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市生态环境局多种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发布时间:2023-01-09 15:50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受外来污染传输和不利气象条件双重影响,自2022年12月30日22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短时间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采取措施,有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新年第一天,外来传输影响加剧,污染呈加重趋势,我市立即发布《关于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响应级别由Ⅲ级响应提升为Ⅱ级响应。要求65家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同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全部停止室外作业,增加道路保洁频次。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城市建成区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行上路驶,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户外活动。停止开放除核心功能区以外的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为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出动执法专班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022年12月31日出动3个巡查组,督促26家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1月1日共出动5个巡查组,督促65家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