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56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235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实际,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获取最新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5条,其中公益事业项目信息105条,工作动态信息53条,环评公众参与2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4条,答复13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条,收到行政复议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构建与完善“四项制度”,明确并提出“两个原则”,塑造“三种公开模式”,兼顾公开与保密之平衡,合理界定公开信息范畴,确保公开内容聚焦关键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为统一规范,信息质量得以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自2023年起,我局致力于优化平台信息推送策略,强化两微一端与其他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信息互动,进而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新增省级环保督察专题。严格遵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发布275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统筹谋划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严守内容安全底线。实施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3次,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力而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236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4件,已按照程序规范答复13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1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2 | 1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够规范,答复时间较长。
改进情况:2023年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答复的准度、精度,缩短答复的时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4件,规定时限内完成规范答复13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
(二)2023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各部门衔接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全面。
改进措施:2024年度,我们将持续提升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工作领导,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更新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计办理人大建议提案3件,按要求不予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共计公开103篇环评公众参与类重点领域信息,其中包括环评公众参与29篇、环境质量月报13篇、水源地水质3篇以及污染源监测信息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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