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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667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天环函〔2022〕90号
标 题: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门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的复函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门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22 10:21

天门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专家现场核查意见,现就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TM42-90-06-0002)续证。核准经营废物类别、规模:(1)经营类别为HW01的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经营规模为3300吨/年,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2)经营类别为HW01的医疗废物HW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经营规模为HW01(841-003-01)16吨/年、HW01(841-004-01)5吨/年、HW01(841-005-01)3吨/年,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设施地址为天门市皂市镇花园村河堤路16号,核准经营期限为五年。

二、你公司持证经营期间,你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污染源管理,严格落实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环境管理与及监测计划,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并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二)加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引发二次污染事故。

(三)有针对性加强人员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能力,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四)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及“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监测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制度,切实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三、请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公司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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