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41968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名称
2024年度天门市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2024年度天门市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5-12-11 14:57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一、调查对象

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6-45的40个大类行业。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二、数据来源

本年报数据均来源于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其中,工业源数据由工业企业自主填报,系统自动汇总生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排放量数据由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自主填报,系统自动汇总生成;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由污水处理厂自主填报,系统自动汇总生成。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具体数据见附件。


附表1

2024年度天门市工业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工业废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193.04086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32.145

氨氮排放量

1.748

总氮排放量

12.526

总磷排放量

0.422

二、工业废气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立方米

57.012394

二氧化硫排放量

85.569

氮氧化物排放量

303.202

颗粒物排放量

106.284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36.574721

三、工业固体废物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12.53596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10.9658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0.02371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0


附表2

2024年天门市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及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

一、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废水排放量

51367

焚烧废气排放量

立方米

0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0.692

生化需氧量排放量

-

总氮排放量

0.276

氨氮排放量

0.024

总磷排放量

0.005

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去除量

化学需氧量

10189.32604

生化需氧量

3771.061408

总氮

1171.314888

氨氮

835.061519

总磷

165.9260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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