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铭新材料废塑料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湖北天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铭新材料废塑料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天铭新材料废塑料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小板工业园经十一路8号;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占地22亩,建设生产车间1栋(2连跨车间)、综合楼1栋,建设废旧塑料回收生产线(包括破碎、清洗、造粒)、注塑生产线、PP编织袋生产线和消防水龙带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年回收清洗破碎3万吨塑料,造粒25000t,注塑3000t,生产PP编织袋20000吨,消防水龙带2000吨。其余清洗后的塑料片作为产品外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湖北天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小板工业园经十一路8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熊柏平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71089111
(5)建设单位邮箱:1670923329@qq.com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GBivnv34rCdxBBt-9IDzw?pwd=vqds 提取码: vqds。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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