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代荣、张美平、胡雪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农村居民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对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强化政策扶持,筑牢生态保障底线
一是牵头制定补贴政策。我局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奖补政策,对实行水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田块按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不再单列禁烧工作经费,将收割管控效果与奖补资金相挂钩,增强工作质效。
二是保障补贴精准落地。建立“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乡镇公示监督”的补贴机制,确保资金用于秸秆生态化处理;奖补资金由乡镇统筹使用,因地制宜实行“一村一策”,充分调动镇、村积极性,保障基层自主权。
三是改善配套基础设施。由农业农村部门在交通便利、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如多祥、麻洋、横林、卢市等12个乡镇建设乡镇收储转运中心,实现秸秆收储运市场化,降低秸秆离田成本。
(二)坚持科学引导,拓宽生态利用路径
一是分层分类推广技术。联合农业农村推广“秸秆粉碎还田保土”“青贮饲料化”“生物质燃料转化”等生态友好型技术,召开种田大户座谈会、农机手座谈会,开展“点对点”科学引导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
二是建设生态示范工程。选取天门市泰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国电投天门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和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利用展示基地、燃料化利用展示基地、肥料化利用展示基地、原料化利用展示基地,直观展示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引导群众转变秸秆处理方式。
三是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官方新媒体等载体,普及秸秆焚烧的危害及综合利用政策,曝光典型焚烧案例,报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群众“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的意识。
(三)引入市场机制,构建生态共治格局
一是培育市场主体。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天门市泰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门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门市稼禾农业专业合作社三家秸秆收储主体召开座谈会,拟定到2027年三家秸秆收储主体秸秆收储量达到11万吨以上,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
二是推动价值转化。重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对综合利用企业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秸秆发电、环保板材加工、有机肥料生产等项目,落实环保企业税收减免、排污许可便利化等政策,让综合利用企业实现“护生态、得实惠”。
三是借鉴先进经验。组织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先进地区学习,借鉴“市场主导、环保监管、效益共享”模式,探索推动秸秆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坚持“疏堵结合、生态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强禁烧工作源头控制,强化执法监管与服务引导结合,力争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守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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