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将《天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简本公示(具体公示文本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9arntv5CpQRfAga6SPDBw?pwd=773v 提取码:773v ),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水、固废、生态环境等的态度和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规划编制机构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报告书简本的建议或意见。
一、委托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联 系 人:沈局长
联系方式:0728-5331768
邮箱:/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7-87335783
邮箱:48489881@qq.com
三、天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从以下链接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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