电子封装材料(天门)有限公司高端集成电路封装材料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2-02 14:50

晶丰电子封装材料(天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晶丰电子封装材料(天门)有限公司高端集成电路封装材料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湖北省天门市天门经济开发区天仙大道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高端集成电路封装材料产品系列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2-429006-04-01-235378),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高端集成电路封装材料30吨。项目占地面积约16640.55m2,主要建设内容:1栋2F的生产车间、1栋5F的综合楼、1栋5F的研发楼、1栋2F的仓库及相关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设施,购置混合搅拌机、剪切力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采购环氧树脂、硅烷偶联剂、丙酮、硅微粉、银粉等原材料,预计年产25吨智能卡胶、1吨导电胶、2吨底部填充胶和2吨液态光学胶。

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实施将对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你公司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内雨污管网,并分别设置规范化标识。雨水接入天门经济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厂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天门市黄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关要求和天门市黄金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确保废水收集处理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围挡+冲洗洒水+喷雾降尘等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相关要求。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确保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油烟管道引至食堂屋顶(DA003)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设置合理的平面布局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01)(2013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组建应急机构,配备应急物资,加强演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试运行期间检查设备、管线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及时监测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和周边环境质量,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标识牌,废气排气筒应设置规范化采样孔。

(九)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建设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044t/a、氨氮0.004t/a、挥发性有机物0.004t/a、颗粒物0.003t/a。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从“湖北益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排放综合改造项目”中调剂。

公司应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并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完善排污许可管理手续。

三、你公司应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管控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商业场所等环境敏感点。

(二)配合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及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并落实相关对策措施,共同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五、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表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该项目建成投入正式生产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生产过程中接受环境执法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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