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3968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名称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6 10:00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民主建国会天门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建设和美乡村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美乡村,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求。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向好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摸清现状,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聘请湖北大学专业团队对全域26个乡镇528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情况的摸底调查,包括各村湾人口数量、建筑布局、环境现状、污水收集处理情况等,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天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详细制定了全市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方案,形成“一村一策”。出台《天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年度任务目标,优化了治理模式,统筹开展天门河流域集中连片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村生活污水,有序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是谋划项目,因地制宜,科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造提升完成一批”、“纳厂治理完成一批”、“美丽乡村建设一批”、“共同缔造落实一批”、“民生实事落实一批”、“项目谋划推进一批”等六个“一批”的形式推进分类施治,根据《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手册》,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工艺,合理规划实施适合“人口潮汐”现象明显地区的处理方式,确保出水水质满足排放标准。积极谋划,申报项目入库。2023年我市已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05亿元开展天门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对拖市、渔薪和黄潭三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目前项目正在建设,将于2024年完成;已申请中央资金1040万元对卢市镇丰桥村、彭家垴村等4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现已累计已投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超过2000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23年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同时谋划麻洋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在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后续将积极申报入库,争取中央资金。截至目前,按照“三基本”要求,我市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个数为194个,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包括化粪池、人工湿地、一体化治理设施等)506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6.74%。

三是试点运维,探索路径,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根据《天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对采用生物法、化学法等复杂处理工艺和规模大、处理程度高、运行维护技术要求高的设施由专业的第三方公司统一负责运维;对采用单一处理工艺、单户或者联户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以及人工湿地等规模较小、工艺简单、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设施由乡镇办场自行负责。对我市已建506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摸排梳理,选取工艺较为复杂、运维技术要求较高的48套设施,开展运维试点工作,通过采购三方公司服务方式,对试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水质监测,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进行全域推广,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现运维试点项目已完成采购备案,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是积极谋划,争取资金。争取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涉农资金,加快推进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发行专项债或通过吸引投资或与企业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金持续稳定投入。

二是规划引领,项目落实。加强各部门和乡镇沟通共享,推进农村厕改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加快渔薪、拖市、黄潭和卢市四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度,以天门市全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总体实施方案和“一村一策”为蓝图,统一规划,按照“三基本”的成效评判标准,科学有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强化宣传氛围营造,广泛宣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的、意义,让居民看到的环境整治的成效,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全面配合生活污水整治工作,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生态环境有关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