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林地植被,天门一公司赔偿700余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22-09-07 08:44
来源:天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近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与天门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就其违法占用破坏林地植被的赔偿事宜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该公司将赔偿722.53万元,用于矿山生态修复。
2021年9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天门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在实施某矿区修复治理施工时,大量碎石渣及表土碎石直接堆放在矿坑东侧林地,对植被造成压覆和破坏,且尚未开展生态修复与治理。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线索后组织专班展开调查,并启动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办案伊始,该公司并不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损害赔偿存在疑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向企业负责人讲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引导其配合办案,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鼓励其在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维护自身权益,指导其对负有一定责任的第三方进行后期追偿。通过充分沟通,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取得了该企业的理解和信任。 双方共同委托武汉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进行鉴定评估,企业的不当行为造成矿区植被压覆区与石料挖方区植被破坏,所需修复费用共计722.53万元。今年8月11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经磋商,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一致。8月17日,双方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该公司愿意主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修复责任,赔偿722.53万元开展生态自主修复,并于2023年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矿区全部修复治理工程。
为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该公司的修复过程和治理结果均由天门市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共同监督。目前,该企业已组织对植被压覆区进行了修复,其他区域的修复工程正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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