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4782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名称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答复
文号
天环函(2020)16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8 15:10

此件主动公开

A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答复

杨建华代表:

感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污染源纳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2019年我市按照省级标准完成了26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净潭乡蒋场村、张场村、状元村、渔薪镇蔡庙村、涂咀村、黄潭镇水府庙村、万场村、小板镇鱼咀村等8个村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480万元,每个村已经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套。2020年完成了汪场镇方桥村、蒋场镇中和村、拖市镇白土地村,干一镇晴滩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争取中央资金260万元,4个村的项目已经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对该4个村的水渠进行了疏浚,对黑臭水体进行了整治,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11月30日前我市将完成包括干一镇晴滩村16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大力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我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排查和规范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鄂环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对全市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划定调整,同时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进行了整治,确保配备的畜禽粪便治理设施达标运行。

三、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度

我市完善乡镇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完成了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2020年全部达标试运行。不断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推广行之有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三、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奖补力度,大力支持各乡镇整治“黑臭水体”及小微污染水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乡镇上报、市级审核的原则,确定全市亟待整治的小微污染水体100条,长度359280m;塘堰13个,需清淤55908立方米。沟、渠、河清淤、疏浚和护岸按每米15元给予奖补,塘堰清淤按每立方米6元予以奖补。市生态环境局在小微水体治理的基础上,对摸排的“黑臭水体”进行清理整治,正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可研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完成后,我市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十四五项目库。

五、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拖市镇横河村等天门河流域拖市段22个村的天门河拖市断面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3000 万元(79%),地方自筹 797.07 万元(21%)。项目建成后将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流域污染将得到控制,流域内人群健康将得到保障,为区域社会经济和生 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局拟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该项目位覆盖26个乡镇(区),共568个建制村(社区)。现在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方案,进入立项入库阶段。

我们正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争早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好农村面源污染,建设好我市美丽乡村。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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