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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41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56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3233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宣教科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5条,其中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61条,工作动态信息71条,环境监管信息4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6条,均已依法进行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未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严格依照国家相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制度,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签字存档备查,确保发布信息符合发布规范。

(四)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书记审查重要稿件,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动态调整和调度机制,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2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9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6件,均已全部按照程序规范答复完毕。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0

2

0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0

2

0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0

2

0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个别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及时性不够、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在政策解读方面,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情况: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和自查自纠;积极运用“一图读懂”、在线访谈等形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2022年度,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理念,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及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其中1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按要求不予公开,另1件政协提案为会办件,由牵头主管部门公开,我局已就办理情况向牵头主管部门回复。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制发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就相关公开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并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市委书记专属板等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结合自身职能,及时对环评公众参与、环境质量月报、水源地水质、污染源监测信息等重点领域按要求进行公开,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8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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