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4784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名称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天环函〔2020〕19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3 16:50

此件主动公开

(A)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胡业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强力措施推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0年1-8月“水十条”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汉江岳口断面1-8月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汉北河垌冢桥断面1-8月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在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项目谋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村水环境改善。一是2019年申报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项目库、2020年实施的天门市天门河拖市断面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河道清淤工程部分将农村小微水体整治纳入综合整治范围:对龙晶河八家台向东至天门河交汇处段、南北灌渠(北段)八家台向南至运粮河交汇口处段、南阳沟005县道沿线、新云沟005县道向东至天门河交汇处段进行环保疏浚清除河道内源污染。二是编制《天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谋划申报进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项目库。该项目计划在 26 个乡镇 568 个村范围内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二)及时处理回复农村养殖污染信访问题。对农村养殖污染加强监管,对于涉及农村养殖污染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截止9月,我局共接到农村养殖污染问题相关信访件共20件,除近期接收的2件未办结外,其余18件均已办结。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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