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天门市环境质量月报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规定,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天门市水质监测和评价工作。
按照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我市境内共设置12个市控断面,九条河入河口、天门河分叉口、竹林湾、陆羽大桥、庄湾村八公桥、易家嘴渡口六个点位每月监测一次;华严湖、石家湖、白湖、陆羽泉水库、张家大湖、龙骨湖六个点位单月监测一次。
2023年7月,天门市环境监测站对12个市控断面进行了监测。市站监测数据显示,8个市控断面水质达到优良,具体见表1。
表1 2023年7月水质类别
水系 | 监测断面 | 断面属性 | 水质监测类别 | 超标项目 |
天门河 | 九条河入河口 | 市控 | Ⅲ | 无 |
天门河分叉口 | Ⅲ | 无 | ||
竹林湾 | Ⅲ | 无 | ||
陆羽大桥 | Ⅲ | 无 | ||
庄湾村八公桥 | Ⅲ | 无 | ||
易家嘴渡口 | Ⅲ | 无 | ||
城中 湖泊 | 华严湖 | 市控 | Ⅲ | 无 |
石家湖 | Ⅳ | 总磷、COD、高锰 | ||
白湖 | Ⅳ | 总磷 | ||
陆羽泉水库 | Ⅲ | 无 | ||
张家大湖 | Ⅳ | COD、BOD5 | ||
龙骨湖 | Ⅴ | 总磷、COD、高锰 |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我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为天门二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于汉江岳口段二水厂取水点,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24项(化学需氧量、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2023年第三季度,市环境监测站根据《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已于7月对天门市二水厂水源地进行了监测,监测显示水源地水质达标。
表2 2023年7月天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报表
序号 | 城市 | 水源地 | 抽取样 | 水质达标情况 | 超标项目 | 达标率(%) |
1 | 天门 | 天门二水厂水源地 | 随机 | 达标 | 无 | 100 |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设有两个监测点,分别为市政府站和新城站(市环保局楼顶),均为连续24小时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为PM10、PM2.5、CO、O3、SO2、NO2,执行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监测显示,2023年7月,我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31天,污染天数为0天,优良率为100%。
表3 2023年7月天门市空气污染指数达标表
城 市 名 称 | 空气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 | 优良天数百分率(%) | |||||||
最小值 | 最大值 | 优 | 良 | 轻度污 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严重污染 | 本月 | 上月 | |
天门 | 26 | 90 | 20 | 11 | 0 | 0 | 0 | 0 | 100% | 86.7% |
四、降雨
2023年7月,天门市监测降雨量180.0mm,没有出现酸雨情况,酸雨频率为0%,降水pH值在6.5-7.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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