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公开庭审

发布时间:2024-03-28 09:01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内,肖某某等三人因擅自篡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被依法判处污染环境罪。此案不仅是我市今年首例公开庭审的污染环境罪案件,更是对全市排污企业的一次深刻警示。

去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省厅在线监控工作专班的交办案件线索,指向我市一家污水处理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接到线索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查明,该污水处理厂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违规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7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将这一案件线索移送至市公安局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庭审当天,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法院组织了15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和三方运维人员到场旁听。庭审宣判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面对面”普法中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今后将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为守护蓝天碧水青山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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