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锦鸿储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咔唑系列储氢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湖北锦鸿储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新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4000吨咔唑系列储氢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特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公布环评内容,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项目完成征求意见稿后,在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TFC-yj0UfLiZXjF6Aetww 提取码: zcuh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日起,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湖北锦鸿储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岳口工业园12号路以南,天岳路以西。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TFC-yj0UfLiZXjF6Aetww 提取码: zcuh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递送至湖北锦鸿储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锦鸿储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耀
联系方式:13962876069
5、承担项目环评机构
环评单位:湖北新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山大道53号琨瑜国际中心11层11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297024610
联系邮箱:793236095@q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反馈意见。
湖北锦鸿储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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