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346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标 题: 2021年12月天门市环境质量月报
2021年12月天门市环境质量月报
发布时间:2022-01-26 16:25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规定,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天门市水质监测和评价工作。

按照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我市境内共设置3个市控断面,分别为天门河黄潭大桥断面,以及天门东湖、天门西湖断面。黄潭大桥断面监测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和总磷(以P记)8个项目。天门东湖、天门西湖断面监测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以P记) 、叶绿素a共9个项目。

2021年12月,天门市环境监测站对黄潭大桥、天门东湖和天门西湖断面进行了监测。市站监测数据显示,天门西湖断面、天门东湖断面和黄潭大桥断面水质为Ⅲ类,良。

                   表1      2021年12月水质类别

水系

监测断面

断面属性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月

上月

去年同期

城中

湖泊

天门

东湖

市控

--

天门

西湖

市控

--

天门河

黄潭

大桥

市控

--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我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为天门二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于汉江岳口段二水厂取水点,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24项(化学需氧量、总氮除外)、表2 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执行标准为Ⅱ类。2021年第四季度,市环境监测站根据《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已于10月对天门市二水厂水源地进行了监测,监测显示,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情况与上季度及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表2      2021年10月天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报表

序号

城市

水源地

抽取样

水质达标情况

超标项目

达标率(%)

1

天门

天门二水厂水源地

随机

达标

100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设有两个监测点,分别为市政府站和新城站(市环保局楼顶),均为连续24小时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为PM10、PM2.5、CO、O3、SO2、NO2,执行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监测显示,2021年12月,我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18天,污染天数为13天,优良率为58.1%。

                  表3     2021年12月天门市空气污染指数达标表

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

优良天数百分率(%)

最小值

最大值

轻度污 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本月

上月

天门

46

213

2

16

10

2

1

0

58.1%

76.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