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1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50余家涉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培训中,生态环境专家对《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危险废物重要标准进行了讲解,深入解读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明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现场示范了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添加入库台账、年报申报、转移联单填领等操作流程,帮助企业熟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操作流程,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玉强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危险废物相关企业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设置识别标识标签,完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不得将危险废物私自违法处置或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对全市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导帮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和责任意识,依法做好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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